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檢察日報刊發《消除餐飲企業的“山寨”之憂》。

《檢察日報》截圖
本報訊(記者南茂林 通訊員王玉龍)“哪怕是一家烤肉餐廳,也開始關注自己的品牌、商標,注重維護相關權益。”近日,甘肅省蘭州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向前來回訪的蘭州市檢察院檢察官介紹說。
2022年,李某、馬某在其經營的烤肉餐廳擅自使用了楊某所有的具有一定地方知名度的餐廳字號。隨后,楊某對二人提起商標侵權訴訟,法院判定李某、馬某侵犯了楊某的商標權。
這類商標侵權或者盜用的情況,是否普遍存在?檢察機關如何在老字號、非遺品牌以及文創品牌保護中發揮作用?帶著這些問題,蘭州市檢察院進行了調查研究,確認可以通過公益訴訟,加大對蘭州市老字號企業、非遺、地方特色農產品等的保護力度,遂針對侵犯當地知名企業或品牌的行為進行類案監督,督促相關行政部門加強對企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力度,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護航企業健康發展。
今年5月,蘭州市檢察院設計了“檢察護企反不正當競爭法律監督數字模型”,通過碰撞分析數據,以及篩選、評估,最終鎖定了300余條擅自使用他人字號商標作為自己企業名稱的不正當競爭違法線索。
“這些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既可能損害相關企業的合法權益,也可能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對此依法立案審查,并對模型發掘出的線索進行評估梳理,實地走訪核查涉重點違法行為的企業,該院最終確認6家餐飲領域的老字號企業簡稱、7家地方特色農產品的注冊商標被擅自使用。在充分調查取證的基礎上,蘭州市檢察院同市場監管局等行政機關展開磋商,就老字號企業、特色農產品商標保護和監管履職情況等達成共識。
6月17日,蘭州市檢察院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涉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整治。
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行政機關高度重視,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迅速進行整治的同時,開展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為企業健康發展、公平競爭營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