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院將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特別是申訴人及代理人的意見,充分尊重聽證員的評議,全面審查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依法公正處理案件。”
6月11日,甘肅省檢察院在白銀市靖遠縣檢察院對柯文花(化名)刑事申訴案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會邀請了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省檢察院特約檢察員、人民監督員以及申訴人所在村的村委會副書記擔任聽證員,該案的偵查人員、辦案檢察官、申訴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及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參加聽證。

省十三屆人大代表、白銀市靖遠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研究員顧淑琴

省政協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白銀開誠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家林

甘肅省檢察院特約檢察員、民建甘肅省委員會專職副主任、省政協十一屆委員、常委、甘肅省委黨校兼職教授楊貴言

甘肅省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甘肅省第三方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王鳳蓮

白銀市靖遠縣水泉鎮賈莊村副書記祁治民
基本案情:胡國立(化名)涉嫌故意殺人罪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白銀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市檢察院審查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2020年2月18日,白銀市檢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公安機關提出復議,白銀市檢察院另行指定辦案人審查,并提交該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檢委會仍認為證據不足,達不到起訴條件,故決定維持不起訴決定。案件被害人的母親柯文花不服,向甘肅省檢察院提起申訴。因案情復雜,省檢察院決定采用公開聽證的方式,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為給申訴人提供方便,減輕申訴人負擔,本次聽證會選擇在申訴人所在地舉行。在聽證會前,辦案檢察官查閱了全案證據材料,走訪了申訴人,詳細了解申訴人的生活、家庭狀況,提前告知聽證會程序。


“本次聽證會主要圍繞胡國立構成搶劫罪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白銀市檢察院對胡國立作出不起訴決定在適用法律上是否正確,申訴人的申訴理由和依據是否成立等焦點問題展開。”聽證會一開始,主持人首先簡要介紹聽證會的議題并指明聽證的焦點。

為了直觀展現各方觀點訴求及辦案過程,本次聽證會設置了公安機關偵查人員介紹案情,檢察機關辦案檢察官闡明審查情況及不起訴理由,申訴人及其代理人陳述訴請,聽證員提問、評議,宣布評議意見等環節。

“我就一個要求,請求檢察機關依法追究胡國立的刑事責任。”在辦案人員介紹完案情及審查處理情況后,申訴人柯文花重申了自己的訴求。
緊接著,聽證員針對本案爭議焦點進行了提問:
“舉報人和胡國立有何關系?”
“十二年前,偵查機關勘查的現場是否留有血跡、毛發等直接證據?”
“鑒定的死亡時間和案發時間間隔多長,與嫌疑人供述是否一致?”
……
面對聽證員的提問,偵查人員和辦案檢察官一一作了詳細回答。在充分問答的基礎上,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情況愈加清楚。

“檢察機關作出存疑不起訴正確,應當維持。考慮到申訴人的家庭狀況,希望檢察機關能夠給予司法救助。”最后,聽證員經過充分評議,一致認為:在案證據與公安機關認定的事實之間不能建立起內在的客觀聯系,檢察機關所做的存疑不起訴決定適用法律正確,案件還應繼續偵查、補強證據。
“我們理解本次聽證會的結果,案件在證據方面的支撐不足,希望辦案機關能夠繼續偵查補充完善證據。另外,被害人家屬家庭生活困難,有精神病人需要照顧,家庭開支較大,希望檢察機關能給予適當的救助。”申訴人的代理人在最后陳述時表示。
“通過今天的聽證,申訴人充分表達了申訴主張,案件承辦人講明了案件事實、法律適用,聽證員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各自發表了意見,并形成了聽證評議意見。”主持人作簡要總結后,宣布聽證會結束。
甘肅省檢察院特約檢察員、民建甘肅省委員會專職副主任、十一屆甘肅省政協委員、常委、甘肅省委黨校兼職教授楊貴言在聽證會結束后表示,“聽證會彰顯了司法制度、檢察制度的進步,讓當事人知曉辦案程序、辦案結果,不僅化解了矛盾,也增加了辦案的透明度,減少了群眾對司法機關的神秘感,同時,檢察機關將同步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彰顯了司法的溫度,體現了檢察機關司法辦案的人性化。”
“本次聽證會以公開的方式讓群眾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讓社會對司法產生信任感,也能傳播疑罪從無等司法理念,讓公眾對司法結果有正確的認識和評價。”省政協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白銀開誠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家林說。
“通過這場聽證會,就是要搭建一個平臺,認真傾聽申訴人的訴求,請人民監督員參與評判,聽聽專家們的意見,經過來自社會各界代表的聽證評議,將事實、證據、法律等充分闡釋,讓申訴人了解檢察機關的辦案過程、事實依據,和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的原因。”甘肅省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王昇介紹,通過聽證會把案件講透徹、講明白,讓公平正義可觸可感,有助于防止申訴人將心結變成死結,切實把矛盾化解在檢察機關,彰顯檢察機關的司法公信力。
據悉,聽證會后甘肅省檢察院將綜合申訴人的陳述和聽證員的評議意見,根據案件審查情況作出最終處理決定。同時針對申訴人家庭困難的現狀,同步開展司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