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日,檢察日報頭版刊發《甘肅:凝聚行政執法和檢察監督合力促進文物保護》。
《檢察日報》截圖
本報訊(記者南茂林)近日,甘肅省檢察院、省文物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全省文物領域檢察監督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全省檢察機關、文物行政部門積極踐行“保護第一”的理念,依法依規加強文物領域檢察監督,助力全省文物事業保護傳承工作高質量發展。
《通知》要求,要以推動落實文物安全責任為抓手,綜合運用各項法律監督措施,凝聚行政執法和檢察監督合力,運用磋商、檢察建議、提起訴訟等方式,重點監督糾治政府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責任履行不到位;部分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推進重點項目事前未征得文物部門同意,涉及文保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事項不報批或報批不及時;重開發、輕保護,對尚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一般文物和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中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不力,搞大拆大建,破壞文物和歷史風貌;打擊防范文物違法犯罪不夠有力,甚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問題,全面提升文物保護管理利用水平。
《通知》明確,甘肅省檢察機關、文物行政部門要積極構建長效機制,發揮各自職能優勢,聯合督察督辦文物領域案件,共同研究部署文物領域檢察監督工作,辦理一批文物領域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案件。主動加強與公安、法院、海關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增強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著力構建全省文物“大保護”格局。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總結典型案例和做法,形成有特色、有亮點、可復制、可推廣的檢察監督促進文物保護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