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5日,甘肅日報頭版刊發《我省法檢攜手共促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甘肅日報》截圖
本報蘭州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石丹丹)為進一步暢通銜接溝通渠道,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共同促進行政爭議案件訴源治理和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近日,省檢察院與省法院會簽《關于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協同工作的意見》。
《意見》明確,法院、檢察院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前提下,建立行政爭議協同化解機制。協同化解行政爭議案件的范圍主要包括,因超過起訴期限等原因,行政相對人無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糾紛,但其訴求確有合理性,行政機關在執法中亦存在裁量空間的案件;行政機關負有履行職責、給付義務,行政相對人僅在履職、給付程序方面存在爭議的案件;行政裁決、行政登記、行政許可等涉及行政爭議與民事糾紛交叉的案件;涉及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等8類案件。
《意見》明確,法院、檢察院在辦理相關案件時,可借助第三方力量和平臺,促進行政爭議多元化解。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參與化解爭議;可以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律師調解等有效對接;可以與行政機關、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建立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相關機制。對生活困難的符合法定救助條件的當事人,法院、檢察院可申請、協調、給予當事人必要的司法救助,并可商請有關部門通過民政救濟、社會救助等方式妥善幫助其解決個人、家庭的實際問題,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意見》提出,法院、檢察院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可以協商提出司法建議或者檢察建議。法院可以將行政機關不履行訴訟義務、不反饋或者不有效落實司法建議等情況通報檢察院,檢察院對行政執法共性問題可以向行政機關系統性地提出社會治理、改進工作類檢察建議,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法院、檢察院建立行政審判與行政檢察業務培訓協作機制,通過聯合舉辦研修班、相互邀請參加同堂培訓等方式加強溝通協調,共享培訓資源,促進形成統一司法理念,提升行政審判及行政檢察業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