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涇川縣檢察院與縣消防救援大隊聯合印發(fā)《關于建立檢察公益訴訟與消防行政執(zhí)法協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增強檢察公益訴訟與消防行政執(zhí)法的有效銜接,破解消防安全治理難題,切實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意見》明確,建立線索移送、聯席會議、信息共享、辦案協作、專項行動、聯合宣傳、交流培訓等七項工作機制,建立“檢察監(jiān)督+消防監(jiān)管+安全治理”工作模式,通過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確保實現“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其他級別事故”的工作目標,為服務涇川高質量發(fā)展提供堅強穩(wěn)固的安全保障。
《意見》明確,縣檢察院與縣消防救援大隊要充分認識建立協作機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轉變理念、細化任務、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為協作機制有效運行提供組織保障;創(chuàng)新工作舉措,共同設立協作站,確定對口聯系部門分別負責具體相關工作,檢察機關可根據需要聘請消防監(jiān)督人員作為特邀檢察官助理參與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提升辦案專業(yè)性;切實加強溝通協作,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在開展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時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形成協同治理、系統治理的雙贏、共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