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環衛車輛無牌照上路、準駕車型不符等問題,通過數據比對、調查核實、座談交流、公開聽證等方式,向相關責任部門發出綜合治理類檢察建議9份,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對74輛環衛車輛掛牌,并開展安全教育培訓……”這是玉門市檢察院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的一個縮影。
據介紹,該院以“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為抓手,聚焦重點人群、重點領域和民生福祉,通過“四大檢察”融合發力,一體履職,全力守護群眾合法權益。
利劍出鞘擊重拳
懲治犯罪保民生
“經司法機關教育,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我愿意向社會公眾致以最真誠的道歉,愿意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今年4月,玉門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法院審理后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2名主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在正義網公開賠禮道歉,進行消費警示。
據悉,2021年7月以來,張某某等多人為牟取非法利益,購買加工設備、生產原料、包裝材料及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加工制作成種類繁多的保健食品,并通過網絡銷售,已查明的銷售金額達473萬余元。
玉門市檢察院審查后認為,西地那非因危害人體健康,已被列入《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等名錄中,張某某等多人在國家明令禁止的情況下,為獲取不法利益非法添加,其行為侵犯了國家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時以上行為對不特定社會公眾的健康權益構成危害,應當承擔侵犯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侵權責任,該院依法對張某某等13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其余人員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經法院公開審理,2名主犯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終生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以上被告人并處罰金910萬余元,并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進行消費警示。
針對其余相對不起訴人員,該院依法向行政機關制發檢察意見書,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對違法行為人給予行政處罰,實現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無縫銜接。
據介紹,近年來,玉門市檢察院嚴厲打擊涉食藥領域違法犯罪,對涉及民生民利,影響力較大的案件,組建檢察長牽頭的聯合辦案組,匯集刑事檢察、公益訴訟、行政檢察骨干力量,實現不同條線“一次”閱卷、訊問、詢問、會議討論,在提升辦案質效的同時,全鏈條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與民同行辦實事
高效監督護民利
“幾年了,今天終于執行了,真心感謝你們!”申請執行人姜某某領取執行款項后,到玉門市檢察院表達感激之情。
據悉,2023年1月,姜某某因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件,向玉門市檢察院申請監督。經調閱民事審判和執行卷宗,多次詢問雙方當事人后,該院發現,早在2021年2月,被執行人就以微信支付方式向法院執行人員個人微信轉賬交納26300元執行款,時隔兩年之久,該筆款項既未向單位入賬,也未向申請執行人姜某某發放。針對此問題,玉門市檢察院向法院制發執行監督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后,法院立即向被執行人發放了該筆款項,并對涉案當事人作出開除處分。
為進一步提升監督質效,切實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今年3月,玉門市檢察院以此類違法情形為切入點,聯合法院開展民事執行款物專項監督活動,共發現執行人員違規收取、發放執行款問題線索9條,發出類案監督檢察建議1件。收到檢察建議后,法院高度重視,及時開展執行款收取發放清理活動,申請單位微信收款二維碼,規范執行款進口,完善《玉門市人民法院執行案款管理辦法》,同時開展警示教育大會,對部分人員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并督促相關責任人及時發放執行款。
“該案的成功辦理,既保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規范了執行款物收取發放工作,實現‘辦理一案,影響一片’的監督效果。”辦案檢察官表示。
監督整改顯實效
綜合治理暖民心
“檢察機關提出的監督意見客觀真實,我們將在督促問題徹底整改的基礎上,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強化對生豬屠宰與檢疫的日常監管,防止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發生。”日前,玉門市檢察院開展畜禽屠宰公益訴訟案件“回頭看”活動,邀請相關行政單位負責人實地查看轄區內畜禽養殖及私屠濫宰違規排污等問題整改情況,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據悉,玉門市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轄區部分鄉鎮鮮肉店、街邊小攤販存在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畜禽產品,部分養殖戶違反相關規定私設屠宰點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依法向相關職能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強對屠宰與檢疫的監管。
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聯合下發《關于嚴厲打擊私屠濫宰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告知書》,通過“查源頭、抓苗頭、促整改、嚴管理”模式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共對12家規模養殖戶、15家生鮮肉店、38家餐飲單位、2家物流公司進行檢查,拆除違規屠宰點5處,下達指令整改通知書20余份,對190余家畜禽散養戶開展宣傳教育,整改效果明顯,村民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得到充分保障,群眾也吃上了“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