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檢察院
關于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
辦理情況的報告(書面)
——2019年9月25日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
省人大常委會:
根據會議安排,現將省檢察院辦理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基本情況
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省檢察院沒有收到會務組交辦的會議代表對檢察工作的具體意見建議。各代表團在對省檢察院工作報告進行分組審議時,對全省檢察工作提出了許多中肯的意見建議。省檢察院高度重視會議旁聽工作,專門組織黨組成員、副廳級以上干部、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共34人旁聽各代表團對省檢察院工作報告的審議情況,認真記錄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會后,立即組織人員對132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和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整理的代表意見建議進行匯總、梳理、分析,歸納出涉及檢察工作的各類意見建議190條。在此基礎上,我們逐條研究,制定并印發《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省檢察院工作報告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分工落實清單》,確定68條落實代表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并逐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每一條代表意見建議都得到及時高效辦理。8、9月份,省檢察院就意見建議落實情況逐條向代表們進行了反饋。同時,今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邀請代表視察、評議檢察工作156人次,班子成員登門走訪代表46人次,得到了代表們的一致好評。
二、主要做法
省檢察院始終把辦理代表意見建議作為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堅持將辦理和落實代表意見建議工作深度融入檢察機關主動服務全省中心大局、深耕法律監督主責主業、深入推進改革創新、持續強化自身建設等各項工作,著力從收集、研判、辦理、反饋、轉化等環節入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確保代表意見建議辦理工作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責任體系。省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省“兩會”期間代表意見建議的收集和辦理工作,在會前、會后多次專門召開會議進行部署,會后立即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專題研判分析,認真評估代表的關注點、要求解決的核心問題及落實的難易程度,并就如何貫徹落實提出具體要求。構建了“黨組和檢察長領導、分管副檢察長主抓、辦公室統籌協調、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嚴把規范關、期限關、質量關,督促各部門盡快按照職責分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代表的意見建議及時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實際舉措。
(二)注重聯系溝通、提升辦理效果。按照“實事求是、務求實效”的原則,把代表普遍關注、事關全局的問題作為重點,認真研究,用心解決。堅持全面溝通,通過集中走訪、邀請座談、電話、短信等方式,準確了解代表的意圖和想法,切實促進每一項辦理工作不走彎路、有的放矢。根據意見建議所提問題,明確辦理時限,能及時辦理的,全力以赴盡快辦結;條件不成熟、暫時辦不了的列入規劃,努力創造條件加以解決;短期內不能辦理的做出詳細的解釋說明,提出今后逐步解決的措施和辦法,保證代表滿意。緊扣代表關心、關注的問題,邀請代表參加主題“檢察開放日”,組織開展視察、觀摩、評議案件、專項檢查等聯絡活動,努力使代表更加直觀生動了解檢察工作,繼而對檢察工作給予更多理解和支持。
(三)強化督導,推進意見建議效果落實。省檢察院堅持分類辦理、注重實效的理念,對全省檢察機關落實代表建議情況實行季度上報制度,由省院辦公室匯總后在全省范圍內通報。對辦理工作不認真、進度較慢、代表不滿意的,進行跟蹤督導,建立臺賬,掛牌督辦;對已落實的建議,督促各承辦單位主動開展“回頭看”,查驗實際效果;對具有建設性、批評性或普遍性的意見建議,在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落實措施和完成時限的基礎上,指定專人跟蹤落實、定期匯報進展情況,嚴防“重部署、輕落實”等現象發生,充分發揮代表建議對檢察工作的推動作用。
三、工作成效
全省檢察機關堅持把代表提出的進一步提高服務中心大局的質效、進一步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的力度、進一步加強檢察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檢察改革等意見建議作為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的努力方向和重要著力點,不斷完善工作措施、提升履職水平,著力補短板、強弱項,推動全省檢察工作創新創優發展。
(一)強化政治引領,確保檢察工作正確方向。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真正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等黨內法規,結合實際制定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實施辦法;對中央、省委政法工作會議和全國檢察長會議等部署的重要任務,及時梳理匯總,制定分解方案,加強督查督辦,確保上級決策部署在全省檢察機關得到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二)服務中心大局,凸顯檢察作為貢獻。一是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出臺貫徹落實《黨委(黨組)國家安全責任制規定》實施意見,積極參與反滲透反間諜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爭,起訴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413人,起訴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658人,起訴“套路貸”“校園貸”等所涉詐騙、敲詐勒索犯罪1237人,有力促進全省社會治安形勢穩中向好。二是積極服務打贏脫貧攻堅戰。嚴厲打擊妨害扶貧項目實施、侵吞挪用扶貧資金、侵害貧困群眾人身財產權利等犯罪,共批準和決定逮捕186人,起訴432人。開展侵害貧困農民工權益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幫助農民工追回欠薪430.7萬元。暢通建檔立卡貧困戶涉檢上訪“綠色通道”,主動提供法律服務1026人次,為因案致貧、因案返貧者發放司法救助金114.14萬元。全力做好脫貧攻堅精準幫扶工作,跟進落實“一戶一策”,加大產業扶持力度,協調資金1000萬元,助力兩當縣、莊浪縣盤安鎮如期實現脫貧目標。三是積極服務優化營商環境。聯合省工商聯部署開展“維護民企權益,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推出服務保障民企“十大措施”,起訴各類影響非公經濟發展犯罪693人,對涉非公經濟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13件,組織開展“千人進萬企”大走訪大調研大排查活動,累計走訪中小微民營企業2229家,營造良好法治軟環境。四是積極服務生態環境保護。嚴懲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推出服務生態環保“十項舉措”,依法批捕63人,起訴241人,立案辦理生態環保公益訴訟1540件。省檢察院主動與青海省院溝通協調,圍繞做好黃河上游、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初步形成合作框架意見,攜手保護西部生態安全屏障。五是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強化責任擔當,把牢“五個定位”,建立偵捕訴聯動、主要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機制,統籌處理好“五對關系”,共批捕涉黑惡犯罪 1574人,起訴1491人。堅持“不拔高、不降格、不走偏”,創新并落實“十個必須”,依法提前介入383件,監督立案19件,糾正漏捕117人,通過“四個壓茬推進”,對14個市州院、88個基層院全覆蓋督導。成立工作專班,全力配合中央掃黑除惡第19督導組工作,立行立改督導反饋意見,對重點督辦的100起案件逐案下發督辦令并指導幫辦,推動檢察環節工作走深走實。六是積極參與反腐敗斗爭和社會治理。堅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完善監檢銜接機制,共受理監察委移送審查起訴職務犯罪201件233人,決定逮捕40人,起訴163人。切實履行好對法定14個罪名的偵查權,共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16件22人。認真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依法對犯罪情節輕微的不批捕1203人、不起訴2526人,積極參與金融領域綜合治理,規范和加強檢察建議工作,出臺增強檢察建議質量和剛性21項措施,推動社會治理法治化。
(三)深耕主責主業,維護司法公正公信。一是著力做優刑事檢察工作。全面推行“捕訴一體”機制,充分發揮審前主導和過濾作用,共批準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9544人,提起公訴15822人,提前介入偵查708件,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捕1985人、不起訴613人。開展“防錯防漏、不枉不縱”質量年活動,糾正漏捕313人,糾正漏犯442人、漏罪497人,對認為定罪不準、量刑失當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114件,法院支持67件,切實維護了司法權威。二是著力做強民事檢察工作。出臺加強民事檢察工作24條意見,受理不服法院民事生效裁判801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61件、抗訴46件,對審判程序違法、執行違法等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82件。制定《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專家咨詢論證工作辦法》,聘請16名咨詢專家,更好適應人民群眾民事司法需求。三是著力做實行政檢察工作。出臺加強和改進行政檢察工作21條意見,完善案件受理審查和指令辦案等制度,受理審查不服法院行政生效裁判50件。開展國土資源領域行政非訴執行案件專題調研,對履職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或怠于行使職權行為發出檢察建議423件。四是著力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出臺加強公益訴訟工作25條意見,扎實開展“攜手清四亂、保護母親河”等專項監督活動,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883件,提起公益訴訟96件,扎實開展“回頭看”專項活動,督促恢復被損毀或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2354.9畝,治理被污染的水源地22處、河道440公里,挽回和追繳國有資產2.5億余元。五是統籌抓好其他各項檢察業務工作。刑事執行檢察方面,深入開展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專項活動,部署開展對監獄實行巡回檢察試點,深化財產刑執行專項監督,對無羈押必要性的提出建議后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100人,糾正“減假暫”不當433人、非監外執行違法285人、社區矯正違法398人。未檢方面,認真落實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積極推進檢察長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依法對情節輕微、認罪悔罪態度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75人、不起訴130人,封存犯罪記錄235人次,積極推進社會支持體系建設試點,努力為涉罪未成年人回歸社會創造條件。控告申訴方面,暢通民意反饋渠道,共受理群眾信訪6119件次,辦理高檢院轉交信件353件,有效回復率100%。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專門設置律師通道、律師會談室等,網上受理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1560人次。充分發揮12309檢察服務中心功能作用,有效防控和化解社會矛盾。
(四)深化改革創新,著力提升工作質效。一是全面推進內設機構改革。制定實施省院機關改革方案和市、縣級檢察院改革指導意見,嚴格落實“捕訴一體”要求,突出專業化方向,優化資源配置,三級院內設機構改革基本完成,走在全國前列。二是鞏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開展“院領導直接辦理案件”專項督察,三級院領導帶頭辦案4155件,同比上升28.6%,檢察長列席審委會52人次。統籌推進各項綜合配套改革,出臺員額檢察官管理辦法,實行省級統籌、動態管理,完成第四批123名員額檢察官遴選,加強和規范聘用制書記員管理,改革整體成效更加凸顯。三是加快“智慧檢務”建設步伐。聚焦科學化智能化人性化要求,深入實施全省“智慧檢務”五年建設規劃及實施意見,完善電子檢務“六大平臺”,加快推進“云桌面”建設,研發完成辦公及事務管理系統,部署即時通訊、電子郵件、智能語音輸入等應用系統,為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注入強大動能。
(五)強化自身建設,夯實檢察事業根基。一是創新激勵機制,提振隊伍精氣神。出臺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實施意見,擇優選升一級、二級高級檢察官32名,及時選拔任用優秀年輕處級、科級干部,統籌做好員額檢察官晉升工作,充分調動干警積極性。17個集體和32名個人受到省級以上表彰,1人獲評第九屆全國“人民滿意公務員”。二是突出實訓導向,提升業務素能。出臺加強和改進全省檢察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制定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完善檢察業務人才培養機制,持續深化檢校合作,分層分類開展培訓1780人次,6個案件入選全國“十佳”、精品案件,6項工作在全國、全省有關會議上作了經驗交流。三是堅持嚴管厚愛,確保隊伍廉潔。扎實開展“四察四治”專項行動,深入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組織開展省院黨組第二輪巡視,對14個市、縣院進行了巡視巡察,對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開展了專項檢務督察,省院黨組書記對35名新任職人員進行集體約談,紀檢監察組對43名新提拔干部開展了廉政談話和考試,查處違紀違法人員13人。四是加強統籌管理,夯實基層基礎。落實上級院領導、機關各部門聯系基層院等制度,加大對口支援力度,深入推進“基層減負年”工作,深入實施《“十三五”時期檢務保障工作規范綱要》,主動適應省級統管改革后經費保障、基礎設施建設、后勤服務中遇到的新情況,提升經費、裝備使用效能和管理水平。
今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省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和代表的期待相比還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理念,不斷提高代表意見建議辦理工作水平,增強代表聯絡工作實效,在人民的有效監督中推動“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為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開創富民興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