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峰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正在開庭審理楊某交通肇事案。西峰區院檢察官趙芳作為本案公訴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結合案件事實,就電動三輪車違規載人的危害,現場展開庭審法治教育。
被告人楊某因違規駕駛電動三輪車,在僅容一人的駕駛位置,超載其兩個孩子與妹妹,撞在村民門前停放的一輛越野車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其妹妹死亡,一個孩子受輕傷。楊某負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本案旁聽人員較多。公訴人當庭就該市普遍存在的電動三輪車違規載人的危害進行法制宣傳和教育。結合案件事實,檢察官簡單講解了我國對電動三輪車相關的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分析了導致案件發生的主要原因:不遵守交通法規,存在僥幸心理。情理交融地說明本案因被告人違反交通安全運輸法規違章駕駛而導致的嚴重后果。教育旁聽人員及被告人應從中吸取的慘痛教訓,告誡大家平時要加強交通安全法規的學習,并認真遵守,不要讓交通法規只是寫在紙上、說在嘴上,而要嚴格遵守,記在心上、落在身上,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庭審就案講法是西峰區、院在平時辦案過程中經常開展的一項法治宣傳活動。對于開庭時旁聽人員較多、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及庭審現場直播的案件,都會由公訴人開展以案釋法。通過就案講法,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人民群眾現場講解法律,使他們從一個個具體鮮活的案例中吸取教訓,學法、知法、用法并守法,培養公民的法治意識,共同創建法治慶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