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隴西縣檢察院的檢察官,我會通過努力工作來回報社會,回報幫助過我、關心過我的人們。”被隴西縣檢察院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的小姬,現在正在當地一家大型民營企業上班,說到自己的經歷,他言語間充滿感激。隴西縣檢察院在受理縣公安局移送審查逮捕小姬涉嫌盜竊案時,發現他在父母離異后一直和年過花甲的爺爺相依為命。鑒于主觀惡性不強,并且案發后退賠了被害人的損失,得到被害人諒解,檢察機關決定對他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并對他開展幫教。
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嚴格貫徹落實“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像小姬這樣的事例不勝枚舉。
“對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刑事犯罪,只要符合不捕不訴條件,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訴就不訴。在辦案中更加強調保障人權、重視程序、規范司法,強化少捕慎捕就是堅守防范冤假錯案底線的意識,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李保崗表示。
筆者從省檢察院了解到,通過出臺《關于人民檢察院適時介入公安機關偵查工作辦法》《關于在提請和審查逮捕中實行社會危險性說明的規定(試行)》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省檢察院對提前介入的時機、范圍、方式、任務、程序以及逮捕措施適用情況等予以明確,在審查逮捕中堅決排除非法證據,嚴格證據標準和逮捕條件,促進了公安機關在報捕前更加注重對案件事實證據、社會危險性證據的收集,嚴格把握報捕時間節點,進一步提升了辦案的規范化水平。
“對2015年以來捕后不訴、判無罪、撤案及判輕緩刑的2024起案件交叉檢查,研究捕后輕緩刑率高位運行的癥結所在,分析類案中影響量刑的情節和因素,歸納各地存在的典型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促使審查逮捕各環節工作更加精準化。”據省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袁保偉介紹,針對審查逮捕實踐中構罪即捕、以捕代偵、以捕促和等傳統司法觀念較重、逮捕強制措施適用較多、輕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羈押率偏高等問題,省檢察院從轉變司法理念、嚴格審查標準、完善工作機制等八個方面入手,組織開展專項督導工作。
與此同時,全省檢察機關還按照批捕準確、監督有力、運行高效的工作要求,通過建立全省偵監人才庫、條線輪訓、業務競賽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培養擅長辦理職務犯罪、經濟犯罪、普通輕微犯罪等不同類型犯罪及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等案件的專門型人才,加強對入庫人員的培養和使用,推動偵監隊伍整體更加專業化。
檢察機關還通過與公安機關召開聯席會議、會簽規范性文件等方式,就幾類輕微刑事案件無須報捕,直接移送審查起訴達成了一致,有效減少了審前羈押,縮短了訴訟時間,提高了訴訟效率,整合了辦案力量,節約了司法資源;積極探索審查逮捕環節刑事和解機制,注重釋法說理,及時修復了受損害的社會關系,有效緩解了社會矛盾。
據悉,2012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有力落實“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共依法不批捕各類犯罪嫌疑人15830人,不捕率逐年上升,由2012年的7.62%上升到2017年的28.66%;捕后判輕緩刑率逐年下降,由2012年的21.41%下降至2017年的4.53%。
“甘肅省檢察機關堅持把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貫穿執法辦案始終,牢固樹立理性司法、維穩促和意識,秉持謙抑、審慎、善意理念,努力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路志強這樣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