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區院在《天水日報》刊登公告,督促兩家行政機關整改落實訴前檢察建議。此次公告是天水檢察機關首次啟用公益訴訟檢察建議公告督促制度。
據悉,為貫徹落實張軍檢察長“把檢察建議做成剛性、做到剛性”的要求,天水市委出臺了《關于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了建立檢察建議公告督促制度。對無正當理由不回復、不整改、不落實訴前檢察建議的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可在當地新聞媒體上公告督促,新聞媒體不得收取費用。
秦州區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秦州區部分鄉鎮存在清理取締“土小”企業工作履職不到位,致使當地生態環境和土地資源遭受破壞的情形,遂在今年九月向相關鄉鎮發出檢察建議,要求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檢察建議回復期滿后,該院在跟蹤回訪時發現,秦州區汪川鎮人民政府、皂郊鎮人民政府對檢察建議提出的問題沒有整改落實,也沒有書面回復。為貫徹落實好市委《意見》,確保訴前檢察建議剛性制度落到實處,該院在當地新聞媒體上依法向天水市秦州區汪川鎮人民政府、皂郊鎮人民政府發出公告,督促兩行政機關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整改落實檢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