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jīng)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jīng)鍪腥嗣駲z察院依法向平?jīng)鍪兄屑壢嗣穹ㄔ禾崞鸸V。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蘇孝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平?jīng)鍪腥嗣駲z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蘇孝林利用擔任蘭州市歌舞劇團團長、蘭州歌舞劇院院長,蘭州大劇院院長、藝術總監(jiān),省文聯(lián)黨組成員、副主席及省政府參事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房屋租賃、物資采購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