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專刊(第6期)
目 錄
【市州院動態】
v張掖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柳小惠走訪調研民營企業
v嘉峪關市檢察機關積極作為、主動擔當服務民企健康發展
【基層動態】
v敦煌市檢察院聯合四部門出臺《“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聯系協作工作辦法》
v西和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薛峰走訪調研民營企業
【典型事案例】
v蘭州新區檢察院成功化解一起民企經濟糾紛
v蘭州西固區檢察院對一起民營企業家涉嫌非法拘禁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編者按:“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是檢察機關一次前所未有的嘗試,沒有過去的經驗可以遵循,也沒有現成的模板可以參考,需要各級檢察機關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隨著“大調研、大走訪、大排查”活動的不斷深入,各類涉民營企業的問題線索不斷匯集,回應民企呼聲,解決實際困難就成為檢驗專項行動是否成功的試金石。對于收集的問題線索,屬于檢察職能的,按程序依法辦理后及時反饋辦理情況,涉及其他司法行政機關的,會同有關單位共同解決。爭取解決一批民企反映強烈,社會影響大的問題、困難,不斷擴大專項行動影響力。
【市州院動態】
張掖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柳小惠
走訪調研民營企業
按照省院、省工商聯“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大調研、大走訪、大排查”活動要求,張掖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柳小惠會同張掖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張自鋒前往張掖市丹霞商貿開發有限公司、張掖市多成農業有限公司走訪,調研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聽取企業對檢察機關法律服務需求,向企業介紹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主要措施。
在了解企業基本情況和對檢察機關的法律需求后,柳小惠檢察長介紹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對企業負責人提出的具體法律問題,柳小惠檢察長表示將責成專人負責、盡快依法辦理。
柳小惠檢察長指出,依法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是檢察機關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重要舉措。張掖市檢察機關將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要求,牢固樹立所有市場主體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理念,進企業,問需于企,想企業之所想,急企業之所急,立足檢察機關職能為企業提供法律幫助,依法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完善聯系企業制度,深入宣傳解讀加強產權保護的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以典型案例為依托的法治進企業宣傳教育活動,幫助企業家強化產權保護意識,提高企業規范經營、抵御風險的能力,為不斷發展壯大民營經濟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嘉峪關市檢察機關積極作為、主動擔當
服務民企健康發展
“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嘉峪關市檢察機關自覺將檢察工作融入到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大局中,聯合市工商聯共同開展“大調研、大走訪、大排查”活動,截止7月中旬共走訪市屬重點民營企業140家,占全市重點民營企業的72.5%,梳理問題線索30余條。
走訪中,嘉峪關市檢察機關干警緊緊圍繞高檢院保障民營企業發展“11條執法司法標準”以及甘肅省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十大服務保障措施”,詳細了解民營企業發展現狀和存在的困難,為民營企業發放了《“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宣傳手冊》,填寫了民營企業走訪線索登記表,制作了摸排線索臺賬,認真聽取了民營企業對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意見建議,仔細解讀了民營企業普遍關心的法律法規問題,并鼓勵民營企業積極舉報損害企業利益的違法犯罪線索。對于此次“大調研、大走訪、大排查”活動,廣大民營企業家紛紛表示:走訪調研,拉近了檢察機關與民營企業的距離,增強了民營企業發展的信心,加強了民營企業的凝聚力,給民營企業家吃下了定心丸,為民營企業發展注入了強心劑。
下一步,嘉峪關市檢察機關將積極探索服務民營企業的新途徑、新方法和新思路,認真研究民營企業提出的問題及建議,在做好問題線索分流的基礎上,及時辦理涉企案件,以更大力度、更高標準、更實舉措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推動“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見效,為全市民營經濟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基層動態】
敦煌市檢察院聯合四部門出臺
《“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
聯系協作工作辦法》
近日,敦煌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聯出臺《“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聯系協作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包含暢通三個工作通道、搭建三個工作平臺、健全三項工作機制、構建三個保障體系、落實三項協作措施等5個方面共計15條。
《辦法》指出,要暢通民營企業向司法機關反映情況的通道,打造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法治服務的“直通車”;要暢通向民營企業反饋信息的通道,及時依法開展核查及回復工作;要暢通服務民營企業日常工作協作聯系通道,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資源共享。
《辦法》強調,要搭建民營企業民商事糾紛調解工作平臺,積極支持涉及民營企業的民商事、勞動糾紛調解工作,及時提供相關法律咨詢服務,做好訴調銜接;要搭建服務民營企業座談協商平臺,共同研究、商議解決服務民營經濟工作的有關困難問題;要搭建民營企業綜合評價平臺,積極支持市工商聯對民營企業及企業家進行綜合評價。
《辦法》明確,市檢、公、法等機關要積極支持和參與工商聯對民營經濟人士開展法治教育培訓,以典型案例反映出的問題為切入口,以案釋法,增強民營企業的守法經營能力;要認真落實“四長”座談會,繼續開展好檢察長、董事長“兩長”座談會及檢察開放日,共同分析民營經濟發展新形勢, 研究落實加強產權保護、糾正涉產權冤錯案聯系機制,聽取民營經濟人士意見和建議;要聯合開展“送法”進企業、進商會活動,積極幫助民營企業、商會完善內部管理和預防措施。
《辦法》提出,對涉及民營企業的有關案件,既要依法辦案,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和減小對企業生產經營的不當影響,強化執行兌現,構建預防、監督、教育、保護、懲治于一體的法律服務保障體系;對于涉及民營企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要加強調查研究,主動邀請工商聯、民營企業代表參加,認真聽取意見建議,注重從保護、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角度合理采取處理措施;要適時對涉及民營企業發展法治環境相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和分析情況提出預防和改進對策。
《辦法》要求,要適時共同出臺有關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文件,加強對民營經濟人士的支持力度,實施有效的保障措施;要加強對工作的督促力度,確保有關文件精神和具體舉措落實到基層,落地到個案,見到實際效果;要深化服務協作,強化上下聯動,做到務實高效。
西和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薛峰
走訪調研民營企業
7月2日,西和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薛峰,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謝福德一行深入西和縣何壩鎮民旺馬鈴薯專業合作社和西和縣隴上愛心家政服務中心,對企業發展及優化營商環境等情況進行走訪調研。
薛峰一行先后參觀了西和縣何壩鎮民旺馬鈴薯專業合作社種苗培育基地、產品展覽中心,以及西和縣隴上愛心家政服務中心、黨員活動室,對企業生產經營、營商環境、權益保障、發展規劃、黨建工作以及發展中存在的困難等情況進行了深入了解,并與馬鈴薯專業合作社負責人郭大權,隴上愛心家政服務中心負責人季七正等人進行了座談。
座談會上,企業負責人對檢察機關積極開展“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特別是檢察長一行親赴民營企業調研,認真傾聽企業心聲的做法深表感謝,表示將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開展專項行動,進一步健全工作銜接配合長效機制,加強檢企溝通協調,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把企業做大做強。
薛峰檢察長在聽取企業負責人發言后就檢察機關服務民營經濟提出三點意見,一是西和縣民營企業發展歷程艱辛,檢察機關將立足檢察職能,積極向黨委政府進行匯報,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其他相關部門共同改善縣域營商環境;二是民營企業對經濟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是重要的市場主體,檢察機關將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通過健全長效機制、依法打擊涉企犯罪、送法進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等方式,全方位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三是對于民企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檢察機關將主動擔負社會責任,積極向有關部門報告協調,向社會動員呼吁,共同推動西和縣營商環境健康發展。
【典型事案例】
蘭州新區檢察院成功化解一起民企經濟糾紛
2017年10月12日,江蘇亙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為蘭州新區中通道雨水項目工程總承包方,與鴻圖公司簽訂了《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約定供應的商品混凝土總金額4906975元,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工程結算審核完成后,由亙盛公司按建設單位付款情況向鴻圖公司支付總金額的95%,剩余5%在工程質保期滿后1個月內給付。2017年12月4日,亙盛公司在鴻圖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工程發包方私自簽訂補充協議,延長工期246天,致使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完成期限超出鴻圖公司的合理預期。鴻圖公司多次向亙盛公司催要貨款無果,遂于2018年8月10日向蘭州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蘭州新區法院以付款條件未成就為由駁回訴訟請求。后鴻圖公司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蘭州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了再審申請。
2019年1月24日,鴻圖公司向蘭州新區檢察院申請訴訟監督。鑒于本案經兩級法院裁判,訴訟歷時較長,涉案金額較大,對民營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了嚴重影響,蘭州新區檢察院高度重視,從依法保障非公經濟發展、保障國家重點項目建設順利進行的高度出發,立即依法展開調查。檢察長多次聽取案件情況匯報,辦案人員充分行使調查核實權,通過調閱案件材料,走訪相關單位,詢問當事人。更是多次赴湖北、江蘇等地調取材料,夯實固定案件證據,還原案件事實。經審查,新區檢察院認為,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結合本案情況,應視為合同履行期限已經屆滿,履行條件已成就,鴻圖公司可隨時要求亙盛公司履行債務。
蘭州新區檢察院在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辦案人員向雙方當事人釋法說理,講明利害關系,建議雙方和解。通過多次溝通協調,亙盛公司與鴻圖公司就該案自愿達成和解,亙盛公司履行了合同中490余萬元的全部金錢給付義務。
蘭州新區檢察院依法行使訴訟監督職責,通過靈活方式糾正民事判決中存在的錯誤,為守法經營的民營企業挽回巨額經濟損失。在辦案中檢察機關對于民事訴訟監督在把握原則前提下,把解決問題放在首位,通過釋法說理使當事方認識到自己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促使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履行合同義務,避免啟動再審程序可能造成的司法資源浪費,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蘭州西固區檢察院對一起民營企業家
涉嫌非法拘禁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2018年1月19日22時許,張某某(系蘭州瑞廣石化管件材料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因新疆克拉瑪依天圣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天圣公司)欠其貨款33000元長達3年時間未還,在得知天圣公司員工焦某來了西固之后,召集了張某、周某、王某等人對該公司員工焦某進行了毆打、威脅,并強行將受害人焦某帶至蘭州市西固區南山路寺兒溝段,至當日23時許,索要了50000元后將焦某送回住處,并讓焦某寫下還款協議后離開現場。
民營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可避免會發生因收付貨款等產生債務,部分企業經營者因法律意識淡薄、訴訟程序繁瑣等原因,經常會采取私力救濟的手段索取債務,在此過程中,若超出法律規定的必要限度,極易發生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為,進而觸犯刑法涉嫌犯罪。
本案中,張某某等4人,因天圣公司欠其公司貨款,久拖不還,為索取債務對被害人焦某采取毆打、威脅的手段實施了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拘禁罪。但考慮到張某某等4人索取的是合法債務,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時間較短,其間采取的暴力手段并沒有造成其他嚴重后果。2019年5月30日,西固區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綜合考慮案件事實,依法對張某某、張某、周某、王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張某某向被害人焦某退賠了損失,與焦某達成諒解協議。檢察機關在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同時,并沒有一結了之,而是積極聯系欠款企業天圣公司,經過對其釋法說理,天圣公司向張某某支付了全部欠款。
本案對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涉嫌犯罪的民營企業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在辦理案件的同時,檢察機關依法協調解決民營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幫助企業要回多年欠款,做到案結事了。事后,檢察機關對被不起訴的企業經營者進行了普法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識。這一套組合拳合法、合情、合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