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縣院對李某某等5人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惡勢力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訴。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該院辦理的又一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經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等人自2008年以來以月息五分至一毛不等的利息,向社會不特定人員發放高利貸。為催收高利貸,先后糾集被告人張某某、李某乙等人,形成以李某某、李某甲二人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在景泰、蘭州等地采用辱罵威脅、貼報噴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軟暴力手段及毆打他人的暴力手段,多次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影響群眾正常生活、經營秩序。
在偵查階段,該院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就證據標準、證據補充、法律適用等方面進行引導偵查,提出補充偵查意見。在審查起訴階段,成立專門辦案組,由1名副檢察長、3名員額檢察官負責審查辦理,并多次組織召開公檢法聯席會,梳理分析案情、證據情況,就案件存在的疑難復雜和爭議問題進行了會商討論,并對涉案財物的處理進行了溝通協調,確保訴訟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