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2日,法治日報刊發甘肅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玉署名文章《持續深入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
《法治日報》截圖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朱玉
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檢察機關作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生態環境治理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檢察機關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是堅持用最嚴格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具體表現。近年來,甘肅省檢察機關不斷探索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方式方法,充分履行監督職能,不斷提升監督質效,助力祁連山生態環境治理由亂到治,積極參與黃河上游生態保護、治理,用實際行動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為構筑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貢獻了檢察力量。
一、充分發揮理念引領作用
在生態保護過程中,防患于未然是最佳狀態,面對已經發生的損害,如何整改恢復就非常重要。
自2018年以來,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始終把“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服務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作為全省檢察機關服務中心大局“六項重點工作”之一進行部署推動,要求“四大檢察”協同發力,特別是注重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能的有效銜接,通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方式,把生態恢復和“環境有價,損害要賠”的責任落到實處,讓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者既要承擔刑事責任,也要承擔環境恢復治理的民事責任。
二、立足省情突出監督重點
恢復性司法理念的落實需要突出監督重點,實現以點帶面。甘肅是黃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養區和補給區,祁連山生態環境對于保護國家生態安全,推動甘肅特別是河西走廊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要使恢復性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彰顯成效,就需要集中有限的司法資源解決主要問題。為此,甘肅省檢察機關牢記“國之大者”,圍繞“省之大事”,堅持“兩聚焦一結合”(即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責主業,二者有機結合)工作思路,先后開展了“攜手清四亂,保護母親河”“祁連山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監督”等一系列專項行動,以點帶面,以專促全,集中辦理了一批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的重點案件。
例如,祁連山自然保護區腹地曾經有上百個礦山需要關停退出,張掖市檢察機關根據“先小后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工作原則,積極督促礦山退出,有效解決了生態恢復難題;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部分采礦企業破壞性開采造成草原植被嚴重破壞,甘南州檢察機關在采取重點監督的同時發揮示范效應,在全州開展了草原沙化專項監督活動,有力守護了藍天碧水凈土。
三、綜合運用檢察監督手段
依法嚴懲破壞生態環境的各類刑事犯罪。堅決打擊盜伐濫伐林木、非法采礦采砂、非法占用農用地等多發性刑事犯罪,2018年以來,甘肅省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233件369人,提起公訴1075件1801人。打擊犯罪的同時,充分考慮受損生態環境的系統性和綜合性治理,及時發現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管理漏洞,采取磋商、聽證、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提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治理對策,促進訴源治理。借助專業機構出具的修復方案督促相關義務人履行恢復受損生態環境的義務,運用客觀標準評價恢復狀態,兼顧開發利用和保護修復的協同。
內部強化聯動協作。建立線索雙向移送機制,及早將適宜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線索提供給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分析研判,適時介入,將恢復性司法理念引入到具體案件中,以環境修復、生態治理為目標,構建起以消除公益損害為主,兼顧賠償、勞務代償、易地補植修復的公益保護模式。
近年來,甘肅省已在蘭州、酒泉、定西等9地建立了46個生態修復基地,督促1200余名公益侵權人進行生態修復,既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又以實際行動修復了生態環境。
四、凝聚生態環境保護合力
生態環境保護往往涉及多個行政機關和多個行政區域,“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問題阻礙了恢復性司法理念的落實。為解決案件管轄、調查取證以及適用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需要充分發揮與相關行政機關、兄弟省份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作用。
甘肅省檢察機關主動融入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積極推動完善跨地域、跨系統交流協作,凝聚保護合力。2019年牽頭建立西北五省(區)六方檢察機關服務保障“絲綢之路經濟帶(國內西北段)”建設加強區域檢察協作機制,2022年與相關部門會簽了《關于建立服務保障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檢行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
為深入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水平,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將積極探索、循序漸進、不斷深化,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創新監督方式,強化辦案效果。堅持以環境修復、生態治理為目標,創新檢察監督方式,堅持打擊犯罪與生態修復并重,積極實踐“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新模式。繼續建立并完善生態修復基地,探索恢復治理的多種模式,在辦案中積極督促侵權人主動修復受損環境,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強化執行監督,保障生態修復。加強與法院的溝通聯系,集中排查和調研法院已裁判但受損生態環境未能有效恢復的執行案件,對執行內容及時跟進監督,確保生態功能得以恢復;加強與行政機關的溝通聯系,督促其積極履職并依法履職到位;加強與當事人的溝通聯系,監督其補植復綠到位、繳納資金到位、恢復生態到位。
完善評價標準,暢通協作機制。加強與各專業機構的聯系,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與修復的第三方評估機制,規范和統一生態損害與恢復評價的標準;建立檢察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銜接機制,明確、細化權責范圍和協作程序;完善生態環境檢察內部協調機制,完善生態環境領域的一體化辦案機制,有效形成檢察監督合力。
注重跨區域合作,確保監督實效。以重大案件為切入點,積極實踐跨區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環境受損地和辦案地檢察機關不一致的,辦案地檢察機關要主動加強與環境受損地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共同做好生態環境損害價值評估與修復賠償監督等工作,確保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