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檢察院 甘肅省水利廳
持續深入推進“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
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甘肅省2020年河湖長制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河流湖泊生態環境保護,持續推進河湖長制落地生效,省人民檢察院和省水利廳決定組織開展持續推進“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有力推動黃河流域甘肅段生態環境保護。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時的重要講話及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緊緊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戰略,結合中央、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部署和2020年全省河湖長制工作會議精神,以深入推進“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和清理整治違法違規利用黃河岸線等工作為重點,兼顧非法排污、黑臭水體等其他河湖亂象整治,持續深化“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進一步完善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強化全省河湖生態環境管理保護,用法治力量規范、保障和促進河湖管理保護,努力讓每條河流都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二、總體目標
按照我省河湖長制各項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對全省河湖流域管理范圍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四亂”遺留問題、新發問題進行聯合整治,推動黃河流域甘肅段環境面貌顯著改善,努力建設“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美麗河流,積極助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邁上新臺階,提升全省河湖生態環境管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三、行動范圍
以黃河干流,湟水(含大通河)、洮河、大夏河、祖厲河、黑河、渭河(含涇河)等重要支流為重點,覆蓋省內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溝道。
四、實施內容和步驟
(一)組織機構
保留并延續甘肅省“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原組織機構,組成成員因工作調整發生變動的,按照原工作分工進行相應調整。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在省檢察院、省水利廳設立聯絡辦公室,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省水利廳河湖管理處具體承擔聯絡溝通與專項行動組織推動工作。
(二)動員部署
2020年4月30日前,省人民檢察院與省水利廳聯合對專項行動進行動員部署,進一步安排和推進專項行動。各市、州、分院、河長辦按照專項行動總體部署,建立協作機制。
(三)開展“回頭看”
2020年5月15日前,對全省“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的實施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回頭看”,對專項行動中發出的檢察建議落實不到位的,整改后回潮反彈的,列出問題清單,報“專項行動聯絡辦公室”。
(四)深入自查
2020年5月起,各地要結合河湖“清四亂”,黃河流域岸線利用項目、河道采砂專項整治等行動,組織市縣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從大江大河大湖向中小河流、農村河湖延伸,進行全覆蓋(無人區除外)摸底排查,堅決遏增量、清存量。各級檢察機關、河長辦公室和水務局要針對水利部、流域機構、省河長辦和省水利廳要求各地限期整改的問題,自查新發現的“四亂”問題,群眾反映強烈或媒體曝光的涉河湖違法違規問題,加強溝通協作,立行立改,應改盡改;對短期內不能完成整改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和明確完成時限,建立問題臺帳,組織會商研判,分類梳理甄別,形成移交問題線索清單,于每月底前報“專項行動聯絡辦公室”。
(五)集中整治
1.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整治“回頭看”發現的遺留問題。各級檢察機關、水務部門、河長辦公室要區分問題性質、責任主體,制定清理方案,依法依規,科學處置,穩妥解決。
2.2020年6月1日起,各地檢察機關、水務部門根據問題線索清單,組織討論互通信息、協作協同、依法整治,綜合運用刑事立案監督、提起刑事公訴、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直接提起公益訴訟、督促行政機關履職、支持社會組織起訴等手段,共同推進。同時對未按期完成整改且未納入線索清單的會商臺帳問題,在逾期之后,作為線索問題列入線索清單辦理。
(六)總結推廣
2020年12月,全面總結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專項行動成果宣傳,鞏固、推廣活動成效,構筑夯實符合全省河湖流域生態保護的線索發現、辦案規范、內外協調、社會宣傳等各項具體平臺,鞏固黃河流域(甘肅段)生態保護工作常態化、規范化、長效化成果。
五、具體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是中央確定的重大戰略任務。2019年,省檢察院、省水利廳共同開展的“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著力解決黃河流域突出存在的“亂堆、亂占、亂建、亂采”等生態頑疾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效,省委省政府給予了成分肯定。2020年,省檢察院、省水利廳繼續聯合開展深化“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正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體現。各級檢察機關、水利部門、河長辦要始終將黃河流域生態文明建設作為政治任務和底線任務,增強為黃河流域甘肅段生態保護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責任與擔當。
(二)進一步完善協作機制。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分級與水利部門、河長辦建立重大情況通報、重大案件協商、移送督辦等銜接機制,聯合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專項行動推進會,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共同推進專項行動。建立問題甄別會商機制,各級水務部門主動向同級檢察機關做好“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和黃河岸線利用項目專項整治行動的政策交底,在充分理解國家政策和地方要求的基礎上組織討論,確定《移交問題清單》,每月互相通報工作進展。“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群繼續運行,各地負責人、聯絡員如有調整,及時更換,便于日常聯絡。
(三)進一步強化督導檢查。提升工作質效,及時發現問題、緊密聯系溝通、共同準確研判、形成工作合力、堅決督促整改。繼續采取督辦、領辦、派駐工作組、實地督導、分片包抓等形式,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督導檢查,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推進情況,注意發現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合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持續推動“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四)進一步強化宣傳引導。要加強總結宣傳,對專項活動中的工作經驗做法、典型案(事)例、辦案成效等,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進行廣泛宣傳,提升黃河生態保護公眾認可度和群眾參與度,切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