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9日,檢察日報明鏡周刊刊發《買黃金送黃金,哪來這等好事?》。

《檢察日報》截圖
和其他購物平臺不同的是,“金豆樂園”App只賣黃金,在這里購買黃金能領取金豆,當金豆積累到一定數量時,購買人可以用金豆兌換黃金——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傳統的傳銷早已改頭換面,網絡傳銷已成為傳銷活動的重要模式。近日,甘肅省嘉峪關市城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以“買黃金送黃金”為噱頭的互聯網傳銷案。4月17日,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盛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6月15日,嘉峪關市檢察機關組織開展防范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日活動,檢察官結合發生在當地的多起案件以案釋法,開展普法宣傳,其中就有這起互聯網傳銷案件。
圖片6月15日,嘉峪關市檢察機關在防范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日開展普法宣傳。
朋友推薦了一個“賺錢”的生意
“當時朋友問我有沒有事情做,我說沒有,他向我推薦了一個賺錢的生意,我就下載了這個App……”嘉峪關市的盛某是一名家庭主婦,2021年4月的一天,她與馬某(另案處理)在微信聊天時聽說了一款名叫“金豆樂園”的App。
“金豆樂園”App是一個線上商城平臺,和其他購物平臺不同的是,這個平臺只賣黃金,而且是買黃金送黃金。平臺上的每件黃金商品都標有克重和單價,在這里購買黃金,平臺不僅會根據購買人提供的地址郵寄發貨,還會返還金豆并生成明細,當金豆積累到一定數量時,購買人可以用金豆兌換黃金。聽著馬某的這番介紹,盛某起初并不相信。
幾天后,馬某專程從外地趕來,見面后又向盛某介紹起“金豆樂園”App,極力邀請盛某注冊成為會員。看到盛某猶豫不決,馬某拿出一個裝著金條的包對盛某說:“看,這些都是我從‘金豆樂園’App兌換來的黃金,你不相信可以拿著它去金店驗真假。”盛某被眼前的場面震驚,還沒等她回過神來,馬某接著說:“這些黃金都是可以回收的,跟著我一起干就可以賺錢。”于是,盛某通過掃描馬某提供的二維碼下載了“金豆樂園”App并注冊了會員。
成為會員后盛某發現,“金豆樂園”App上賣的黃金價格要比市場價格高30%,每購買一克黃金,平臺會返還800金豆,但每天只返還1.6金豆,全部返還需要500天。想到這800金豆能兌換一克黃金,盛某覺得就算高價買下,最終到手的是兩克黃金,即使按照低于市場價的收購價賣出,也能穩賺不賠,于是決定試一試。
沒有收入來源的盛某手頭并沒有多少錢可以投資,這讓她犯了難。“我可以和你合作共同投資,我們購買200克黃金,不夠的錢我出,到時候黃金歸我,金豆返你。”熱心的馬某提出了一個建議。就這樣,盛某在馬某的資助下購買了200克黃金,并加入了“金豆樂園”微信群。
想方設法提升自己的會員等級
從購買黃金這天起,盛某的會員賬號中每天都能收到一些金豆,看著慢慢增長的數字,盛某想讓返還結束解鎖兌換黃金的這天早一點到來。這時,盛某被“金豆樂園”微信群里別人發的金豆成長攻略所吸引。
原來,金豆返還的速度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會員等級的變化而變化,會員等級越高,返還速度越快,而提升會員等級的方式除了購買黃金之外,還可以介紹新會員加入,如果發展的新會員購買了黃金,推薦人的會員等級上升得就更快,領取金豆的周期也相應大大縮短。盛某急切地想提升自己的會員等級,開始向身邊人介紹起了“金豆樂園”App。
2021年7月,郭某通過朋友認識了盛某,并在盛某的推薦下注冊了“金豆樂園”App會員,購買了600克黃金。郭某又介紹了自己的親戚、朋友進行注冊,他們也都購買了黃金。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有若干人通過盛某介紹或者轉介紹購買黃金,他們有的投入幾百元,有的投入幾十萬元。
此時的盛某已經不滿足于通過“口口相傳”“微信宣傳”等方式介紹推廣“金豆樂園”App,為了發展更多新會員并吸引新會員購買黃金,盛某多次組織線下培訓會、推介會,在會上進行講解,甚至邀請平臺講師進行線下授課,吸引了不少人注冊會員購買黃金。
平臺崩盤,“黃金夢”破碎
2021年10月的一天,投入了幾十萬元的郭某和往常一樣準備打開“金豆樂園”App查看金豆到賬情況,卻發現App打不開了,和他有相同遭遇的人都焦急萬分。盛某此時也聯系不到“金豆樂園”App的運營公司,馬某也失去了聯系。隨著越來越多的會員無法登錄“金豆樂園”App,這款App背后一個輻射全國的“傳銷帝國”浮出水面。
2019年9月,杜某、趙某在深圳注冊成立某金業有限公司,分別擔任董事長和總經理。該公司在各地建立推廣運營中心,聘請具有相關經歷的人員作為初始骨干成員,并借助互聯網開展傳銷活動。該公司以“金豆樂園”App為載體,通過買黃金送黃金等靜態返利模式以及“員工、經理、代理商”等七級動態返利模式,通過線上線下宣傳進行吸粉,吸引參與者加入。隨著向消費者承諾的兌付數額越積越高,缺口也越來越大,公司操盤者開始拆東墻補西墻,最后資金鏈斷裂。
2021年10月,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分局對某金業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案立案偵查,這個涉及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累計傳銷金額達280億元的傳銷團伙覆滅。隨著案件的進一步調查,盛某進入警方視線。經司法鑒定,盛某的會員賬號共發展10個層級151個下級。
2022年6月20日,濟南公安機關將盛某涉案情況移送嘉峪關市公安機關。8月1日,公安機關對盛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2023年11月24日,嘉峪關市城區檢察院以盛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盛某以“金豆樂園”App買黃金送黃金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盛某同時還具有自首、從犯以及自愿認罪認罰等從輕、減輕、從寬情節。法院經審理,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和量刑意見,作出上述判決。
近日,經當地法院判決,該傳銷平臺幕后主犯杜某和趙某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一年,各并處罰金7000萬元和5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