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民勤縣院提起公訴的袁某祥等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在民勤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被告人親屬等100余人旁聽了宣判。
民勤縣人民法院對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袁某祥等人的犯罪事實予以充分確認。經依法審理查明,2012年以來,被告人袁某祥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形成以袁某祥為首要分子,被告人張某國、崔某等11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成員相對固定,分工明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民勤縣城區、鄉鎮賓館、車站、廣場等處以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多次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非法拘禁罪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社會影響十分惡劣。民勤縣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袁某祥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66萬元;對被告人張某國、崔某等13人分別以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等不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個月、罰金5萬元至2萬元不等的刑罰。
該案的公開宣判,有力打擊了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有效保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凈化了社會環境。該案辦理過程中,民勤縣政法機關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依法優質高效辦理,形成了強大合力,為全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營造了強大聲勢,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