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檢察院與法院、公安、市場監督管理、農業農村、文體廣電和旅游、林業和草原六個部門聯合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司法銜接工作辦法》(以下簡稱《工作辦法》),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體制,積極構建符合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實際的綜合履職模式,提升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水平,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共同推動構建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的工作格局。
該《工作辦法》緊盯加大對知識產權、創新主體的保護力度,規范知識產權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程序,著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明確提出各職能部門要加強案件信息共享,充分運用“兩法銜接”平臺,推動跨部門信息共享,及時推送行政處罰、案件移送等知識產權案件信息,努力實現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互聯互通。暢通工作信息共享渠道,充分利用政務平臺等資源,通過書面形式互相通報知識產權重要數據及研判分析成果,互相通報重大典型案件、重點工作舉措、重要規范性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在符合本單位管理要求前提下,共享或商請協助查詢知識產權案件信息數據,逐步實現案件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實時化。
各職能部門在辦理涉知識產權案件當中,發現知識產權違法案件線索,應當及時移送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及時審查,并向移送機關反饋處理結果。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和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對涉嫌犯罪的知識產權案件,切實做到該移送的移送、該受理的受理、該立案的立案,堅決防止以罰代刑、有罪不究等問題發生。檢察機關依職權對上述執法活動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此外,在涉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審判活動當中,當事人或者行政執法機關對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或者提供線索。
《工作辦法》還明確,各職能部門應當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選派業務骨干從事知識產權案件辦理工作,以確保知識產權案件的質量。要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司法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建設,結合行業特點、發揮各自專業優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調查研究,共建共享專家人才庫,聯合開展業務研討、調查研究等,分析研判重點行業領域侵權假冒違法犯罪形勢,排查整治可能影響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營商環境、科技創新、社會穩定等風險隱患,不斷提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