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動態】
v省檢察院召開黨組會議傳達學習省委、省政府《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研究部署檢察系統貫徹措施
v甘肅省檢察機關、工商聯系統服務保障民營企業權益信息平臺正式上線運行
v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徐雷走訪遠達集團有限公司
【市州院動態】
v白銀市人民檢察院制定出臺《白銀市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雙聯系雙促進”專項行動實施意見》
v慶陽市人民檢察院積極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打出“組合拳”
【基層動態】
v崆峒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崔曉暉走訪民營企業
v肅州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安明走訪民營企業
v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檢察院三個“精準” 助推民企復工復產
【企業家心聲】
v甘肅天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小麗、酒泉佳禾中藥材生態種植加工有限公司負責人韓志明
【典型案例】
v楊某某等五人騙取貸款案
【省院動態】
省檢察院召開黨組會議傳達學習省委、省政府《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研究部署檢察系統貫徹措施
近日,省檢察院召開黨組會議,傳達學習省委、省政府《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研究提出具體貫徹落實措施。省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玉主持會議并就服務優化營商法治環境提出要求。
會議認為,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民營經濟、中小微企業發展帶來很大沖擊和影響,一季度全國經濟出現負增長,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為當前最重要的任務。省委、省政府出臺《實施意見》,非常及時、也非常必要,必將有力破解全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營造更好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
會議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充分認識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民營企業發展面臨的嚴峻形勢,堅持“兩聚焦一結合”工作思路,主動對標對表黨中央、省委和最高檢關于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部署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和全省檢察機關、工商聯系統維護民企權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會精神,始終將優化營商法治環境作為服務保障中心大局的重點工作來抓,努力為全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依法嚴懲危害民營經濟發展的刑事犯罪。深入落實中政委、“兩高兩部”關于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和省院實施意見,充分履行批捕起訴職能,依法嚴懲擾亂企業生產秩序、干涉企業正常經營等妨害復工復產、生產經營的各類犯罪,加大追贓挽損力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要嚴厲懲治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欺行霸市等危害民營企業發展和企業家財產權的犯罪;依法打擊詐騙、盜竊企業財產,以及利用職務便利侵占、挪用企業財產、侵蝕企業利益的行為,保護民營企業合法財產;依法打擊強迫交易、串通招投標、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犯罪,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依法打擊利用項目審批、資金扶持、市場監管等職權向民營企業“吃拿卡要”等職務犯罪,助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二要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審慎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貫徹落實政法機關服務民營企業發展座談會精神,牢固樹立依法、平等保護理念,按照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原則,有效保護民營企業投資經營積極性、創造性。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訴少監禁”理念,把“謙抑、審慎、善意、文明、規范”執法辦案理念貫穿辦案始終,嚴格執行高檢院辦理涉企案件“11條執法司法標準”和涉民企刑事案件層報省院同步審查機制,認真落實甘肅省檢察機關辦理涉民企案件“慎捕慎訴”實施細則,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和捕與不捕、訴與不訴標準,對涉民企案件凡是符合條件的,盡可能適用認罪認罰從寬,依法提出“從寬”的量刑建議,為企業正常運轉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要強化法律監督,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法治環境。堅持辦案與監督并重,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結合“守初心、擔使命,集中排查整治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專項行動,持續加強對涉企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執行活動的監督,加大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及刑事申訴積案專項清理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減少案件超期未結情況,堅決糾正涉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冤錯案件。強化對涉企民事、行政案件審判、執行活動的監督,積極參與涉政府產權問題專項治理行動,規范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受理和審查程序,通過抗訴、提出檢察建議等方式加強對涉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的監督。積極穩妥開展涉企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及時通過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加大權利救濟和追贓挽損力度,注重監督實效,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深入開展“千人進萬企”大調研大走訪大排查活動,建立完善全省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民營企業權益信息平臺,多渠道、多角度收集企業涉法涉訴問題線索,“盡我所能、傾我全力”幫助解憂紓困。
四要學好用好《民法典》,筑牢民營企業守法合規經營底線。全省各級院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民營企業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促進提升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投資信心,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深入分析研判涉訴法律糾紛易發、多發、頻發的領域和環境,從合同簽訂履行、公司治理、知識產權、企業用工、企業行政管理、案件執行等方面,提煉常見法律風險點及應注意事項,編印《民營企業民商事法律風險防控指引》,助力民營企業降低或避免民商事法律風險,減少法律糾紛對民營企業造成的不良影響。
甘肅省檢察機關、工商聯系統服務保障
民營企業權益信息平臺正式上線運行
7月10日,由甘肅省檢察院牽頭研發的全省檢察機關、工商聯系統“服務保障民營企業權益信息平臺”啟動儀式在省檢察院舉行。全國政協常委、省政協副主席、省工商聯主席郝遠出席啟動儀式并致辭,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玉主持并講話。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趙少智,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中的企業家代表出席了啟動儀式。省檢察院黨組成員,省檢察院、省工商聯有關部門負責人、工作人員及部分新聞媒體代表參加儀式。
啟動儀式上,郝遠、朱玉、趙少智及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李保崗共同按下啟動球按鈕,開啟了“服務保障民營企業權益信息平臺”,與會人員觀看了該平臺宣傳短片,并現場觀摩了平臺操作運行及檢察機關受理處置企業反映問題線索的全過程。
郝遠指出,“服務保障民營企業權益信息平臺”上線運行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完善民營企業法律維權服務機制,鞏固“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的重要舉措,在全省非公經濟發展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近年來,省檢察院和省工商聯密切配合,致力于維護民企合法權益工作,在全國率先成立工商聯檢察服務室并實現系統全覆蓋,為我省構建優良營商環境做出顯著貢獻。去年聯合開展“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依法解決了一批涉民營企業的平等保護、權益維護、社會治理等問題,受到省上領導的充分肯定,引起最高檢和全國工商聯的高度關注,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了甘肅經驗。今年疫情發生后,省市縣三級檢察院和工商聯主動作為,深入全省3043家民營企業開展調研紓困,收集匯總各類問題線索*件,現已依法妥善辦結*件,為維護民企合法權益做出積極貢獻。希望“服務保障民營企業權益信息平臺”啟動后,省檢察院和省工商聯能充分利用這個平臺盡快開展相關工作,維護好更多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全力助推民營企業復產復銷和恢復秩序。
朱玉表示,我省民營經濟體量雖還不算大,但已經成為推動甘肅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搭建網上服務保障民企權益信息平臺,既有利于民營企業借助信息化手段,及時便捷地向檢察機關反映訴求,也有利于檢察機關整合和配置有限的司法資源,打通服務保障民企“最后一公里”。信息平臺是全省檢察機關服務優化營商法治環境的重要窗口和陣地,連接著“四大檢察”“十大業務”,要加大推廣力度、提升應用水平、不斷優化升級,堅持“邊使用邊完善”原則,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和平臺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提出改進建議,不斷優化完善相關功能,努力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加細致入微的服務。
朱玉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主動擔當作為,按照“兩聚焦一結合”工作思路,深入推進“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努力為民營經濟平穩健康發展保駕護航。要充分履行批捕、起訴職能,依法嚴懲危害民營經濟發展刑事犯罪,努力營造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樹立“審慎、謙抑、善意”理念,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認真落實最高檢“11條執法司法標準”和省檢察院“慎捕慎訴”實施細則,準確把握罪與非罪界限辦理涉企案件;持續強化對涉民企案件的訴訟監督,推動建立涉民企刑事訴訟“掛案”清理常態化機制,加大刑事申訴“積案”清理力度,積極參與涉政府產權糾紛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加強對涉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的審判監督,穩妥辦理涉民企公益訴訟案件,為民企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持續改進辦理民企案件方式方法,嚴格落實涉民企刑事案件同步審查機制,細化涉案企業人員財產處置規則,最大限度降低司法辦案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據悉,甘肅省檢察機關、工商聯系統“服務保障民營企業權益信息平臺”是由省檢察院向社會公眾統一收集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問題線索,同時為民營企業提供普法宣傳、法律咨詢,接收企業投訴舉報和意見建議等的服務型平臺。平臺入口設在省檢察院互聯網門戶網站,以全省三級檢察機關互聯網門戶網站群為主要載體,設置了法治宣傳和涉企線索問題反饋兩大板塊,其中法治宣傳板塊下設法律法規、法律政策、典型案例三個模塊;涉企線索問題反饋板塊中,企業須實名注冊登錄后,提交線索問題并實時查詢辦理流程信息。該平臺實行統一收件、分級負責、依責轉辦、按責答復、及時辦結、全程透明、流程跟蹤的工作機制,在試運行期間,已收到并辦理涉企線索問題21件。
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徐雷
走訪遠達集團有限公司
7月2日,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徐雷走訪甘肅遠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省工商聯一級巡視員柴紹豪一同走訪。在走訪過程中,徐雷副檢察長一行詳細了解了甘肅遠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展歷程、企業經營理念及經營特色,向企業贈送了甘肅省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有關資料。在隨后召開的座談會上,企業負責人就企業目前在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背景下發展面臨的實際困難及企業今后的發展方向作了詳細的介紹。
聽取情況介紹后,徐雷指出,甘肅遠達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我省大型民營企業,發展方向明確,產業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尤其是公司近年來在甘肅天祝等少數民族地區通過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助力脫貧攻堅,為當地農牧民脫貧增收做出了很大的貢獻。遠達公司具有很強的社會擔當,很深厚的為民情懷,是值得充分肯定和贊賞的。甘肅省檢察機關和甘肅省工商聯系統聯合部署開展為期三年的“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意義重大,主要目的是通過走訪、聯絡、保障和服務,知“民”情、解“民”憂、保“民”權、護“民”利,切實增強民營企業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今年是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深化年,我們將繼續一如既往積極發揮檢察機關職能作用,切實將中央、最高人民檢察院、省委、省政府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每一個具體的司法辦案過程中,為我省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軟環境。
徐雷強調,今后檢察機關一定會更加主動加強與民營企業和各級工商聯的常態化聯系,聽取民營企業和工商聯的訴求和意見,不斷加強協作配合,按照“聯系全覆蓋,對接常態化、服務專業化、保障法治化”的要求和全省檢察機關、工商聯“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推進會的具體部署,敏于形勢發展,主動擔當作為,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準確掌握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各種實際困難,全力以赴,幫助企業解決發展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問題,確保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為我省營商環境的進一步優化,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做出檢察機關應有的貢獻。
【市州院動態】
白銀市人民檢察院制定出臺
《白銀市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雙聯系雙促進”專項行動實施意見》
為深入踐行《甘肅省政法機關服務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深化年”專項行動,白銀市院決定開展檢察院聯系工商聯和“一區六園”管委會、院領導聯系重要商會和重點企業,促進非公經濟發展、促進法治營商環境建設的“雙聯系雙促進”活動,并制發了《白銀市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雙聯系雙促進”專項行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規定了檢察機關聯系服務非公經濟的具體方式。要求檢察院通過聯系工商聯和白銀市“一區六園”管委會,黨組成員通過聯系重要商會和重點企業,收集非公經濟的涉法涉檢問題以及影響白銀營商環境建設的困難和訴求。檢察機關依職能運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刑罰執行、綜合治理等檢察監督方式辦理案件,幫助企業依法解決困難和訴求。
《意見》對全市檢察機關開展“雙聯系雙促進”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一要認真學習保障非公經濟合法權益的法律規定,厘清各檢察業務部門保障非公經濟的職能和方式,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運用多種檢察監督手段,依法辦理一批有影響、有示范意義的案件,化解一批事關社會穩定的社會矛盾,調研或建議解決一批影響白銀法治營商環境建設的普遍性問題,塑造檢察機關公正執法的公信力。二要以案釋法,廣泛宣傳法律政策,促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升監督管理水平,提升非公經濟守法經營、依法維權意識和主動防控風險意識。三要及時發現和梳理保障非公經濟權益法律政策、制度機制、行政監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依職權提出解決對策,監督相關部門整章建制,形成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非公經濟權益的長效機制。
《意見》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雙聯系雙促進”活動落地見效。一是兩級院黨組要高度重視,專題部署和督促活動的開展。檢察長要帶頭走訪企業,親自辦理案件、化解矛盾和解決問題,為活動的開展提供范例。二是兩級院要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對收集到的問題、困難、訴求辦理職能部門或責任人的確定,定期分析梳理收集到的問題,研究督促案件辦理和問題解決。三是各職能部門依據職責承辦案件,辦理與本部門職責相關的服務事項。同時要求檢察官在走訪企業、調研問題時要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為民營企業著想,利用各種檢察資源,幫助排憂解難,促進非公經濟發展。
慶陽市人民檢察院
積極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打出“組合拳”
近期,慶陽市檢察院圍繞省院“六項重點”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高檢院、省院積極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連續打出“組合拳”,更好地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復工復產,為經濟社會健康良性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積極主動加強線上服務。慶陽市院主動對接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將檢察機關“服務優化營商環境 維護民企權益”專項活行動與“政商直通車”平臺嫁接,緊盯平臺“問題訴求辦理”和“政策措施宣傳”功能板塊,及時宣傳發布最高檢、省檢察院出臺的各項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對分流至檢察機關的民營企業涉法涉訴問題和線索,及時研判、處置和反饋,進一步增強檢察機關服務民營企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是聯合開展集中走訪紓困。5月18日至22日,聯合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對全市民營企業復工復產開展集中調研紓困工作。共同制定《關于開展民營企業復工復產調研紓困工作的安排意見》。抽調縣、區檢察院5名副檢察長和4名部門負責人參與調研走訪,近距離聽取企業訴求,全面掌握企業司法需求,梳理匯總問題線索,幫助解決企業涉法涉訴困難等。同時對2019年“百企調研紓困”發現問題線索辦結情況進行回訪,圍繞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再調研。截止目前,共調研走訪企業*家,收集問題線索*條,已解決*條,發出檢察建議2件。
三是市院檢察長帶頭調研走訪。5月21日,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志利深入西峰區制藥廠等3家民營企業,實地開展走訪調研。實地查看了3家企業廠房建設、車間布局、硬件設備、產品工藝、加工流程等實際情況,了解產品銷售、產業帶動、科技環保、營銷宣傳、企業文化、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具體進展情況,并深入交流了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風險挑戰和瓶頸難題,提出了具體意見建議。其他黨組成員也分別走訪了相關企業。
四是審慎加強涉企案件辦理。嚴格貫徹落實上級檢察機關辦理涉企案件精神要求,堅持謙抑審慎善意理念,精準把握涉企政策,穩妥處理涉企案件,對辦理的所有涉企案件是否貫徹落實高檢院“保護民企11條意見”進行同步審查。在辦案中充分考慮民營經濟正常運轉、健康發展的需求,堅持“不把企業查亂、不把企業查散”這一辦案基本理念,落實“對涉案民營企業負責人慎捕慎訴”的要求,1至6月份對17件移送審查起訴的涉企案件共*名涉案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做出不起訴決定,立案監督涉營商犯罪案件*件,切實通過辦案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護。
下一步,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能,為服務優化營商環境貢獻更多更優的檢察力量。
【基層動態】
崆峒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崔曉暉
走訪民營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院“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部署要求,助推民營企業全面復工復產,加強服務和保障全區民營企業健康發展,5月26日,崆峒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崔曉暉赴平涼新陽光農副產品有限公司、甘肅飛龍房地產有限公司及甘肅天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開展“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大走訪、大調研、大排查活動,區工商聯副主席崔勇、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負責人陪同調研。
走訪調研過程中,崔曉暉聽取了三家民營企業負責人對企業有關情況的介紹,通過對實體商鋪、企業電商平臺等實地查看,深入了解了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文化建設等方面情況,詳細詢問了各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宣講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經濟發展的政策舉措,廣泛征求各民營企業對檢察機關保障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
崔曉暉指出,目前正處于疫情防控及全面復工復產的特殊時期,各企業一定要堅定信心,牢固樹立疫情防控紅線意識,加強日常管控,把疫情防控融入到經營的每個環節。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要嚴格按照“聯系全覆蓋、對接常態化、服務專業化、保障法治化”的目標,以解決企業發展過程中的司法需求為出發點,提高服務水平、提升服務質效,助推民營企業全面復工復產,促進民營企業在法治軌道上持續健康發展。
崔曉暉強調,法治環境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轉變執法理念,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維護良好營商法治環境,依法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是檢察機關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義不容辭的職責。我們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主動聽取企業負責人的意見建議,幫助企業解決涉法難題,積極向企業宣傳法律法規政策、提供法律服務,努力為崆峒區民營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讓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
肅州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安明
走訪民營企業
5月26日上午,肅州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安明深入酒泉佳禾中藥材生態種植加工有限公司,實地查看藥品烘干、包裝、質檢車間,了解企業生產工藝和發展歷程,并與企業負責人開展了座談交流。區工商聯黨組書記、副主席李應軍陪同調研。
酒泉佳禾中藥材生態種植加工有限公司始建于2013年5月,總投資3000萬元,是集中藥材種植、加工銷售為一體的藥材企業,于2013年11月通過認證并取得國家藥品GMP證書,生產加工包括枸杞、板藍根、甘草、紅花、鎖陽、肉蓯蓉等20多種酒泉本地中藥材,是肅州區具有發展潛力的民營企業之一。
走訪后,檢企雙方開展了座談交流。王安明檢察長介紹了高檢院保護民營企業和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司法政策,了解了企業復工復產面臨的實際困難,傾聽了企業對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訴求。
王安明檢察長強調,在當前經濟形勢下,主動調研企業訴求,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為企業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肅州區檢察院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高檢院關于保護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政策精神,深入推進全省檢察機關“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一要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妥善處理涉企刑事案件。開通涉企案件專案專辦“綠色通道”,把依法辦案與化解風險、追贓挽損、維護穩定結合起來,把維護企業正常運行、挽回企業經濟損失、化解矛盾糾紛放在重要位置,盡可能減少辦案工作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積極釋放司法溫度。二要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維護民企合法權益。運用辦案數據和典型案例,加強對類案的分析研究,分析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為企業提供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維權等方面法律咨詢服務。三要主動融入發展大局,積極為發展建言獻策。扎實開展民營企業專題調研活動,聚焦企業化解金融風險、民營企業對法治營商環境的訴求及疫情對企業的影響等,形成調研成果,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立體化的法治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貢獻檢察智慧和檢察力量。
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檢察院
三個“精準” 助推民企復工復產
嘉峪關市城區檢察院立足司法辦案,準確把握經濟新常態下民營企業司法需求,用三個“精準”,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為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復工復產,提供了一劑司法“強心針”。2020年上半年,對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依法監督公安機關撤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件,判處輕緩刑*件,占已辦結民企刑事案件的100%,讓民營企業家吃下了“定心丸”,持續推動復工復產。
一、精準發力,把握民營企業法律政策
主動作為強化責任擔當。嚴格貫徹省檢察院《涉民營企業案件“慎捕慎訴”實施細則》要求,從經濟安全、公共利益、市場秩序等多方面準確認定社會危害性,綜合考慮政策調整、經營不善、市場風險等因素,嚴格依法把握逮捕、起訴標準,防止“構罪即捕”、“入罪即訴”,堅決防止“帶病起訴”。對涉民營企業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對主動認罪且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民營企業家全部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能建議適用緩刑的不建議適用實刑,能建議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的不建議適用普通程序,盡可能減少辦案工作對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經營。
二、精準監督,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立足辦案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和“審慎、謙抑、善意”的原則,努力當好民營經濟發展的護航員。對涉民營企業案件加強立案監督,監督糾正立案不當、違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等問題,嚴格證據審查標準,發揮審查起訴審前過濾功能,嚴厲打擊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行為。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批捕、起訴侵害民營企業犯罪案件*件,并為民營企業挽回經濟損失*萬元。同時,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界限,加強辦案影響評估,充分考慮企業生存發展,慎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企業財產,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負面影響,延伸辦案效果,保護民營企業家積極性和創造性。
三、精準服務,提升民營企業法治素養
主動對接社會發展需要,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務。對照省檢察院制發的《民營企業民商事法律風險防控指引》相關規定,深入民營企業聽取意見,調查了解民營企業司法需求,探索建立“辦理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機制”,不斷提升民企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 幫助企業防范和化解各類法律風險,增強企業抗風險能力,促進民營企業健康合規發展。依托全市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 保障民營企業復工復產”專項活動,扎實推進“送法進企業”、專題普法等活動,提高企業法律意識、風險防范意識以及依法維權能力,有效解決民營企業復工復產所面臨的法律問題。同時,加強對涉案民營企業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情況分析,以檢察建議方式,促進企業規范運營,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2020年上半年,共向嘉峪關市稅務局、嘉峪關市生態環境局發出檢察建議*份,檢察建議采納率為100%,有效協助市屬有關職能單位規范行政管理行為,堵塞管理漏洞,凈化市場環境,保障非公經濟健康發展。
【企業家心聲】
甘肅天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小麗:感謝檢察機關和區工商聯領導在疫情防控期間時刻關心我們民營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親自上門走訪了解企業存在的問題,宣講法律政策,在今后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我們會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依法依規經營,也希望檢察機關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為我們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
酒泉佳禾中藥材生態種植加工有限公司負責人韓志明:企業經營者大多不熟悉法律,企業發展中遇到的法律問題也無處咨詢。最近有一起民事訴訟案件我們不知道向法院起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肅州區檢察院在走訪中接到我們反映的問題后,及時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并告知如果訴訟過程中遇到執行難問題,可以隨時反映,通過這件事,我們感覺與檢察機關拉近了距離。這次在我們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檢察機關又主動聯系我們,為我們排憂解難,對企業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出了很好的建議。我們將堅定信心,遵紀守法,加大自主創新力度,克服困難趁勢而上,為社會創造更大的價值。
【典型案例】
楊某某等五人騙取貸款案
——堅持謙抑審慎,貫徹寬嚴相濟
一、基本案情
2017年4月,崇信縣某汽貿公司股東楊某某為償還他人借款,虛構其購買二手車、汽車養護機油、潤滑油事由,提交偽造的其參股公司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間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等資料,聯合耿某某、吳某某、馬某某、劉某,向某商業銀行申請到貸款120萬元。楊某某將貸款全部用于歸還其之前借款和個人花費。貸款到期后,楊某某不能歸還。
二、訴訟過程
2019年8月10日,崇信縣公安局對楊某某等五人以涉嫌騙取貸款罪立案偵查,于同年10月16日移送崇信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兩次退回補充偵查,2020年4月26日,崇信縣檢察院對楊某某依法提起公訴,對耿某某、吳某某、馬某某三人以情節輕微依法不起訴,對劉某因證據不足存疑不起訴。
三、主要做法
1. 區分主從犯,慎用起訴權。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本案涉案金額120萬,剛剛超出騙取貸款罪的立案標準,楊某某為主要犯意提起者和犯罪行為實施者,成立共同犯罪的主犯,應當依法提起公訴;耿某某、吳某某、馬某某為楊某某實施犯罪提供幫助,三人的主觀犯意和實施的犯罪行為處于次要地位,是本案中的從犯,社會危險性不大,且系初犯,可以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而劉某犯罪的主觀故意不明,根據犯罪主客觀相一致原則,應當依法存疑不起訴。
2. 案件公開審查,主動接受監督。為保證案件公平公正處理,2020年4月23日,崇信縣檢察院針對該案中四名犯罪嫌疑人擬不起訴進行公開審查,邀請并聽取了同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和工商聯代表等對案件的處理意見,將案件情況、處理意見、法律依據置于人大監督和社會監督之下,使案件處理結果更具公信力。同時,檢察機關以案釋法,現場對犯罪嫌疑人開展法治教育,使其切實體會到以身試法的后果,敦促其提高法律意識,做守法護法的合格公民。
四、典型意義
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要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和制度,加強社會危險性分析,保障不起訴權的依法、規范行使,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對經審查認定案件構成犯罪,但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防止“入罪即訴”、“一訴了之”。對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堅決防止“帶病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