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處理,矛盾從根源上徹底得到解決,我們心里的石頭也落下了。”近日,甘肅省平涼市涇川縣窯店鎮南頭灣村負責人向縣檢察院駐村工作隊表示感謝。
這源于涇川縣檢察院駐窯店鎮南頭灣村駐村工作隊攜手村兩委工作人員,赴田間地頭釋法明理,成功化解了一起鄰里道路糾紛,當事雙方握手言和,冰釋前嫌。
今年8月初,村民薛某找到駐村工作隊隊員,反映鄰居常某在耕種過程中頻繁踩踏自家田地,導致地頭的玉米受損,影響了收成,要求賠償損害損失、恢復田地原狀。
接到群眾訴求后,駐村工作隊迅速展開實地走訪調查,了解詳細原因。
“常某家的耕地東西兩邊分別相鄰薛某與另外一戶村民耕地,南面緊貼農戶院墻,北面臨近溝邊。后來另外這家將常某家相鄰的地塊也兌換給了薛某耕作。”駐村工作隊隊員介紹,因為四周再無其它道路通行,此后常某要去自家田里耕作,薛某家的耕地就別無選擇成了“必經之路”,農用機械在進出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對薛某家的農作物造成損失。
“這類糾紛看似簡單,但如果處理稍有不當,就容易激化矛盾,造成鄰里失和,埋下怨恨的種子,”為防止矛盾愈演愈烈,避免違法行為發生,駐村工作隊隊員第一時間聯系村兩委工作人員,聯合對兩家矛盾糾紛進行調解。
“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面對爭執不下的矛盾雙方,駐村工作隊結合自己專業優勢,耐心細致地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相鄰通行關系的規定,充分運用情、理、法及農村的風俗習慣,從遠親不如近鄰的角度對雙方進行思想疏導,引導薛常兩戶相互體諒生活不易,換位思考,消除雙方對立情緒。
“提供通行便利可以,但玉米受到的損失必須賠償,由村上估算造成的損失。”薛某的態度有所緩和。
“假如這次進行了賠償,今后農業機械仍要進入田地耕作,對薛某家農作物的損害不可避免。”常某表示無可奈何。
“這塊地的實際情況是原來分地時都預留了通勤路,最后由于種植戶把地頭延伸到溝邊,導致原來的路也種了地,這種情況在村上比較普遍。”駐村工作隊隊員從村兩委負責同志處了解到農路消失的原因。
駐村工作隊員抓住這一關鍵,繼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耐心勸說,幫助常某找回“消失的路”。
隨著兩家人情緒逐漸平穩,雙方最終達成“以地兌路”的和解協議:常某同意用相鄰的同等面積的耕地與薛某進行互換,作為其耕種通勤道路。
經過長達三個小時的調解,當事雙方握手言和。隨后,在駐村工作隊員和村兩委的見證下,雙方共同測量了互換耕地的面積,并打入木樁作為界限標志,鄰里糾紛得到圓滿解決,鄰里關系得以修復。
“我們將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以多種方式推動多元化解紛機制建設,擴大訴源治理‘朋友圈’。”該院駐村工作隊干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