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檢察日報法治新聞刊發《挖治超的墻腳,這個“能人”栽了》。
《檢察日報》截圖
“國道247線郭城驛段有一個‘能人’,可以讓超限超載車輛安全通過。”這在大型貨運車輛的司機中流傳。到底是確有能力還是另有所謀?收取“保過費”后的超限超載車輛真的能順利通過嗎……
“今年以來,路上的超限超載車輛大幅減少了,我們出行更安全了!”近日,甘肅省會寧縣檢察院檢察官對國道247線郭城驛段車輛超限超載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時,附近的居民劉先生說。與此同時,在國道247線的執勤檢查點,接受超限超載聯合執法檢查時,許多貨運司機已經嚴格按照車輛載重標準裝載貨物,“不超限、不超載,已經成為我們的道路行為習慣。”貨運司機說。
是什么促成了這些轉變?會寧縣檢察院辦理一起詐騙案后制發的檢察建議功不可沒。
負責卸載場,動起歪腦筋
國道247線連通白銀市三縣兩區,是轄區內外礦產企業、建筑行業等運輸石料、貨物的交通要道,但因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引發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2023年3月起,為全面加強道路交通運輸安全監管,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會寧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在國道247線郭城驛段設立車輛超限超載檢查點,集中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同時,該縣交通運輸局在車輛超限超載檢查點側方設立了指定的超限超載卸載場,超限超載的車輛需進入卸載場卸載超出部分后,方可返回通過檢查點。卸載場及卸貨工作由姜某代為負責。
作為土生土長的郭城驛鎮人,姜某對當地的每條道路都十分熟悉,自從當上卸載場的負責人,他逐漸找到了一條發財門路。
“由于超載運輸貨物的車輛多,加之一些老板、司機的僥幸心理作祟,有些人聯系我幫忙疏通關系,以便安全通行,我就以‘保過費’的名義收取費用。”姜某供述稱,自己采取蹲點跟蹤等方式摸清執法人員的勤務模式后,利用執法人員的換班空隙、休息時間,安排超限超載車輛在不卸載貨物的情況下駛離卸載場,并從執勤檢查點通行。
經查,2023年3月至8月,姜某聲稱自己有能力向交警、路政執法人員疏通關系,使超限超載車輛順利通過執勤檢查點,導致6起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在未消除違法狀態、未作出行政處罰的情況下便被放行,以此騙取多名駕駛員“保過費”1.81萬元,并將詐騙所得與路政執法人員張某(另案處理)以四六比例分成。
收取“保過費”,被判詐騙罪
“我們在執勤檢查點開展查處工作時,有貨運司機向我們反映,稱自己已經交了‘保過費’怎么還被查。”執勤交警稱,在發現該條線索后,經交警中隊自查,發現并無警務人員違規收受錢財,遂向轄區派出所移交線索。2023年8月,會寧縣公安局對姜某涉嫌違法犯罪問題進行偵查。同年11月,會寧縣公安局以姜某涉嫌詐騙罪向會寧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超限超載卸載場所本是道路交通運輸部門規范超限超載車輛治理的管理場所,而在國道247線郭城驛段設立的超限超載卸載場內,姜某作為管理人員,在管理該卸載場期間,以上交“保過費”后能夠規避超限超載處罰為由,向過路貨運司機多次實施詐騙活動,其行為涉嫌詐騙罪。2023年12月,會寧縣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今年2月28日,會寧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一案一建議,促深層治理
“我們堅持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有效貫通辦案和促進治理,有力提升檢察工作質效。”承辦檢察官說,該院刑事檢察部門在辦理姜某涉嫌詐騙罪案件中,發現交通運輸部門存在怠于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為,遂將線索及時移送行政檢察部門,行政檢察部門通過調閱執法檔案、詢問當事人,查明了姜某虛假卸載違法事實和行政執法部門怠于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違法情形。
今年2月1日,會寧縣檢察院向該縣交通運輸局依法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規范建設和管理超限超載卸載場所,嚴禁社會人員滲透執法;依法履行職責,對于已查扣超載車輛相關手續的,予以核實,依法作出處理,對不作為、濫作為的行政工作人員嚴肅問責處理;加強隊伍管理,常態化抓好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監督管理機制,消除執法“尋租”空間。
收到檢察建議后,會寧縣交通運輸局開展自查自糾,列出問題清單、嚴肅整治,全面做好檢察建議整改“后半篇文章”。該局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堅持長效常治,先后多次以黨委擴大會、集體學習會、專題廉政黨課等形式對路政執法人員開展政治理論再學習、廉政教育再提醒、執法規范再培訓,要求全體人員以個案為鑒,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規范執法行為。
同時,為全面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管理,會寧縣交通運輸局對檢察建議列明的違法行為人按規定作出行政處罰;對已查扣的超限超載車輛在行政處罰后,及時消除違法狀態,確保違法行為人盡快取得車輛手續,并常態化開展治理超限運輸專項行動,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此外,該局積極向上級部門申請協調,將超限超載卸載場重新設立在郭城驛鎮公路管理站院內,明確由公路管理站負責管理,杜絕了社會人員代為管理的可能性。
檢察長點評
深挖個案背后的病因
甘肅省會寧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任永和
小案事關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是距離百姓民生、司法良知最近的領域。姜某作為超限超載卸載場的代管理人員,每次以收取“保過費”為由獲取幾百元或幾千元的利益,嚴重損害了行政執法形象。
受理案件后,我院在依法審查、規范辦案的基礎上,以“小案”為切入點,從個案角度審視類案問題,制發檢察建議,在督促相關行政單位規范執法、堵塞漏洞的同時,通過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完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建立信息通報機制等措施督促相關單位建章立制,并跟蹤落實,形成治理超限運輸工作合力,確保問題整改取得實效。
守護“車輪下的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檢察機關將依法履行公共利益守護人職責,持續聚焦道路交通安全領域存在的問題隱患,深化訴源治理,凝聚執法司法合力,以實際行動助力提升道路安全治理效能,真正讓“揪心路”變成“安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