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甘肅日報刊發《蘭州:用好岸線資源營造親水環境》。
《甘肅日報》截圖
蘭州是黃河唯一穿城而過的省會城市。黃河流經蘭州150余公里,其中市區段長40多公里。這一寶貴的黃河岸線資源,曾經亂占亂用問題突出。
日前,記者隨“我家就在岸邊住——全省檢察機關守護黃河安瀾”采訪團在蘭州市檢察院采訪時了解到,近年來,市區內黃河岸線資源無序利用、非法碼頭等問題,引起了檢察機關的高度重視。
2021年8月,省檢察院向蘭州市檢察院下發《關于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 全力推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發現問題整改的通知》,要求蘭州市檢察院依法對黃河干流岸線躉船治理線索展開調查。
“收到通知后,我們立即成立辦案組開展調查工作。經依法調查和磋商后發現,黃河干流蘭州段現共有躉船27艘,船體占河道空間較大,部分躉船長期停靠在黃河岸邊,占用了有限的岸線資源。”蘭州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張磊介紹,大多數躉船通常采用拋錨方式定位,自身并無動力,若遇洪水、大風等極端自然災害,存在沖撞黃河岸線橋體等重大風險隱患。
2021年9月,針對黃河干流躉船問題,蘭州市委、市政府對躉船整改提出堅持“誰審批,誰負責”和“去餐飲化”的原則,要求躉船整改中“規范一批、取締一批、提升一批”,加大躉船整治力度,保護黃河岸線資源,確保行洪安全。
2022年2月,蘭州市檢察院向蘭州市水務局、蘭州市交通委制發檢察建議書,要求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行黃河蘭州段躉船監管職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蘭州市生態環境局驗收評估。檢察建議發出后,省檢察院與蘭州市檢察院發揮一體化辦案優勢,與市水務局、市交通委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厘清歷史成因,明確分工職責,研究執法難題,有效推動了各職能部門合力履職。
“截至目前,10艘躉船通過黃委會行洪安全驗收予以核驗保留,14艘躉船被依法拆除,剩余3艘私人躉船,因涉訴原因暫未拆除。”張磊說,待法院作出生效裁決后,將繼續跟進依法處置,實現躉船案件的辦理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治理非法采砂也是黃河保護的一項重要課題。
今年7月25日,蘭州市檢察院在開展“黃河水清 水潤蘭州”專項行動巡河工作中發現,蘭州市轄區黃河干流草地公園碼頭停靠若干艘采砂船,可能存在危害黃河行洪安全、危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
隨后,經辦案組現場調查發現,位于城關區南濱河東路中廣宜景灣尚城北側約110米黃河干流的草地公園碼頭長期停放5艘采砂船。長期停放在河道碼頭、岸邊的船舶,不僅阻礙河道行洪,還極易因河水沖刷發生走錨,對下游沿岸房屋、橋梁、樹木造成破壞,威脅公共安全,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7月27日,蘭州市檢察院依法向蘭州市水務局發送檢察建議,建議其積極履行監管職責,盡快依法對停靠在草地公園碼頭影響行洪安全的采砂船等進行處置,確保黃河行洪安全并加強對轄區內河洪道的日常監管力度,保障行洪安全。
7月31日,蘭州市水務局現場督導草地公園碼頭礙洪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相關問題得到整改。經辦案組現場調查,停靠在草地公園碼頭影響行洪安全的采砂船等已經撤離碼頭,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維護。
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碼頭被清除、違規停放的采砂船被清理……如今,通過岸線整治,切實維護了黃河水體健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蘭州答卷”正在徐徐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