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由洮河林區院提起公訴的的牛某某涉嫌盜伐林木案,在洮河林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洮河林區院組織員額檢察官、助理檢察官、新招錄書記員和林區法院部分干警等近20人觀摩了庭審全過程。并在庭審結束后由觀摩人員開展討論活動。
牛某某涉嫌盜伐林木案,由洮河林區院檢察長龔文龍出庭支持公訴。開庭前,龔文龍在案件審查報告、訊問提綱、質證要點、答辯提綱和公訴發言等方面作了細致充分的準備工作。庭審中,公訴人儀容儀表整潔,舉止大方得體,沉著鎮靜,訊問被告人層次分明、重點突出,充分運用新媒體技術依次向法庭出示了指控犯罪所需的各種證據材料,條理清晰地闡明了犯罪事實,從不同角度深入剖析其犯罪根源以及對法律條文的闡釋,被告人當庭認罪,考慮到被告人主動交待犯罪事實,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公訴人提出了對其從輕處罰的建議。經合議庭合議,該案當庭宣判,以盜伐林木罪判處被告人牛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期兩年執行。
庭審觀摩結束后,召開討論會,由參加觀摩的人員對庭審活動進行評析,大家認為,公訴人在此次庭審中舉證層次分明,詳略得當,條理清晰,公訴人沉著冷靜、體現了公訴人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規范的執法形象,對公訴人在出庭中存在的不足進行了交流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