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發布會現場
6月29日,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階段性成果及典型案件。省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楊波介紹有關情況,省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第一檢察部主任齊世萍公布八起典型案件。省檢察院政治部宣教處副處長張建文主持新聞發布會。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 楊波
楊波在發布會上介紹,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甘肅省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高檢院各項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全面履行職責,專項斗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截止2019年6月28日,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逮捕656件2541人,批準逮捕 640件2243人;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407件2931人,提起公訴356件2468人,起訴率為84.20%,其中以惡勢力犯罪起訴239件1672人,以黑社會性質犯罪起訴17件403人。提前介入偵查371件,立案監督27件75人,糾正漏捕130人,追加起訴166人,提出檢察建議252條。
據悉,中央掃黑除惡第19督導組重點督辦的100件涉黑涉惡案件,截至6月28日,已提起公訴96件,其中各級院檢察長、副檢察長參與辦案49件,提出財產刑量刑建議51件,提前介入偵查101件,發出檢察建議52條,發現“保護傘”線索29條,均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主要做法有:
強化法治思維,準確把握界限。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同志提出的“是黑惡犯罪一個也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也不湊數”的要求,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堅持把嚴格依法辦案貫穿始終,強化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則,確保在法律框架內、法治軌道上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案件辦理過程中,依據刑法、“兩高兩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和2019年4月9日實施的關于辦理惡勢力犯罪、“套路貸”、“軟暴力”、財產處置等規范性文件,準確區分惡勢力犯罪集團和惡勢力犯罪特征,嚴格界定“套路貸”、“軟暴力”形式,監督公安機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精準把握定罪標準,規范辦案程序,既不人為“拔高”湊數,也不隨意降格處理,確保專項斗爭不指標化、不走樣。
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快捕快訴。堅持依法嚴懲方針不動搖,圍繞中央和省委確定的12類重點打擊對象,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嚴格掌握不捕、不訴條件,對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涉黑涉惡案件依法審查,快捕快訴、應訴盡訴。省檢察院從全省優秀公訴人、員額檢察官中挑選出34名業務骨干組建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門督辦組,負責全省重大、復雜涉黑涉惡案件的辦理和督導工作。對跨地區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由省檢察院統籌協調指定管轄,統一調配辦案力量實地指導督辦。各市、縣級檢察機關組建專門辦案組,負責辦理涉黑涉惡案件,由檢察長、副檢察長親自帶頭辦理案件,出庭支持公訴。截止目前,全省三級院檢察長、副檢察長辦理涉黑涉惡案件165件。針對省委掛牌督辦的18個涉黑涉惡案件,由省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專職委員、刑檢部門負責人包案督辦,圍繞犯罪構成要件、證據證明標準、罪名認定、量刑建議、出庭支持公訴、打傘追贓等問題深入一線具體指導。省檢察院定期派出督導組,對市、縣兩級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逐級壓實責任,及時幫助基層把脈問診、對癥施策。
強化法律監督,確保不枉不縱。在依法嚴懲的同時,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通過提前介入偵查、加強審判監督和刑罰執行監督等方式,強化對訴訟活動的監督,努力促使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堅持“一案三查”“兩個一律”要求,在辦理涉黑涉惡案件過程中注重串并分析,深挖徹查,對發現的 “關系網”“保護傘”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對中央督導組轉交的線索,省檢察院專門成立線索清理組,明確工作流程,確定專人逐條跟蹤督辦,確保在督辦期限內辦結答復。截至6月28日,共收到轉辦線索280條,已辦結181條,對其中的2條重點線索,省檢察院派出業務骨干,與省公安廳、省高級法院組成聯合調查組,赴酒泉、嘉峪關、隴南等地開展調查,形成專題報告及時上報中央督導組。針對涉黑涉惡線索成案率低、偵查進度緩慢、效果不明顯等問題,省檢察院主動請纓,將省掃黑辦移交的275條線索及時分解到各市、州檢察機關,要求各地調配力量,分析研判,逐一核查、及時上報核查結果。截至6月28日,已辦結133件,督促核查96件,監督偵查50件,監督立案3件,監督撤案1件。拓寬線索來源渠道,充分利用鄉鎮檢察室聯系基層、了解群眾的優勢,積極受理群眾來信來訪,截止目前,共受理各類線索535條,全部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完善工作機制,嚴把案件質量。建立涉黑涉惡案件三級檢察院同步審查機制,嚴格執行《甘肅省檢察機關涉黑涉惡案件同步審查報批規定》,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涉黑涉惡案件,必須由專門辦案組辦理,在提起公訴前必須經過檢察官聯席會議、檢委會討論后層報省檢察院掃黑辦審查把關,確保案件定性準確,打準打狠。截止目前,三級檢察院共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408次,檢委會225次。省檢察院同步審查涉黑涉惡案件351件,其中改變公安機關定性81件,改變下級院定性37件。嚴格落實重大案件請示報告制度,對蘭州石斌涉黑案、蘭州朱津良涉黑案、酒泉胡鑫涉黑案、平涼穆琚東涉黑案、臨夏“二馬”涉惡案等及時向同級黨委和省掃黑辦專題報告進展情況。加強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的溝通聯系,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法院聯合制定出臺《關于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證據指引》《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關于辦理惡勢力違法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的意見》《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偵捕訴審銜接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建立了案件明示、同步審查、聯席會議、案件會商、掛牌督辦等聯動配合機制,及時互通情況、共享執法司法信息,形成打擊合力。截止目前,全省三級檢察院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召開聯席會議512次。
下一步,省檢察院將按照中央掃黑除惡第19督導組與省委省政府第二次對接會議精神,繼續抓好相關問題整改工作,推動專項斗爭取得新的突破性進展。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第一檢察部主任 齊世萍
齊世萍公布了全省檢察機關近期提起公訴的五起涉黑涉惡典型案件以及嚴格審核把關、改變公安機關定性的三起典型案件,分別是:定西市宋某某等42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白銀市靖遠縣李某某等29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蘭州市新區薛某甲、薛某乙等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酒泉市玉門市沈某某等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甘南州臨潭縣單某甲等8人宗族惡勢力犯罪案件,武威市涼州區趙偉棟案等48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定西市隴西縣孫某某等1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天水市武山縣雷東等5人惡勢力犯罪案件。
典型案件
一、 定西市宋某某等42人涉嫌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宋某某自2005年以來,以賭博為業積累資金,以其本人經營的“九尊堂茶樓”為窩點,與潘某、張某某、閆某某等人聚集在一起,聚攏社會前科、閑雜人員,大肆進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宋某某等4人為首,人數眾多,組織結構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進行所謂“談判”、“協商”、“調解”等方式收取保護費,非法牟利,涉案金額達400余萬元。如2015年11月份,被告人宋某某因賭博債務與當地惡勢力團伙發生矛盾,糾集多人,攜帶刀槍棍棒,約對方火拼,宋某某一伙依仗人多勢眾,持械砸毀對方車輛,并向對方開槍示威,此次斗毆事件后宋某某等人惡名大噪,為該組織稱霸一方奠定了“黑道”基礎。該組織共涉嫌犯罪事實38起,涉嫌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等10項罪名,嚴重擾亂當地的社會、經濟、治安秩序,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9年6月28日,定西市臨洮縣人民檢察院以宋某某等42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依法提起公訴。
二、 白銀市靖遠縣李某某等29人
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基本案情】
2004年以來,被告人李某某拉攏前科劣跡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以靖遠縣某茶樓為據點,與其前妻陳某某等人長期在靖遠縣縣城及附近鄉鎮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通過給參賭人員放賭賬、抽頭漁利等方式,大量牟取非法利益,累計賭資達160萬余元,獲利15萬余元,參賭人員共計達240余人次。為索要賭債,李某某組織他人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非法拘禁,逐步形成了以其為首,層級結構清晰,人數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李某某通過不正當手段當選為縣人大代表和村委會主任后,目無一切,肆意妄為。如2018年3月8日,某鎮舉行聯誼會,李某某以其未被邀請為由,沖到鄉鎮府辱罵鎮黨委書記、鎮長及其他鄉鎮干部,撕毀文件資料,毀壞辦公設備,在當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9年5月29日,白銀市靖遠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對李某某等31人提起公訴,共指控違法犯罪活動38起,罪名7項。
三、 蘭州市新區薛某甲、薛某乙等
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基本案情】
自2011年以來,被告人薛某甲作為蘭州新區某投資公司法人代表,到處承攬工程項目,因工程欠款,糾集薛某乙、楊某某等人多次毆打討薪農民工、商鋪租賃經營者;在未取得施工手續和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安排施工隊在施工現場24小時不間斷采砂;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用售后返租的模式銷售商品房,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在當地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逐漸形成以其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共實施違法犯罪行為16起,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7項罪名,涉案金額8553余萬元,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200余萬元。
2019年6月28日,蘭州市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薛某甲等14人以惡勢力集團犯罪提起公訴。
四 、 酒泉市玉門市沈某某等
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基本案情】
自2016年10月以來,被告人沈某某等4人共同出資成立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專門從事網絡放貸業務,從他人手中非法購買、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用于聯系放貸、催貸。沈某某等人為催要貸款,利用手中掌握的個人信息,使用“云呼”、“轟炸機”等軟件,向借款人及其親屬以電話、短信“轟炸”等方式辱罵、恐嚇、威脅,肆意發送PS合成的淫穢圖片,逼迫借款人償還非法高額費用。該犯罪集團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詐騙和敲詐勒索,受害人數達千人,非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6萬余條,涉案金額480余萬元,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屬于“套路貸”犯罪。
2019年5月27日,酒泉市玉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沈某某等11人以惡勢力犯罪集團提起公訴。
五、 甘南州臨潭縣單某甲等
8人宗族惡勢力犯罪案件
【基本案情】
自2011年以來,被告人單某甲、單某乙等人在臨潭縣境內開設賭場、高利放貸,期間,單某甲、單某丙兄妹販賣毒品,該團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索取非法債務,逐漸形成以單某甲為首,單某乙、單某丙、王某某(系單某甲母親)、牟某某等人參與的家族式惡勢力團伙,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共實施違法犯罪11起,涉嫌開設賭場、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5項罪名。
2019年6月21日,甘南州臨潭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單某甲等8人以惡勢力犯罪提起公訴。
六、 武威市涼州區趙偉棟案等
48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基本案情】
趙偉棟刑滿釋放后不思悔改,先后糾集高成元、董龍、馬煜等具有前科劣跡的社會閑散人員,自2013年以來,在當地逞強爭霸、稱霸一方,逐漸形成了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該犯罪組織發展壯大過程中,通過開設公司、經營娛樂會所、開設賭場、敲詐勒索來獲取經濟利益,長期在武威市涼州區無事生非、逞強耍橫、強拿硬要,隨意肆意毆打他人,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在辦理期間,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通過提前介入、依法糾違、追捕追漏等監督手段,將本案由一起治安管理案件糾正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最終共指控犯罪嫌疑人48名,指控犯罪事實16起,指控罪名5個。
2018年10月9日,武威市涼州區人民檢察院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對趙偉棟等48人依法提起公訴。2019年6月5日該案開庭審理,目前已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趙偉棟等人20年至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七、 定西市隴西縣孫某某等
1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基本案情】
自2015年以來,被告人孫某甲伙同其父孫某乙、其叔父孫某丙長期在隴西縣城及其周邊地區高利放貸,為索要高利貸、賭債等非法債務,糾集社會閑散人員,以其家族經營的某茶樓為據點,采用暴力、威脅及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多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敲詐勒索,涉案金額3457余萬元。該組織在當地長期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逐漸形成了以孫某甲為首要分子,孫某乙、孫某丙、孫某丁等18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共實施違法犯罪9起,涉及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4項罪名。
公安機關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移送審查起訴后,檢察機關嚴把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適用關,與公安、法院召開聯席會議,反復分析研判,準確把關定性,認為該案不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構成要件,于2019年5月31日由定西市安定區人民檢察院以惡勢力犯罪集團依法提起公訴。
八、 天水市武山縣雷東等
5人惡勢力犯罪案件
【基本案情】
自2017年11月以來,雷東伙同社會青年李彥斌、馬想紅等5人在武山縣縣城及該縣某中學周圍多次無事生非,隨意毆打他人,逐漸形成了以其本人為首的惡勢力團伙,造成多名在校學生輕微傷,對校園周邊安全環境產生不良影響,情節惡劣。
該案公安機關以普通刑事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在審查過程中,發現該團伙糾集者相對固定,多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具有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的特征,符合“兩高兩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關于惡勢力的規定,于2018年11月19日以惡勢力犯罪向武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12月20日,該案開庭審理,法院判決認定雷東等5人構成惡勢力犯罪,分別判處三年三個月至兩年兩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