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4日,甘肅日報八版刊發《為文物保護發聲 讓公益訴訟有為——全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監督助推文物保護取得顯著成效》。

《甘肅日報》截圖

武威市檢察干警利用無人機在天梯山石窟航拍取證。省檢察院供圖

嘉峪關市檢察院干警在長城沿線走訪調查。新甘肅·甘肅日報通訊員 南茂林
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是不可再生的珍貴文化資源。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緊扣文物大省實際,秉承“公益代表”使命,著力構建行政與檢察同發力、同推進、同盡責的協同保護文物新格局,為文物保護法治建設貢獻了檢察智慧和力量。
專項推動
加大文物保護力度
成立領導小組、召開聯席會議、共同摸排問題、共商治理難點……2020年2月底,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聚焦破壞文物、擅自在文物保護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等8類違法情形,省檢察院聯合省文物局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了為期2年的國有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形成了既依法監督又協同履職的聯動保護機制。
2020年8月18日,省檢察院在對慶陽市開展國有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督導調研時發現,北石窟寺保護范圍區內有多家住戶,無法落實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用地不足,影響文物保護和利用。
北石窟寺位于慶陽市西峰區,背靠青山,面對碧流,是創建年代較早、延續時間較長的重要石窟群,也是甘肅四大石窟之一。但因其保護范圍內從上世紀60、70年代起陸續有居民居住,周邊住戶密集,導致保護規劃無法執行,文物遺存得不到妥善保護利用。
2020年底,針對北石窟寺文物保護中的歷史遺留問題,省檢察院成立專案組,在前期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主動與省文物局、敦煌研究院等文物行業主管單位、文物保護研究機構進行磋商溝通,聽取行政機關的意見建議,并及時通報案件辦理進度。
“專案組通過在保護范圍設置保護界樁,制定群眾搬遷安置方案,省文物局也批準了修編計劃。最后立足實際,將本案交由慶陽市檢察院立案辦理,相關單位協同配合,全面推動北石窟寺保護問題得到有效整改。”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三級高級檢察官方靜雯介紹說。
在專項活動帶動下,全省檢察機關與文物部門成立聯合領導小組,建立了聯合督導、聯席會議、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案件協查、定期通報等常態化協作機制,促進全省文物保護狀況進一步改善。
檢察建議
推進文物保護訴源治理
河流經白銀市258公里,在白銀區大川渡黃河岸邊,一架有著400多年歷史的黃河水車見證了白銀黃河沿岸的發展與變遷。
黃河流經白銀市258公里,在白銀區大川渡黃河岸邊,一架有著400多年歷史的黃河水車見證了白銀黃河沿岸的發展與變遷。
2020年10月15日,白銀區人民檢察院聯合白銀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開展了“國有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在此過程中發現,省級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大川渡黃河水車觀景臺東側圍欄缺失,文物保護設施受損,存在公共安全隱患,直至2021年3月9日,該問題依然存在,社會公共利益處于持續受損中。
民有所呼,檢有所應;民有所盼,檢有所為。今年4月23日,白銀區檢察院向白銀區文旅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及時履行職責,盡快完成大川渡黃河水車觀景臺東側缺失圍欄的修補工作,消除存在的公共安全隱患。
“檢察建議發出后,被建議單位積極進行了整改,在黃河水車觀景臺周邊更換了新的防護欄,并對周邊其他文物安全附屬設施進行了維修和翻新,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白銀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張勇說,辦案組進行現場回訪時,發現存在問題已經得到有效整改,安全隱患已經排除,群眾的安全得到保障,社會公共利益也得到了有效保護。
摸清底數,方能“對癥下藥”。針對文物保護問題類型、管護機構多樣的實際,全省三級院深入文物保護單位逐一排摸情況,對文物數量、級別、現狀及存在問題等分類登記、建立臺賬,深挖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圍繞發現的問題線索,全省檢察機關堅持以辦案為載體,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和證據收集工作,確保辦案質量。
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檢察機關共發現和受理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線索773件,立案731件,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637件,提起公益訴訟8件,立案數、建議數、起訴數分別占新領域辦案總數的23%、23.7%和28.6%。
突出特色
打造文物保護品牌
“我省是文物大省,擁有敦煌莫高窟、長城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52處,文物分布點多線長面廣。全省檢察機關秉承‘公共利益代表’使命,聚力文物保護,護佑文化根脈,服務文物保護傳承。”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丁霞敏說,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突出地域特色,緊盯長城、石窟寺、革命文物等重點領域,著力打造甘肅文物保護檢察品牌。
——辦理長城保護系列案。去年,省檢察院與省文物局聯合組成調查組,對全省14地28處長城遺存進行了全面摸底。針對全省長城保護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直接立案,通過走訪調查,分別向武威市、定西市人民政府和省文物局制發檢察建議;針對各地存在的具體違法問題,逐項分解任務,指導市、縣檢察機關分別向具有監管職責的行政事業單位發出檢察建議58份,系統推動了長城保護問題逐步整改。
——辦理石窟寺保護案件。去年12月,省檢察院立案辦理的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北石窟寺行政公益訴訟案,已督促當地政府制定《保護范圍界址劃定及土地征遷和群眾安置方案》,徹底解決了北石窟寺保護范圍內有多家住戶、保護用地不足等長期存在的問題。武威市院針對天梯山石窟風化嚴重、大佛腳部將懸空的案件線索,主動與市文物局對接磋商,并對修繕進度緩慢等情況跟進監督,督促施工單位按期完成了修復任務。
——辦理古文化遺址行政公益訴訟案。2020年11月,省檢察院立案辦理了臨夏州古文化遺址文物保護行政公益訴訟監督專案,針對臨夏州境內多處古文化遺址不同程度存在違法破壞及日常管護不善問題,省、州、縣三級檢察機關根據不同情況,通過座談磋商、制發建議等形式,與地方政府達成了保護古遺址的共識,有效提升了臨夏州古文化遺址的保護力度。
——辦理革命文物等紅色資源保護案件。2021年4月,省檢察院就辦好該領域案件下發通知,與西部戰區第二軍事檢察院會簽關于建立軍地檢察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與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聯合開展了全省縣級及以下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專項行動。截至2021年底,全省檢察機關共建立革命文物等紅色資源臺賬569處,發現線索162件,立案150件,提出訴前檢察建議112件。
“全省檢察機關將重點緊盯石窟寺保護和史前遺址、紅色文化保護等領域的違法情形和難點問題,以檢察監督助推文物保護責任體系更加健全,以辦案實效回應文物保護現實問題,不斷開創檢察公益訴訟助力協同保護文物的新局面。”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王俊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