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固區院在依法履職過程中發現甘肅省永靖縣某公司的船只長時間非法滯留在黃河蘭州西固達川鎮河咀村洋荒灘段河道內,嚴重影響該段河道行洪安全,并對八盤峽大壩壩體安全、蘭青鐵路大橋及三江口特大橋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侵害社會公共利益,西固區某行政執法單位存在不依法履職的情形,該院依法發出檢察建議有效維護河道安全。
西固區院高度重視,安排辦案人員前往船只非法滯留現場開展案件現場勘查工作,利用攝錄設備對船只非法滯留的位置、數量進行確定,采用電子測距儀分別測量、記錄非法滯留船只與蘭青鐵路大橋、三江口特大橋的距離,收集固定船只非法滯留河道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證據。同時,該院依法予以立案調查,隨后辦案人員多次前往現場調查走訪涉案船主及周邊群眾,積極與達川鎮政府溝通了解案情,并向有關行政執法單位調取相關材料,查明了違法事實與相關行政執法單位不依法履行法定監管職責的行為。
經調查,共有三艘船只非法滯留在黃河蘭州西固達川鎮河咀村洋荒灘段河道內,其中一艘約200噸的挖泥船,兩艘貨駁船,三艘船只均屬于甘肅省永靖縣某公司,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達某某。2018年7月23日,該公司的一艘約200噸的挖泥船因管理不善失控隨水流沖入八盤峽庫區距離八盤峽大壩約300米處,對八盤峽水庫和壩體安全造成嚴重威脅,險釀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后被達川鎮政府采取緊急措施拖離至黃河蘭州達川鎮河咀村洋荒灘段。另一艘貨駁船長時間非法滯留在黃河蘭州西固達川段,該兩船泊放處距蘭青鐵路大橋約200米,距三江口特大橋約500米。
2018年12月6日,該院就此案向西固區某行政執法單位依法發出檢察建議,要求該單位依法履行職責,督促甘肅省永靖縣某公司立即將非法滯留的挖泥船從河道中移除,確保河道正常行洪,消除對蘭青鐵路大橋和三江口特大橋以及八盤峽水庫和大壩壩體安全的威脅;如果該公司拒不移除船只,該單位應當代為移除,移除所需費用由該公司承擔。12月13日,西固區檢察院辦案人員現場監督該單位向船主達某某下發強制執行告知書,督促其限期清除;12月17日,非法滯留船只被安全移除河道,對黃河河道行洪安全隱患、蘭青鐵路大橋和三江口特大橋及八盤峽水庫安全的威脅得以徹底消除,恢復了河道原貌,確保了河道暢通,有效促進了河道治理。
2018年甘肅地區降水量激增,黃河水位漲勢迅猛,河道安全關乎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維護河道行洪安全就是守護群眾生命健康財產安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對此西固區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責無旁貸。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對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職,致使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為施以重拳,為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盡責,筑牢河道安全屏障,確保廣大群眾生命健康財產安全,維護黃河河道管理秩序,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供了堅實的司法保障,同時也為行政機關和廣大群眾維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開辟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