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涇川縣檢察院與法院、公安、司法共同會簽《關于建立輕罪案件辦理與治理協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繪輕罪治理“同心圓”。
《意見》堅持“公正與效率相統一、治罪與治理并重、權利保障與程序優(yōu)化相結合、協同辦理與專業(yè)辦案相銜接”基本原則、罪刑法定原則和謙抑慎刑理念,要求各單位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形成輕罪預防、懲處、治理合力。
《意見》明確,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輕罪案件,搭建辦案的“高速通道”,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辦案期限;對輕罪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分類偵辦、集中移送起訴,檢察院一般應當集中審查、提起公訴,法院一般應當集中開庭、宣判,司法行政機關一般應當集中指派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同時積極主動開展矛盾化解、刑事和解、追贓挽損等工作,促進社會治理,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意見》提出,要依法妥善處理輕罪案件,準確把握罪與非罪、輕微刑事犯罪與違法行為的界限,健全分層處罪機制,扎實推進輕罪案件矛盾化解;聚焦辦案中發(fā)現的執(zhí)法司法、社會治理中普遍性、區(qū)域性的深層次問題,通過專項調研、制發(fā)意見建議、普法宣傳等方式,防范化解社會風險,堵塞社會管理漏洞,促進社會治理。
《意見》明確,建立輕罪辦案團隊,合理配置辦案力量并適時輪訓,提升辦案能力;建立相協調的案件質量評查和業(yè)績考核標準,科學確定評價系數,合理設置考核權重,協調考核偵查、檢察、審判、法律援助工作質效;加強溝通協作,通過聯席會議、定期通報、專項評查、交叉評查等方式,相互通報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問題,健全完善刑事案件輕罪辦理、輕罪治理常態(tài)化工作機制,共同提升工作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