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口的路修好了,現在騎車接送娃安心多了。”近日,一位家長向回訪的靈臺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
據悉,今年5月,靈臺縣檢察院接到電話舉報稱,某學校門口路面塌陷,影響行人出行。該院經調查發現,縣城部分人(車)流量較大的交通主、次干道由于年久失修,路面多處出現坑洼、破損、塌陷,部分窨井蓋松動、破裂,居民出行安全受到較大影響。
針對發現的問題,該院決定擬向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并召開聽證會進行公開聽證,邀請人民監督員、聽證員、“益心為公”志愿者及相關單位代表參加。
聽證會上,辦案檢察官介紹了案件相關情況,與會人員對城區路面破損現狀、監管主體及是否應當發出檢察建議進行充分評議后,一致同意檢察機關處理意見,認為公共市政設施是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應當積極履職盡責,確保公共市政設施完備且運行良好。
會后,靈臺縣檢察院依法向相關行政機關宣告送達了檢察建議,建議其對縣城內已破損塌陷的道路和松動變形的窨井蓋及時修繕,加強日常巡查檢修,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普法宣傳力度,進一步提升公共市政設施安全防范能力。
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行政機關及時對破損道沿、井蓋、護欄、雨水箅子等市政設施及廣場、公園的健身器材、場地設施進行全面檢修、維護,不斷健全完善“日巡視、周檢查、月維修、年考核”公共市政設施管理監督考評機制,努力提升城市市政維修管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