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檢察日報頭版刊發(fā)《化解矛盾糾紛,他們有“秘籍”——甘肅:出臺27條舉措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檢察日報》截圖
本報訊(記者南茂林)近日,甘肅省檢察院制定印發(fā)《關于在檢察履職中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矛盾糾紛法治化預防化解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以27條具體舉措將檢察履職融入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多元化解工作機制,把預防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系、保護公共利益融入履職辦案全過程,確保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
為深入推進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實施意見》明確,要持續(xù)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嚴格規(guī)范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受理、幫助引導群眾依法理性信訪、提高控告申訴案件辦理質量、努力維護良好信訪秩序,同時積極創(chuàng)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楓橋式”檢察服務窗口,打造更加親民便民的“一站式”檢察服務平臺,引導群眾在法治軌道上反映訴求、解決問題。要壓實檢察辦案各環(huán)節(jié)矛盾化解責任,在依法按程序辦理的同時,落實檢察官釋法說理責任,積極發(fā)揮支持起訴職能作用,通過維護弱勢民事主體合法權益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要積極融入府檢聯(lián)動一體化解爭議機制,匯聚各方力量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力促案結事了政通人和。要高度重視控申檢察部門移送的立案監(jiān)督線索以及刑事申訴案件辦理工作,常態(tài)化開展反向審視,深入剖析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實施意見》還提出健全完善檢調對接多元化解機制、檢察聽證機制、以司法救助為基礎的幫扶救助機制和引入第三方力量參與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等,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群眾家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