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動態】
v省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趙小庚走訪民營企業
v省院同步審查涉民企案件中分別對兩名涉案民企負責人作出不起訴和變更強制措施決定
【市州院動態】
v武威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晉驍走訪民營企業
v酒泉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俞新民走訪民營企業
【基層動態】
v城關區檢察院與甘肅省陜西商會簽署優化營商環境共建合作協議
v東鄉縣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馬凌云走訪民營企業
【企業家心聲】
v甘肅梅隆石材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梅慧杰、甘肅祁連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盧炳彥、甘肅省陜西商會會長張建忠
【典型案例】
v楊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案
【省院動態】
省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趙小庚
走訪民營企業
4月29日下午,省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趙小庚一行深入甘肅梅隆石材集團有限公司走訪調研,全面了解企業復工復產情況及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并聽取企業負責人對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甘肅梅隆石材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空間設計、施工、石材精細化加工、銷售及國際進出口貿易的大型多元一體化公司。趙小庚主任實地參觀了生產車間、產品展廳、黨建室等場所,詳細詢問了解了企業產品生產流程、市場前景以及公司黨建工作等情況。
走訪期間,趙小庚與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了座談,公司負責人就企業發展歷程、復工復產、當前企業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做了詳細介紹。趙小庚給企業負責人送上了《關于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企業防范經營法律風險的五十項提示》等宣傳資料,詳細講解了中央、高檢院、省檢察院在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保護民營企業權益、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等方面的政策精神,全面介紹了全省檢察機關和工商聯共同開展的“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等情況。
趙小庚表示,梅隆集團多年如一日,扎根西北,情系蘭州,在解決大學生就業,社會幫扶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為甘肅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活力。
趙小庚指出,民營經濟是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省檢察院把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作為服務地方大局的重要舉措,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促進民營企業在法治的軌道上持續健康發展,為企業常態化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幫助企業解決涉法難題,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趙小庚強調,此次疫情對梅隆集團也是一次考驗,希望梅隆集團能夠克服當前困難,在產品研發上多下功夫,在市場銷售上創新思路,嚴把產品質量關,為市場提供優質產品,相信公司的發展會越來越好,在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必將會更加突顯。
省院同步審查涉民企案件中分別對兩名涉案民企負責人作出不起訴和變更強制措施決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高檢院關于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刑事司法政策,將依法平等保護落到實處,做好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省院在“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深化年”,專門建立了涉民企案件同步審查機制,由三級檢察機關對辦理涉民企案件是否堅持罪刑法定原則,是否嚴格區分罪與非罪,是否厘清民事糾紛與刑事犯罪界限,是否體現保護民企刑事司法政策進行嚴格把關,審慎作出處理決定,努力減少司法辦案給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的影響,優化我省法治營商環境。近日,省院批復分別對兩名涉案民企負責人作出不起訴和變更強制措施決定。
楊某某涉嫌合同詐騙案:
2017年6月27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以平涼市陽光快遞有限公司莊浪分公司的名義與杭州百世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簽訂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2016年9月至2019年2月其以莊浪縣百世快遞公司名義招收加盟商,以簽訂加盟合同,收取加盟費、保證金、過戶費的方式多次收取他人現金。2019年11月25日莊浪縣公安局以楊某某涉嫌合同詐騙罪移送莊浪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省院在落實涉民企案件同步審查機制中發現該案定性存在問題,要求莊浪縣院以請示形式報告案件情況。省院審查中,圍繞犯罪構成對楊某某是否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進行分析論證,認定該案快遞業務真實存在,合同當事人財產交付基于合同的簽訂履行,楊某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構成合同詐騙罪。同時,楊某某對合同乙方的進出比罰款及合同約定外罰款缺乏約定和依據,且不予退還保證金違反合同約定,造成乙方的財產損失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解決。經省院批復,2020年4月30日莊浪縣檢察院對楊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程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案:
2019年12月12日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批準逮捕,因該案部分參與者系汪某、成某等2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一案的嫌疑人,秦安縣公安局將該案與汪某、成某案件并案,于2020年2月22日移送秦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發現,現有證據能夠證實程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犯罪,但與汪某、成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無關,非組織成員,事后積極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認罪認罰,秦安縣檢察院及時對程某某啟動的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認為其社會危險性較小,經營的甘肅金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其被羈押公司不能正常運轉,相關業務、開發項目停滯,到期銀行貸款無法周轉歸還,拖欠農民工工資無法兌現,程某某被羈押時間越長,企業資金斷裂的可能性越大,正在開發建設的“秦安·時代廣場”項目是第二十二屆蘭州投資商貿洽談會秦安縣政府簽約的重點項目,對其變更強制措施符合相關政策要求,有利于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有利于維護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穩定,不予羈押可以保證訴訟正常進行。經層報天水市院、省院批復同意,于2020年4月30日對其變更為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同步審查機制運行以來,省院共受理同步審查案件72件128人,改變下級院決定10件,為優化營商環境,助力我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市州院動態】
武威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晉驍
走訪民營企業
為更好提供檢察服務,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近期,武威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晉驍實地走訪了3家民營企業。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雷蘊剛一同走訪調研。
4月19日,楊晉驍檢察長走訪了甘肅省優質小乳瓜出口農產品重點企業武威市涼州區沼然有機蔬菜種植基地。在種植大棚中,楊晉驍詳細了解了小乳瓜等農作物種植規模、市場前景等情況,詢問了企業在培育種植、產品銷售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及疫情帶來的影響。楊晉驍檢察長鼓勵企業企業要加大新產品推廣、新技術應用、新品種培育,繼續做大產業規模,提升競爭力和影響力,帶動輻射周邊農戶增產增收。同時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形成良好生態和經濟發展的“雙贏”局面。
4月25日,楊晉驍檢察長走訪了甘肅華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產品研發、原材料采購、生產制作一系列流程作了詳細了解,聽取了企業復工復產、產品銷售等情況介紹。楊晉驍表示,華一家具公司理念先進,發展勢頭良好,在這次抗疫大考中,體現了民企的責任與擔當。希望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進一步堅定信心,改變思路觀念,做好組織生產、開拓市場等工作,為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作出貢獻。
4月26日,楊晉驍檢察長走訪了甘肅達利園食品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實地查看了企業生產車間和新投產車間運行情況,詢問了企業復工復產、生產銷售等情況及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楊晉驍檢察長充分肯定了達利公司在穩就業、促增長、保利稅等方面所做的貢獻,并對企業在自身發展的同時主動投入產業扶貧,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給予高度評價。
楊晉驍檢察長強調,今年是“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深化年”,全市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恒心韌勁,扎實做好服務“六穩”“六保”各項檢察工作,以更加有力有效的舉措服務保障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要緊緊圍繞“兩聚焦一結合”工作思路,把履行檢察職能和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結合起來,積極主動履職,依法嚴懲侵犯企業合法權益、影響企業復工復產各類違法犯罪。要落實落細優化營商環境各項舉措,實現聯系全覆蓋、對接常態化、服務專業化、保障法治化,對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到有求必應、有問必答、主動溝通、積極協調,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來服務保障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
酒泉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俞新民
走訪民營企業
4月22日,酒泉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俞新民深入甘肅祁連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大得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開展走訪調研,深入了解企業復工復產及經營發展情況。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楊春福一同走訪調研。
俞新民檢察長一行深入生產一線,詳細了解兩家制藥公司疫情防控、生產經營、產品研發和政府支持民企抗擊疫情、克難發展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深入了解企業面臨的經營形勢、困難和司法需求,與企業家深入交流,聽取他們對檢察機關和工商聯“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的意見建議。俞新民檢察長向兩家制藥公司發放了專項行動聯系卡,贈送了宣傳資料。
俞新民指出,今年在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大環境下,民營企業更需要特殊保護和大力支持。酒泉市檢察院將緊緊抓住專項行動深化年的有利契機,擔當起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深化專項行動,進一步暢通民企訴求渠道,加強與民營企業的走訪聯絡,摸清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的“痛點”“難點”,細化服務保障措施,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堅持依法懲處與平等保護相結合理念,在辦案中落實“少捕慎訴少監禁”司法理念,盡可能減小司法辦案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維護健康的市場秩序和公平的營商環境。積極幫助民企解決涉法涉訴等困難問題,加強法治宣傳,提供法律咨詢,幫助民營企業提高法治意識,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優質檢察服務和有力法治保障。
【基層動態】
城關區檢察院與甘肅省陜西商會簽署
優化營商環境共建合作協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省檢察院服務民營企業、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4月23日,城關區檢察院與甘肅省陜西商會共同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共建”活動。城關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龍,甘肅省陜西商會會長張建忠參加了此次活動。
王龍檢察長首先參觀了甘肅馳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蘭州天祥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及甘肅蘭州創業者出租車有限公司,了解公司的實際經營、復工復產等情況。在之后的“優化營商環境共建”座談會上,王龍聽取了甘肅省陜西商會關于企業發展的現實訴求,解答了企業家提出的問題,并與甘肅省陜西商會簽訂了《優化營商環境共建合作協議》,確保了溝通渠道的暢通。
王龍檢察長表示,檢察機關是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的重要力量,要充分發揮職能,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要通過走訪、聯絡、服務等方式,知“民”情、解“民”憂、保“民”權、護“民”利,切實增強民營企業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讓企業家安心經營,為全區經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此次“優化營商環境共建”活動是檢企雙方繼送法進企業、檢察開放日之后更為深入的合作,在服務經濟建設和發展大局方面合作構建了常態化機制:
一是建立聯絡協調制度。通過交流走訪、舉行企業家座談會、問卷調查等形式,傾聽民企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利用“12309”檢察民生服務熱線、“兩微一端”等平臺,暢通溝通渠道,為民營企業釋法解惑。通過聯絡協調進一步商討、探索檢察服務助力企業發展的新思路、新舉措,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更優法治環境。
二是結合涉企案例加強釋法說理。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組建涉企預防講師團,舉辦法律知識講座、法律咨詢或專題培訓活動,加強對涉企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發布侵犯民企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以案釋法,警示企業運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點,提高企業法律意識、風險防范意識,提升依法維權能力。
三是加強綜合研析和預防作用。對民企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及時提出檢察建議,幫助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收集、分析、通報合作過程中遇到的熱點、難點案例,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增強預防針對性。就金融、知識產權等領域的公共管理問題,加強類案研究,促進出臺服務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制度。
四是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審慎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時,在充分審查案件證據基礎上,認真貫徹落實涉民營企業刑事司法政策,確保準確適用法律,探索建立“辦理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機制”,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受到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與研判,作出有效防范和處置,使涉民企案件的辦理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城關區檢察院將進一步增強服務和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開啟合作共贏的新局面,既為企業做大做強保駕護航,又著力體現檢察機關服務經濟社會大局的責任擔當,努力創建我區檢察機關服務保障中心工作新格局。
東鄉縣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馬凌云
走訪民營企業
4月20日至21日,東鄉縣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馬凌云,副檢察長馬維山一行赴東鄉縣東達面粉有限公司、甘肅金強信邦電纜有限公司、東鄉縣金輪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民營企業走訪調研,了解企業復工復產面臨的困難,聽取企業負責人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
馬凌云同志向走訪企業介紹了檢察機關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措施,與企業負責人座談交流,詳細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債權債務等情況,并就相關法律問題提供解決思路與辦法。針對企業的發展實際和遇到的法律問題,馬凌云建議,民營企業要注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完善企業法務工作,通過聘請法律顧問或者涉訴案件聘請專業律師等方式,為企業決策、發展提供法律建議,規避法律風險,從源頭上解決好企業涉法涉訴相關問題。
馬凌云提出,東鄉縣的脫貧攻堅與持續發展,離不開民營經濟的發展。縣檢察院將緊緊圍繞民營企業實際需求,從四大檢察職能出發,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著力為民營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打造良好的法治軟環境。
【企業家心聲】
甘肅梅隆石材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梅慧杰:感謝檢察機關在疫情期間關心關注民營企業發展,來我們公司實地走訪調研。希望檢察機關能夠督促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盡快審結我公司關聯企業甘肅華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涉訴案件,并歸還華茂公司被錯誤執行的涉案款。今后我們將努力探索民營經濟發展新思路、新理念,不斷提高現代化經營和管理水平,積極帶動地方石材行業發展,把石文化產業做大做強,努力為社會創造更多財富。
甘肅祁連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盧炳彥:感謝市檢察院和市工商聯領導來企業走訪調研,了解企業經營狀況,聽取意見建議,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解決企業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的法律問題,真正做到了“進企業門、知企業事、解企業憂、增企業效、暖企業心”。希望檢察機關能夠協調解決我公司與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土地所有權糾紛問題,也多民營為企業提供案例警示、法治宣傳等方面檢察服務,幫助企業健全管理機制,規范經營行為。
甘肅省陜西商會會長張建忠:檢察機關近兩年在對涉及非公企業的案件審查上真正體現了擔當與作為,充分保護了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希望“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能夠為民營企業的發展帶來更大的政策紅利,營商環境的改善將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環境。希望檢察機關在企業今后投資中,涉及北環路服務區的征地問題上提供相關幫助。
【典型案例】
楊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案
——依法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 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基本案情】
楊某某系甘肅省金塔縣某生產農用地膜企業的法人,殷某某等12人是該企業的技術骨干、生產員工。2016年以來,楊某某多次指使企業員工通過“貼身催債”和在他人住宅內居住的方式幫其催收欠款和地膜款。
本案由金塔縣公安局于2019年11月18日立案偵查,于2019年12月12日以楊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請批準逮捕,金塔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后,于2019年12月19日對楊某某等7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2020年3月5日,金塔縣公安局將楊某某等13人涉嫌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罪案移送金塔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辦理過程】
本案移送審查起訴后,案件承辦人立即查閱卷宗,審查證據、深入分析案情,及時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在充分聽取各犯罪嫌疑人意見、走訪了解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需求的基礎上,金塔縣人民檢察院秉持依法服務民營企業發展、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的理念,經該院檢察委員會討論,依法決定對患病需繼續接受治療的楊某某和其他技術骨干等7人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三、典型意義
1. 依法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是落實寬嚴相濟政策、實現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刑罰目的,也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法治實踐。對民營企業及其負責人依法審慎使用強制性措施是檢察機關“維護民營企業 優化營商環境”的舉措之一。在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下,金塔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職,對涉嫌犯罪的民營企業人員及時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并依法變更強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檢察辦案對民營企業造成的影響,助力企業復工復產,保障了涉案企業的健康發展。
2. 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實現“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該案是金塔縣院堅決貫徹落實中政委會同兩高兩部制定的《關于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和高檢院關于對民營企業及其負責人依法慎用強制措施的要求,切實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民營企業的案件,也是金塔縣人民檢察院積極盡職履責,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保障春耕農資正常生產供給,使司法活動既遵從法律規定又符合政策要求的具體表現。該案的辦理有效維護了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彰顯了“司法溫度”,實現了“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