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中縣檢察院與蘭州軍事檢察院聯合簽署《關于建立軍地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建立日常聯絡、聯席會議、案件線索摸排移送反饋、專項活動協同行動、一體化辦案、調查取證協作、重大案件協商、信息共享、交流培訓、宣傳協作等十大機制,強化軍地公益訴訟檢察協作,切實提升國防和軍事領域公益訴訟辦案質效,更好服務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國防和軍事利益。
據介紹,軍地檢察機關將聚焦英雄烈士保護、軍人軍屬地位和權益保障、紅色資源保護、涉軍消費者權益保護、食品藥品安全、軍事設施保護、軍用土地保護、軍事訓練安全等領域加大合作廣度與深度,加強與相關行政機關的溝通協調,加強檢察建議落實、整改效果跟進監督、回頭看評查機制,督促及時糾改違法侵害行為,確保國防和軍事利益得到有效保護;結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認真研究相關領域、重點環節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突出問題,聯合開展專項監督行動;定期開展業務交流,相互了解工作情況、介紹辦案經驗、研討疑難問題,提升干部隊伍整體素質。
《實施辦法》明確,對于管轄不明確、事實不清楚的案件線索,雙方要進行審查評估,必要時可以初步調查核實,屬于本院管轄的及時立案調查,屬于對方管轄的,及時將案件線索和相關材料向對方移送,并協助做好相關工作;辦理軍地互涉公益訴訟案件,可以根據需要成立協調小組,實現辦案風險評估、辦案力量調配、辦案工作指揮方面的協同配合;涉軍公益訴訟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地方檢察機關需要向軍隊單位、人員或者在軍隊營區內調查取證的,軍事檢察機關應當予以協助,軍事檢察機關需要向地方單位或者人員調查取證的,地方檢察機關應當予以協助;軍地檢察機關應當充分發揮各自專業、人才、技術和信息、資源等優勢,為對方在專業領域調查取證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