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慶陽市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聯合會簽《關于防范和查處虛假訴訟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健全虛假訴訟防范、發現和追究機制,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加大虛假訴訟甄別力度,形成虛假訴訟懲防合力,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意見》聚焦司法實踐中虛假訴訟識別難、監督難、追責難等問題,重點甄別民間借貸,離婚析產糾紛等16類案件,重點防范原告起訴依據的事實、理由不符合常理,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實質性民事權益爭議和實質性訴辯對抗等12類特殊情形,研判是否構成虛假訴訟,并對虛假訴訟案件線索處理流程作出具體規定。
《意見》明確,公安機關對于受理的報案、控告、舉報或者法院、檢察院移送的虛假訴訟案件線索要依法審查,及時作出是否立案決定;檢察機關發現同級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執行文書及特別程序存在虛假訴訟情形的,及時以抗訴或檢察建議方式監督;法院對已經生效的虛假訴訟案件,應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等程序糾正,在審理、執行中發現虛假訴訟情形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司法行政機關、相關行業協會應加強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鑒定人、公證員、仲裁員的教育和管理,發現利用職務之便參與虛假訴訟的,應依照規定進行行業懲戒。
《意見》還明確,各單位在查辦虛假訴訟案件中互相提供工作便利,在線索排查移送、案情分析研判、開展調查核實、卷宗材料調閱和復制等方面,相互協助、積極配合;加強宣傳引導,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加強誠信訴訟宣傳及虛假訴訟責任告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實現虛假訴訟案件信息和數據共享;建立聯席會議機制,確定專職聯絡員,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協調處理重大案件,并就虛假訴訟案件的防范和查處情況進行交流,不斷改進完善工作措施。
圖片
來源:甘肅省檢察院民事檢察部、慶陽市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