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梁紅”是指“南梁精神”,南梁作為陜甘邊革命根據地的中心,是黨中央和中央紅軍長征的落腳點,也是八路軍奔赴抗日前線的出發點,是土地革命戰爭后期全國“碩果僅存”的革命根據地。在血與火的革命斗爭中鑄就了“面向群眾、堅守信念、顧全大局、求實開拓”的南梁精神。南梁精神是延安精神的本土源頭。
“益”指慶陽市人民檢察院立足傳承和弘揚南梁精神,賡續紅色血脈,依法能動履行檢察監督職能,守護藍天碧水凈土,緊盯環保民生,不懼困難,全力維護社會公益,與社會各方一起守護慶陽的綠水青山。
2021年4月14日,慶陽市檢察院和華池縣檢察院檢察官走訪長慶油田采油廠喬河作業區。
近年來,慶陽市檢察院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傳承和弘揚南梁精神,賡續紅色血脈,依法能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聚焦群眾反映強烈、公益受損嚴重的生態環境治理、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等領域,精心謀劃,精準施策,精細辦案,與社會各方一起守護慶陽的綠水青山。
2022年2月25日,慶陽市檢察院檢察官赴北石窟寺調查文物保護案進展情況。
2021年來,聯合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對全市1321處烈士紀念設施開展了專項保護工作,對存在的管理保護不到位問題,通過溝通、磋商、訴前建議的形式,助力整改取得實效。近期,又聯合開展整改“回頭看”,保障整改工作成效真正落細、落實。使烈士紀念設施弘揚英烈精神,賡續傳承紅色基因的作用,得到充分展示。
2021年4月16日,慶陽市檢察院檢察官回訪“補植復綠”示范林地。
積極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通過責令和督促被告人補植復綠,以賠代植,解決了“人坐刑期滿、荒山依舊在”的問題。聯合司法、林業部門組織開展了以“毀一棵樹、補一片林”的“自新補植”活動,幫助社區矯正人員改過自新、回歸社會。2020年,針對清明祭祖失火案件頻發的問題,向市政府發出加強祭祖失火管理檢察建議。市政府多措并舉,全面督導整改,有效預防了祭祖失火案件再發,保障慶陽老區綠色永“駐”。
一段時間內,某縣一村莊農作物早熟、減產,村民認為是某公司第一輕烴廠高空火炬排放尾氣所導致。接群眾反映后,兩級檢察院聯動,提起公益訴訟。法院當庭宣判并支持了檢察機關訴訟請求。后經環保部門依法履職、企業改進生產工藝,拆除了污染源,使村民又見藍天。
全力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加強校園食堂餐飲、“網絡外賣”、桶裝飲用水、藥品及醫療廢棄物處置。
開展跨區域協作,與陜西省咸陽市、長武縣檢察、水務部門聯合督促拆除了涇河上違法搭建的四座便橋,保護了河湖安全。
聯合市財政局、中級法院等9部門會簽《慶陽市公益訴訟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有效破解了公益訴訟資金“從哪里來、到哪里去”的難題,規范了全市公益訴訟資金管理,為補齊市域治理現代化的公益短板作出了有效探索和實踐。
通過邀請人大、政府、相關被訴行政機關和群眾代表等旁聽起訴的典型案件庭審,擴大了檢察公益訴訟影響力。通過各級各類媒體中各種形式的宣傳報道,提升了公眾認知度。通過組織召開跨區域公益訴訟聯席會,構建了陜甘寧三省(區)八市生態環境保護協同保護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