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中縣檢察院與小隴山林區檢察院聯合簽署《關于建立興隆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協作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強興隆山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跨區域協作,進一步筑牢興隆山生態安全屏障。
《意見》明確,通過跨區域司法協作,建立聯席會議、案件線索移送反饋、案件辦理協作、專項活動協同行動、重大案件協商、信息資源共享、研討交流協作等七大工作機制,加強兩地檢察機關攜手應對興隆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的能力,實現優勢互補、信息共享、聯防聯控,為興隆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
《意見》要求,辦案中,兩地檢察機關要加強調查取證協作,需要開展異地詢問證人和委托調查取證的,可以商請當地檢察機關提供協助;建立跨區域危害興隆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資源重大案件會商和聯合辦理機制,對重大敏感、疑難復雜案件,由兩院及時協商或召開聯席會議進行研討;根據工作需要,經協商一致,可聯合開展興隆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共同制定活動方案,確保專項活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