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定西市委召開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共甘肅省委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會議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持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及省委《實施意見》,不斷拓展監督領域、強化監督措施、提升監督質效,推動“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為全面建設人民滿意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定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若干措施》從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助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積極參與市域社會治理等6個方面,對檢察機關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提出明確要求;從強化刑事立案、偵查活動監督,完善刑事執行和監管執法監督,精準開展民事訴訟監督,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積極穩妥推進公益訴訟檢察,提升法律監督效能等6個方面,對檢察機關提升法律監督工作質效作了具體安排。
《若干措施》從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檢察機關與監察機關辦案銜接和配合制約,深入推進司法人員相關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完善審判監督工作機制等4個方面,明確健全完善法律監督機制的具體措施;從加強檢察機關黨的政治建設,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加強能力素質建設,深化司法責任制及綜合配套改革,深化落實檢察大數據戰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等6個方面,對提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能力水平提出具體要求;從加強黨委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領導,加強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監督制約,加強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支持保障等3個方面,為檢察機關履職提供強有力的支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