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日,甘肅日報八版刊發新聞《守護群眾“腳底下的安全”——崇信縣檢察院力促窨井蓋安全治理》。
《甘肅日報》截圖
窨井蓋雖小,但“問題井蓋”卻會侵害社會公共利益。今年以來,甘肅省崇信縣檢察機關通過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通過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督促行政機關治理修復“問題井蓋”,消除公共安全隱患,守護群眾“腳底下的安全”,受到群眾的歡迎和稱贊。
8月30日上午,在省檢察院舉行的檢察為民辦實事媒體座談會上,該行政公益訴訟案作為典型案例向媒體予以介紹。
崇信縣檢察院在開展“公共安全領域”公益訴訟專項行動過程中發現,崇信縣縣城部分道路存在排洪渠水泥蓋板、鐵質柵欄破損或變形情況,部分窨井蓋及其配套設施存在年久失修的“井蓋安全問題”。
針對上述現象,崇信縣檢察院組織干警在學習相關文件、走訪取證、調查分析基礎上,依法向崇信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對“井蓋安全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協調權屬單位對破損、丟失的排洪渠水泥蓋板、鐵質柵欄和窨井蓋及時更換、補充,對安裝不平整的窨井蓋及時維修,消除公共安全隱患。同時,進一步健全和規范市政公用設施的日常巡查、檢修、維護等方面制度建設,用嚴格落實制度保障人民群眾“腳底下的安全”不受侵害。
檢察建議書發出后,崇信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在城區范圍內對井蓋進行了一次拉網式的全面排查,督促8家權屬單位排查所屬井蓋設施。各權屬單位集中解決各類檢查井塌陷、下沉、突起等問題,全面消除了井蓋不穩固、設置不規范等安全隱患。對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立即整改的及時設立安全警示標識,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結合井蓋設施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崇信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建立了井蓋設施日常巡護制度,提高井蓋處置的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