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2日檢察日報專版刊發《甘肅:緊盯文保難點痛點的檢察擔當》一文。

檢察日報截圖
絲綢之路三千里,華夏文明八千年。歷史上的甘肅,是農耕文化與游牧文化、華夏文化與外來文化的交匯地。“河岳根源、羲軒桑梓”,甘肅又是中華民族和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相傳中華人文始祖伏羲、女媧和黃帝就誕生在甘肅,周人崛起于慶陽,秦人肇基于天水。
甘肅現存各類石窟寺337座,其中不乏位列全國四大石窟的敦煌莫高窟、天水麥積山石窟,以及被稱為“中國石窟之祖”的武威天梯山石窟;境內有4400多公里古長城縱橫交錯;距今8200年到距今3000多年的古文化遺址多達7000余處……
目前,全省共登記各類不可移動文物點16895處,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73處。全省館藏文物近43萬件,其中,國家一級文物3240件(含30件國寶)……
“要十分珍惜祖先留給我們的這份珍貴文化遺產。”2019年8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甘肅敦煌考察調研時強調。
“為貫徹落實好總書記對甘肅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我們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推動負有文物保護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服務甘肅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甘肅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玉表示。
“等”外探索
結合文物大省實際的新思路

金塔縣檢察院干警查看金塔保護現狀。
風送鈴聲來碧落,雨收虹影入晴空。何當平地丹梯上,盡日徘徊興莫窮……酒泉市金塔縣城東南處有座古塔,獨特風姿和別致造型吸引了無數游人。這座形似寶瓶的古塔原名“筋塔”,后人根據諧音,稱為“金塔”。明清時期金塔凌虛是肅州八景之一,民國時被列為金塔第一景,金塔縣的縣名由此而來。2003年塔院寺金塔被甘肅省政府確定為第六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2017年10月,塔院寺未經文物監管部門審批,將金塔的塔頂彩繪成金黃色,破壞了國有文物的歷史真實性。”金塔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張芹介紹,酒泉市、金塔縣兩級檢察院對履職中發現的這一問題進行了調查。
經過現場查勘、實地走訪,檢察機關認為負有文物保護監管職責的行政單位未依法履行職責,致使塔院寺金塔塔頂被非法彩繪。對此,金塔縣檢察院向縣文旅局發出了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恢復塔院寺金塔原狀。
“在完成塔院寺金塔金漆噴涂問題整改工作的基礎上,我們又對塔院寺金塔本體存在的病害進行了整體處理、修繕。”收到檢察建議后,該縣文旅局多次邀請專業機構組成勘查組現場勘查考察,經反復論證制定了科學合理的保護修繕施工方案,塔院寺金塔歷史風貌得以恢復。
這是甘肅檢察機關開展國有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活動的一個縮影。
據了解,根據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甘肅省文物保護工作實際,甘肅檢察機關將國有文物保護確定為公益訴訟“等”外探索的重要領域,通過開展專項監督活動,初步形成了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工作格局,全省文物保護現狀得到改善,文物安全責任體系更加健全,安全形勢更加穩定。
專項監督活動
助力促進依法行政的檢察實踐

張掖市、山丹縣兩級院檢察干警現場走訪長城遺址。
今年2月底,甘肅省檢察院聯合省文物局在全省開展了國有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明確了各級檢察機關要立足本地實際重點監督的8類違法情形,包括“擅自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改建、添建、遷移、拆除”“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或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工程建設、進行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及其環境活動”“對危害不可移動文物安全及其環境風貌的行為或建(構)筑物未及時調查處理、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治理的”“在長城上取土、開溝、挖渠、種植、養殖和放牧,依托長城建造建(構)筑物”“未按規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等。
“檢察建議中指出的相關問題已經全部整改。”近日,武山縣檢察院辦理的武山縣水簾洞全國重點文物保護一案收到相關部門反饋。
武山縣水簾洞現有水簾洞、拉梢寺、千佛洞、顯圣池四個單元,石窟群始建于北周,經五代、宋、元增建重修,集浮雕、窟龕、懸塑、壁畫于一體,在全國僅此一例,2001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武山縣檢察院在調查中發現,位于水簾洞石窟群第一單元的千佛洞石窟存在文物保護核心范圍內搭建非法建筑、存放易燃品等問題,嚴重影響了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安全和景區風貌。
針對國家文物保護單位武山縣水簾洞存在的問題,武山縣檢察院向武山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縣宗教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該院檢察長張敬陽以公開送達方式向兩家單位送達檢察建議,建議兩家行政機關互相配合、各司其職,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消除文物保護存在的安全隱患。
收到檢察建議后,武山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縣宗教局成立了聯合工作組召開問題整改啟動會,對相關責任進行了明確,并向縣政府進行了報告。經過兩家行政機關的積極配合,存在的相關問題全部得到整改。
據了解,專項監督活動開展以來,全省三級院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與當地文物部門聯合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工作重點和責任分工,對全省文物保護的基本情況和現狀進行了摸排,發現了一批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
各級檢察機關、文物部門圍繞發現的案件線索深入開展調查取證,針對本地區文物分布的地域特點,依法開展調查取證,各級文物部門積極參加相關工作,為檢察機關在調查取證、鑒定評估等方面提供了專業咨詢和技術支持。
“甘肅是一個具有光榮革命傳統的省份。無數革命先輩曾在這里浴血奮戰,留下了眾多寶貴的革命遺址。”甘肅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辦案檢察官雷曉媛介紹,全省現有革命文物保護單位300多處,其中國家級3處,省級23處,革命文物保護也是此次專項監督活動的一個重點。
線家樓位于臨夏州康樂縣景古鎮景古村,1936年中國工農紅軍二、四方面軍長征經過康樂縣時在此設立先遣軍部,1996年4月被臨夏州委、州政府命名為“臨夏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從康樂縣城出發到線家樓,沒有一處導向牌,沒有顯著標志。線家樓紅軍長征遺址年久失修,墻體開裂,屋頂漏水,院子鋪設的紅磚由于雨水浸泡好多已成碎屑。”康樂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張文博介紹,檢察機關根據線索進行了現場調查,發現反映的問題屬實。
“為了重現這里的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和史料價值,我們對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盡快修繕線家樓遺址,并在沿途設立導向牌。”
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行政機關立即對線家樓遺址進行了查看、測量,認真匯總受損程度,設計維修方案,向縣政府匯報并提交了解決維修經費報告。目前該遺址已修繕一新。
截至10月底,全省檢察機關共摸排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線索469件,立案412件,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338件,行政機關回復并整改251件,未到回復期87件。
執法司法良性互動
實現文物有效管護的檢察貢獻
“檢察監督不一定非要板著面孔來做,檢察建議也不是發得越多越好,而是要有針對性,能解決問題就好。”甘肅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石占全表示,監督的目的是更好地保護,檢察機關堅持以訴訟標準把握訴前程序,規范訴前檢察建議內容,靈活運用“圓桌會議”、磋商、檢察建議等多種方式與行政機關共同維護公共利益,做到了公正司法和行政執法的良性互動。
天梯山石窟,又名涼州大佛窟,位于武威市涼州區城南50公里的張義鎮燈山村黃羊鎮水庫旁。天梯山石窟是我國境內開鑿較早的石窟寺之一,也是中國河西地區早期石窟藝術的代表,現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9年11月18日,甘肅省檢察院就武威天梯山石窟風化嚴重的線索向武威市檢察院交辦案件。

武威市檢察院干警在文物保護現場運用無人機航拍取證。
“11月下旬,針對天梯山石窟風化嚴重、大佛的腳將懸空的案件線索,及時開展調查取證,并主動與武威市文物局就天梯山石窟第13號窟文物保護措施進行對接磋商。”武威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張科介紹,檢察機關督促文物管護機構盡快落實修復方案,并提出盡快落實資金到位、施工圖批復、工程發包、簽訂合同等各項前期工作的建議。

武威市檢察院干警查看石窟修復情況。
“因受疫情影響,修復工作暫停了一段時間,在疫情趨緩后,3月初,我們現場查看文物修復復工情況時發現文物保護單位維護進度緩慢,決定正式立案調查。”辦案檢察官介紹,之后一段時間檢察機關與文物局多次到現場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對受損文物進行修復。
5月19日,武威市檢察院與市文物局舉行磋商會議,就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研究。
5月21日,武威市檢察院會同甘肅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工作組及武威市文物局人員到天梯山石窟修復現場調研,與參與修繕工程的敦煌研究院專家進行座談,希望能優質、高效、如期完成天梯山石窟的修復工程。專家表示,將科學嚴謹、緊張有序地展開工作,如期優質完成修復任務。目前,修繕工作正在按計劃進行。
“文物保護專業性強、整改難度大。”甘肅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副主任黃濤介紹,對此,全省各級院與文物部門緊密聯系,以召開聯席會、聯合督導、實地查看、查閱資料、座談交流等方式加強溝通協調,為開展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工作達成共識,并針對涉及多部門的案件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報告,爭取支持。
與此同時,各地還探索運用公開宣告的形式送達訴前檢察建議,提高公益訴訟檢察監督的公眾知曉度,提升檢察建議的公開化、儀式感。
全國人大代表說
推動文保工作從法制走向法治

全國人大代表、敦煌研究院副院長 蘇伯民
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維系民族精神。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文物保護領域引入檢察公益訴訟,進一步豐富了依法保護文物的手段,進一步增強了文物安全的保障力度,對充分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義。開展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是檢察機關自主聯合文物部門探索檢察監督在文物保護領域的應用,是提高文物保護利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有益實踐。
今年2月,甘肅省檢察院和甘肅省文物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國有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的實施方案”,各地按照部署積極開展監督活動,摸排線索、制發檢察建議,促問題得到整改。今年7月,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印發了《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以地方專項立法決定形式細化拓展了檢察公益訴訟工作職責和案件范圍,明確要求檢察機關應當積極穩妥拓展檢察公益訴訟范圍,可以探索辦理消防安全、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紅色文化資源保護等公益訴訟案件,代表著甘肅省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工作進入法治化軌道。
甘肅檢察機關和文物部門三級聯動,推動監督活動走深走實,有效解決了一批文物保護存在的問題,是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加強文物保護重要論述、指示和批示精神的有力舉措,是推進文物保護從法制到法治的有益實踐。保護文物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甘肅開展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的實踐證明,構筑包括人大監督、檢察監督和其他形式監督共同組成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文物保護監督體系是推進新時代文物保護利用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
文物局長說
新型監督關系成為法治利器

甘肅省文物局副局長 仇健
開展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推進文物保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論述、指示和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精神支撐的重要保障,更是提高文物資源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重要途徑。
近年來,甘肅檢察機關和文物行政部門為發揮檢察公益訴訟的社會治理作用,著力推動解決文物保護中的積案、重案、難案,兩部門目標一致、認識統一,始終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的理念,積極溝通,不斷探索,通過摸排線索、調查取證、溝通磋商和調研督導等多種方式,推動辦理了敦煌市莫高窟建設控制地帶內違規開礦、武山縣水簾洞石窟千佛洞單元保護范圍內私搭亂建等一批文物案件,其中98%以上的文物案件通過訴前檢察建議得到了有效解決,進一步推動了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走深走實,實現了文物保護工作政治、社會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統一。
保護文物,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甘肅省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的實踐證明,通過開展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形成了既依法督促又協同履職的新型監督關系,使之成為保護歷史、護佑文化傳承的法治利器。雙方通過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人員培訓、聯合行動、督辦督導等長效機制,逐步完善公益訴訟協作的范圍和相關程序,推動形成了各行政機關既有分工又合力保護文物的良好局面,為推動全省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文物保護專家說
歡迎檢察機關會診把脈點穴督辦

敦煌市文物保護中心主任 石明秀
自2019年國有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試點啟動以來,檢察機關對敦煌全市文物單位保護情況進行精準研判,會同我市文物部門多次實地查看轄區文物單位現狀,共發現消防安全、修繕、環境風貌保護不到位等問題15個,向有關職能部門和鄉鎮發出檢察建議15份,提出的問題全部得到整改。
得益于這一活動,敦煌文物保護工作的難點、痛點問題得到了較為徹底的解決,基礎顯著夯實。主要表現在如下三方面:一是通過檢察機關發放檢察建議,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依法履職,喚起并強化了相關職能部門、鄉鎮的文物保護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二是通過開展公益訴訟活動,一些敦煌文物保護的歷史遺留問題得到根本解決。三是在檢察機關關注下,公安部門在文物部門配合下快速破獲一起發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較高級別古墓葬盜掘案,對文物犯罪形成有力震懾。
回顧一年來的試點活動,如下經驗值得總結:一是文物部門敢于亮丑、勇于擔當。活動中,文物保護部門、文物單位主動向檢察機關介紹文物保護存在的問題,邀請檢察機關現場查看情況,請檢察機關會診把脈、精準發力,共同做好文物保護工作。二是檢察機關靶向精準、點穴督辦。查問題、找病灶、開藥方,以司法監督的利劍確保了活動實效。責任單位及時按照規定動作和時限要求不打折扣落實整改。
下一步,我們將以此次專項監督活動為契機,充分依靠檢察機關,在夯實文物工作基礎和構建部門協作長效機制等方面持續發力,像愛護自己眼睛一樣精心呵護好敦煌文化遺產。
檢察長說
幫基層文保工作排憂解難

高臺縣檢察院檢察長 強峰
2019年以來,我院主動與文物保護部門對接,摸清國家級、省級、縣級和一般級文物保護單位底數,開始了公益訴訟積極探索。我們實地走訪了多處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現存在圍欄、界樁不全等文物保護不力問題,向文物保護部門、相關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2份。
今年2月,高臺縣文物局工作人員來我院反映,許三灣墓群多年來受到建筑垃圾污染,雖然每年組織清理,但問題仍得不到徹底解決。公益訴訟檢察干警協同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現場調查發現,由于村上垃圾清運不及時,村民將垃圾傾倒在了文物保護區范圍內。我院隨后啟動文物保護行政公益訴訟程序,協調督促鎮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護的監管職責,增加垃圾點和清運次數,使多年的問題得到解決。
通過近兩年的探索實踐,我們發現高臺縣各類文物比較大,涉及地域較廣,而文物保護部門存在人員少,執法難度大,保護項目工程地方資金支持少,大部分經費需要上級主管部門立項、審批,工程建設周期較長等問題。檢察機關在發出檢察建議后,一些建議內容難以付諸行動,導致文物保護效果不佳。因此,我院堅持推進五方面工作:第一,依托公益訴訟工作,與文物保護部門建立常態化聯系機制,推動建立多部門協調保護文物的制度。第二,加大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宣傳,通過法律法規宣講、典型案例通報等方式,提高廣大干部群眾自覺保護文物的意識。第三,立足公益訴訟職責,建議文物保護部門修復完善文物界碑、界樁、圍欄、保護標志等,加強文物保護的警示和提示。第四,嚴厲打擊破壞文物犯罪,探索對破壞文物犯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第五,分析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工作,適時向縣委、人大、政府提交專項工作報告,爭取從全縣層面解決文物保護工作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