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長城之“長”護公益之“城”
長城,穿越兩千年雨雪,綿延四萬里山川,是中華民族的重要象征、民族精神的重要標志。嘉峪關,明代萬里長城西端起點,是古絲綢之路要沖,擁有國家五A級旅游景點——嘉峪關關城。嘉峪關關城,1961年3月被國務院列為全國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7年12月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2019年8月20日,習近平總書記登上嘉峪關關城,在聽取長城保護情況介紹時強調,要做好長城文化價值發掘和文物遺產傳承保護工作,弘揚民族精神,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聚起磅礴力量。
2020年,甘肅省檢察院部署開展“國有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嘉峪關長城保護“朋友圈”里,一抹檢察藍悄然融入——檢察機關通過開展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公益訴訟工作,致力于讓長城資源得到悉心司法呵護。
茫茫戈壁灘,路在有無間。嘉峪關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檢察官穿越戈壁,沿線長城進行巡查。4月14日,當他們巡查到偏遠荒涼的大紅泉堡發現,該處被安某人為占用、居住、飼養牲畜,文物安全和環境風貌受到嚴重破壞。
嘉峪關關城西南40多公里處,是險峻的祁連山口,大紅泉堡,是守護這個隘口的明代軍堡,是嘉峪關關城的附屬部分。
6月16日,嘉峪關市檢察院向該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出督促履職的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局進一步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通安某工作,促成其搬離大紅泉堡,結束古堡被擅自占用的現狀。
最初的溝通并不順暢,安某很是抵觸。為此,檢察官與文旅局工作人員一道,先后7次來到大紅泉堡,與“釘子戶”反復溝通,詳細地解釋了國家對文物保護的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最終,嘉峪關市檢察院、文旅局、研究院協助安某在大紅泉堡附近合適位置修建了住房,供其一家居住。
后經檢察官回訪查看,大紅泉堡基本恢復原貌。安某被聘為大紅泉堡“文物保護協管員”,真正擔起了保護大紅泉堡的責任。
公益訴訟既是監督,也是助力,是實現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社會公益多贏共贏的有效途徑。以長城精神守護公益“長城”,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公益受損問題,防止因辦案形成新的社會矛盾,真正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來源:甘肅省檢察院政治部宣教處、嘉峪關市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