甘肅省檢察院發布
2021年全省檢察業務主要辦案數據
2021年,甘肅省檢察機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總要求,堅持“兩聚焦一結合”工作思路,緊盯甘肅檢察工作“進入全國中偏上水平”奮斗目標,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之以恒推進“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全面協調充分發展。主要辦案數據呈現以下特點:
一、刑事檢察案件數量增加,辦案質效平穩
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準和決定逮捕11082人,同比上升8.96%。決定起訴(含附條件不起訴后起訴)25250人,同比上升5.65%。
罪名分布情況——從起訴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險駕駛罪4098人;排在第二位的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2832人;排在第三位的是盜竊罪2603人;排在第四位的是故意傷害罪2029人;排在第五位的是詐騙罪1825人,五罪合占53.05%。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個罪名中,已提起公訴133人。涉及到的罪名有:襲警罪106人,催收非法債務罪18人,危險作業罪4人,高空拋物罪2人,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罪2人,妨害安全駕駛罪1人。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已辦理的審查起訴案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案29053人,適用率為89.52%,同比增加2.44個百分點。在已判決的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中,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出率為90.47%,同比增加29.92個百分點,對檢察機關提出量刑建議,法院采納率為96.59%。
立(撤)案監督。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開展監督立案204件,監督撤案284件,監督立案率為72.6%,監督撤案率為98.3%。
糾正偵查活動違法。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針對公安機關偵查活動違法提出糾正760件次,已糾正717件次,監督采納率為96.97%。
刑事抗訴。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共提出抗訴135件,法院審結122件,其中改判和發回重審55件,刑事抗訴采納率為45.08%。
糾正刑事審判活動違法。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針對刑事審判活動中違法行為,提出糾正意見183件次,法院全部采納。
刑事執行檢察。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對“減假暫”不當提出糾正471人,已全部糾正;對刑事執行活動違法提出糾正442件,糾正率為100%;對監外執行活動違法行為提出糾正368人,糾正率100%;對財產刑執行違法提出糾正183件,糾正率100%。
辦理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50人,同比下降16.67%。
二、民事檢察辦案質效平穩向好
對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情況。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1127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訴后,法院改判、調解、發回重審、和解撤訴47件,民事抗訴改變率為88.68%;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后,法院裁定再審103件,采納率為92.79%。
對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情況。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受理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案件311件,同比上升7.61%。對于辦理的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案件,共提出檢察建議275件,法院已全部采納。
對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情況。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案件624件,同比上升20.93%。對于辦理的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案件,共提出檢察建議439件,法院采納435件,采納率為99.09%。
對民事虛假訴訟監督情況。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辦理涉及虛假訴訟案件9件,同比下降80.43%。
民事支持起訴情況。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訴案件595件,同比上升105.17%;支持起訴559件,同比上升104.01%,其中支持農民工起訴536件,同比上升110.20%。
三、行政檢察辦案重點更加突出
對行政生效裁判的監督情況。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126件,同比上升68%。
對行政審判活動的監督情況。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案件75件。對于辦理的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案件,共提出檢察建議64件,法院全部采納。
對行政執行活動的監督情況。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行政執行活動監督案件396件,同比下降16.63%。對于辦理的行政執行活動監督案件,共提出檢察建議350件,法院采納已全部采納。
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情況。全省檢察機關共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358件,促進案結事了政和。
四、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大力拓展新領域
辦案情況。認真辦好法定領域案件,有序拓展辦案領域,立案辦理民事公益訴訟367件,行政公益訴訟3179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2978件,提起公益訴訟226件。
判決情況。對于提起訴訟的公益訴訟案件,法院作出一審裁判179件,全部判決支持。
拓展領域情況。新領域1068件,占30.1%,主要涉及文物保護、消防安全、高空拋物、交通安全等領域。
五、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不斷推進,特殊保護持續加強
審查逮捕、起訴情況。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97件883人。起訴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49件1287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509人。附條件不起訴373人,不起訴447人。
法治教育開展情況。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開展法治講座5174次,受眾達236萬人次,同比上升3.14倍,法治巡講3631次,檢察開放日342次,參觀法治教育基地40次,提供現場法律咨詢6958次。檢察機關大力推動法治教育,有利于匯聚社會合力,完善多元化保護體系,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六、信訪數量同比上升,司法救助工作持續推進
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共接收群眾信訪15751件。受理刑事賠償申請20件,審查后決定給予刑事賠償10件。共受理司法救助494件,實際發放救助金1357.43萬元。
七、檢察聽證情況
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全面推行檢察聽證,邀請人大代表(2902人)、政協委員(2397人)、人民監督員(5519人)等多方參與聽證4012件次,聽證后矛盾分歧化解率98.5%,通過擺事實、舉證據、釋法理,讓公平正義可見可感。
八、入額院領導積極辦案,以上率下作用明顯
入額院領導直接辦案成常態。全省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共辦理案件12070件,同比上升7.55%。各級院檢察長辦理1047件;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及其他入額院領導辦理11023件,占 91.33%。入額院領導共辦理刑事檢察類案件8779(含刑事執行檢察、未成年人檢察、控告申訴檢察)件,占72.73%,民事、行政檢察類案件885件,占10.08%,公益訴訟類案件2208件,占18.29%。
檢察長列席審委會更規范。全省各級檢察長及受檢察長委托的副檢察長共列席法院審委會418人次。其中,檢察長列席293人次,占列席總人次的70.10%;受檢察長委托的副檢察長列席125人次,占列席總人次的29.9%。列席審委會發表意見463件,采納415件,采納率89.63%。
九、聚焦主責、服務大局,六項重點工作體現“甘肅特色”
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起訴故意殺人、搶劫等危害群眾安全感的嚴重刑事犯罪3835人,起訴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4442人,起訴重大金融風險犯罪900人,起訴涉黑惡犯罪295人,起訴洗錢犯罪43人,共提出涉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檢察建議189件,全部被采納。
促進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嚴懲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犯罪,起訴2818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59件。加大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力度,落實慎捕慎訴政策,對涉罪民企人員依法不捕363人、不訴850人。對確有錯誤的涉民企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78件。開展“千人進萬企”活動,4656名干警走訪商會和企業7647家,幫助解決涉法問題270個。
助力鞏固脫貧成果、助推鄉村振興。嚴厲打擊涉農刑事犯罪、職務犯罪,起訴5396人。加大生產、銷售偽劣種子、農藥等危害糧食安全、農資安全犯罪打擊力度,起訴54人。對因犯罪侵害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應救盡救”“應救即救”,向311人發放救助金817萬元,開展侵害農民工權益犯罪專項監督,聯合省人社廳掛牌督辦69起欠薪案件,幫助2804名農民工追回“辛苦錢”5264萬元。
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聚焦黑臭水體、固體廢物、尾礦污染、耕地保護等方面問題,起訴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393人,立案辦理相關公益訴訟案件1910件,助力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督促修復被損毀的林地、耕地、濕地、草原4.72萬畝,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33.64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積378.23畝,保護被污染土壤6.75萬畝,通過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支持環保部門起訴等方式追償生態修復費用2322.49萬元,讓破壞環境者為恢復環境“買單”。
持續辦好檢察為民實事。開展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等專項行動,嚴懲食用農產品、保健食品安全和生豬屠宰管理、農貿市場管理等重點領域違法行為,嚴防有毒有害食品流入百姓餐桌。起訴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等犯罪146人,辦理食藥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468件。針對窨井“吃人、傷人”和井蓋維修難等問題,聯手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開展城市窨井蓋安全問題專項治理,針對危害公共安全問題發出檢察建議98份。
積極參與反腐敗斗爭和社會治理。完善監檢銜接機制,起訴各級監委移送職務犯罪305人。檢察機關自行查辦職務犯罪共立案50人,積極為反腐敗斗爭貢獻檢察力量。主動參與社會治理,提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察建議全部被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