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檢察院案管辦負責人就2021年
全省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答記者問
2022年1月20日,甘肅省檢察院發布了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這一年,檢察機關是如何服務大局的?“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數據發生了哪些變化?呈現了哪些特點?圍繞這些問題,案管辦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全省檢察機關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方面,有什么新趨勢?
省檢察院案管辦負責人:一方面,檢察機關嚴格落實“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的理念,依法不捕4812人,不捕率同比增加0.44個百分點,省檢察院專門就此項工作向省人大常委會做了專題報告;另一方面,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行動,其中偵查階段受理羈押必要性審查445人,審查起訴階段受理1281人,審判階段受理220人,專項行動成效明顯。
記者: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企業高質量發展離不開法治保障,全省檢察機關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新成效?
省檢察院案管辦負責人:2021年檢察機關積極履職,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嚴懲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犯罪,起訴2818人;常態化清理涉民企刑事“掛案”,排查出久拖不決、久辦不結案件154件;開展“千人進萬企”活動,4656名干警走訪商會和企業7647家,幫助解決涉法問題270個;開展送法進企業“百場法治培訓”,3525名企業經營者參加培訓;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依托“互聯網+監管”平臺提升線索發現能力,依法打擊侵犯商標權、專利權等犯罪,起訴41人,切實保障創新驅動發展。
記者:在紓解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檢察院案管辦負責人:檢察機關不斷加強對特殊群體的保護,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依法支持起訴559件,切實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專門部署助力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開展侵害農民工權益犯罪專項監督,聯合省人社廳掛牌督辦69起欠薪案件,幫助2804名農民工追回薪資5264萬元;深化虛假訴訟防治,與公安、法院等部門建立線索移送、聯合查辦機制,加強對民間借貸、房屋買賣等重點領域監督,糾正虛假訴訟58件,對涉嫌犯罪的起訴6人,決不讓“假官司”損害司法權威和公信力。
記者:檢察機關在公共利益保護方面,有哪些新成效?
省檢察院案管辦負責人:檢察機關始終牢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職責,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對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立案468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49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42件,圍繞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等重點領域開展監督,督促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4315.8公斤,同比上升5.73倍。督促查處銷售假藥等37種,積極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保障群眾“腳底下”的安全,針對窨井“吃人、傷人”和井蓋維修難等問題,聯手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開展城市窨井蓋安全問題專項治理,整改安全隱患1425處,辦理相關公益訴訟案件73件。以點帶面,探索開展高空拋物、盲道設置不規范、校園周邊設施維護不到位等安全問題監督,發出檢察建議98份,起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記者: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有什么新舉措?
省檢察院案管辦負責人:未成年人保護是專業化和社會化相結合的保護體系,以檢察司法保護攜同另外“五大保護”共同發力,實現“1+5>6=實”的最佳效果。一方面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34人,同比上升19.74%,督促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學校工作人員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發現并監督辦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犯罪23件。另一方面落實特殊制度保護,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向“失職家長”制發督促監護令301份,辦理撤銷監護權案件12件,支持個人起訴撤銷監護權案件8件,支持單位起訴撤銷監護權案件2件,向民政等部門發出檢察建議3件,均被采納。
記者:在落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方面,檢察機關做了哪些工作?
省檢察院案管辦負責人: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的辦案理念,持續做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對全年接收的1.57萬余件群眾信訪案件,在7日內告知“已收到,誰在辦”,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率為99%。信訪案件堅持“能聽證,盡聽證”原則,對重大疑難復雜和久訴不息的案件,符合條件的全部舉辦公開聽證,積極探索在信訪接待場所開展簡易公開聽證,就地及時化解信訪矛盾,對長期反復信訪和終結后又來信訪的案件,探索推行上門聽證制度,最大程度化解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