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中國新聞網發布新聞《甘肅省檢察院數字“偵察員”:給手機“畫像”解密技術證據》。
中新網蘭州8月26日電 (記者 崔琳 艾慶龍)在辦理某市銀行職員挪用公款進行網絡賭博一案中,除了口供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犯罪嫌疑人把公款用于網絡賭博。而且該嫌疑人涉事過程中,系使用網銀操作,案發前就將自己電腦瀏覽記錄全部清空,網銀K寶也銷毀,網絡賭博時則使用電子POS機,通過網銀賬號直接刷POS機,因此無法查清賬目明細去向。
然而,被掩蓋的犯罪事實在甘肅省人民檢察院電子證據實驗室司法鑒定人的手中無處遁形。他們通過對犯罪嫌疑人的電腦數據恢復及動態仿真,找到了網頁登陸賭博的相關記錄,還通過對手機數據恢復,找到了該嫌疑人在備忘錄中記錄的大額轉賬數據,為辦案者提供了相關證據支持,這在業界被稱為給手機“畫像”。
在影視作品關于高科技犯罪的情景設定中,經常會出現犯罪嫌疑人借助計算機或手機進行犯罪,然后將證據徹底刪除或銷毀。這樣被刪除或銷毀的證據能否恢復?帶著這個問題,中新網記者近日走進甘肅省人民檢察院電子證據實驗室尋找答案。
日常工作中,電子證據實驗室司法鑒定人周婧與團隊小伙伴,需要將涉案人手機進行編號、拍照,隨后在相關儀器設備輔助下,恢復其中被刪除信息,從而找尋涉案關鍵信息。
圖為電子證據實驗室司法鑒定人對涉案手機進行編號、拍照。 崔琳攝
“電子產品的普及,不僅改變了人們的生活、工作方式,也改變著傳統的犯罪形式。”周婧告訴記者,甘肅省人民檢察院2010年設立電子證據實驗室,通過提取和恢復電子數據,主要用于偵察職務犯罪。后來,更多為民事、刑事案件查找線索、固定證據提供幫助。
周婧講述說,相比于傳統證據而言,電子證據具有虛擬空間性,是辦案人員不能直接進入的無形空間,她們就好比數據“偵察員”,解密空間,提取相關的證據,明晰辦案方向。其中,數據分析這個過程需要人工和機器共同完成,是最難的一個步驟。
“不同型號的手機,恢復數據的方式有所不同,鑒定人員需拆解大量廢舊手機練習。久而久之,鑒定人員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恢復數據方法,哪怕手機被水浸、火燒、幾乎摔成碎片,都有恢復可能。”周婧坦言,這一切背后,有著難以言盡的酸甜苦辣。
目前,該實驗室里共有3個鑒定人,有時常常為了一個案件,連續幾天作戰,在數十萬條數據里面,僅能找到幾條有效信息。特別是當語音信息為方言時,還增加了提取難度。不僅如此,挖掘他人隱私也是一個很痛苦的過程,下了班之后,電子證據鑒定人最不想面對的就是手機。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處處長張恒說,眼下的信息化時代,在法醫、文檢以及痕跡鑒定基礎上,電子證據在案件偵查、辦理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