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連山林區院在自然保護區摸排公益訴訟線索中發現一起臨時占用林地未恢復林業生產條件,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仍處于破壞狀態。鑒于該案社會影響較大,該院檢察長張樹科決定親自辦理。
在辦理該起公益訴訟案件中,張樹科親自帶隊前往大容神樹水電站所在地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哈溪自然保護站進行實地調查,通過勘檢、調取證據、詢問、分析研判等活動,在充分研究下,向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管理局發出了訴前檢察建議的決定。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管理局收到檢察建議后,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大容神樹水電站進行了恢復林地作業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進行了林業生產條件的恢復工作。臨時占用的林地已達到林業生產條件,案件已經結案。
該起公益訴訟案件成功辦理,是祁連山林區檢察院掛牌后辦理的首起公益訴訟案件,為該院今后辦理公益訴訟案件打下了良好基礎,該院將以開展公益訴訟調查和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為切入點,遵循雙贏、多贏、共贏的原則,加強與各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溝通協調與合作,結合實際選擇突破口,按照以點帶面的工作思路,增強檢察公益訴訟效果,加大對祁連山、安南壩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力度,以高度的使命感、責任感落實生態文明,保護生態環境,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貫穿于各項檢察業務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