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肅州區檢察院聯合嘉峪關市城區檢察院、金塔縣檢察院、肅南縣檢察院出臺《關于合力推進討賴河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協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線索移送、跨區域案件辦理協作、聯席會議、聯合防治協調、與行政部門銜接、案件研討與分析交流協作、信息宣傳協作等七大機制,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整合辦案力量,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資源行為的防治和打擊力度,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討賴河流域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突出問題,為討賴河流域生態文明建設和筑牢河西走廊生態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討賴河流域地處河西走廊中部,屬黑河水系一級支流,全長約370公里,流域總面積2.8萬平方千米,主要用于嘉峪關市、酒泉市肅州區和金塔縣等城鄉的日常生活、工農業生產以及生態用水。
在建立跨區域案件辦理協作機制方面,《意見》提出,四地檢察機關將加強異地調查取證、委托鑒定協作,開展跨區域重大生態環境保護案件會商、聯合辦理和聯合專項行動,強化生態環境修復跨區域協同,為討賴河流域跨區域水資源、森林草場濕地、礦產資源、高等植被、野生動物保護及討賴河流域生態安全保護注入動能。對于跨區域重大案件,由發現線索的檢察機關先行調查后,聯系毗鄰檢察機關,相互配合,本著有利于案件辦理和環境修復的原則,協商管轄,必要時聯合派員介入案件調查,明確鑒定部門。環境受損地與辦案檢察機關所在地不一致的,辦案檢察機關主動與環境受損地檢察機關協調,環境受損地檢察機關要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檢察建議落實、生態環境修復與損害賠償執行、整改效果的跟蹤監督工作,確保討賴河流域自然資源得到有效司法保護,受損生態環境得以及時修復。
《意見》明確,四地檢察機關相互通報生態環境檢察主要業務工作數據和有重大影響案件、區域關聯案件信息,協商解決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以預防環境破壞、污染、修復損害為出發點,支持、監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為保護環境所做的損害修復工作和預防、預警工作;探索聯合構建討賴河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大數據監督模型,建立跨區域數字法治聯動機制,實現資源共享、經驗互通,提高監督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