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慶陽市檢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積極履職,為疫情防控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為最大限度地實現檢察工作和疫情防控“兩手抓、兩不誤”,該院在案件辦理中注重疫情防控,一方面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政策,安排干警核查機關大樓來訪人員核酸檢測證明、場所碼、健康碼等,加強機關防控;另一方面,靈活工作方法,通過公告引導當事人采取郵寄、電話、網絡等非接觸方式進行業務辦理,以便及時掌握當事人的法律訴求。
該院還充分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作用,強化各業務部門之間溝通協調、協作配合,為維護好全市防疫秩序提供法律保障。刑事檢察工作中,嚴厲打擊刑事涉疫犯罪行為,對涉及妨害防疫秩序、造成疫情傳播或者導致疫情傳播嚴重等違法犯罪行為,提前介入、快捕快訴;民事檢察工作中,對涉疫申訴案件優先辦理,對法院涉疫執行案件積極配合,進一步有效形成法檢合力;行政檢察工作中,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全面監督行政機關在疫情防控期間規范履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中,對發現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法依規履行訴前程序,符合起訴條件的堅決起訴。
與此同時,該院自覺加強外部聯合協作,積極與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衛健委等行政部門溝通對接,深入掌握案件情況,不斷拓展案源渠道,形成聯動執法合力。同時,要求各縣區檢察院將涉疫案件一律上報市檢察院相關條線備案,嚴格做到案情明、數據詳、措施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