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0日,檢察日報二版刊發《快遞小哥非法獲取他人身份信息牟利——甘肅敦煌:檢察建議阻斷寄遞犯罪鏈條》。
《檢察日報》截圖
本報訊(記者南茂林 通訊員馬炎駒)“我們部署開展為期1個月的快遞服務質量整治專項行動,深入全市32家物流、快遞企業,督促寄遞用戶簽訂信息保密協議350份。”日前,甘肅省敦煌市交通運輸局就敦煌市檢察院加強寄遞安全監管檢察建議進行書面回復。
今年4月,敦煌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中發現,快遞公司從業人員祁某非法獲取他人身份信息,通過快遞將其收購的銀行卡(包括U盾、綁定銀行卡的手機卡)郵寄給其他人員實施網絡詐騙。
“快遞企業收寄快遞時,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并登記身份信息。”辦案檢察官介紹,該院針對刑事案件中發現的寄遞從業人員非法獲取他人身份信息并用于信息網絡詐騙犯罪的問題,開展深入調查,認為敦煌市郵政管理部門及寄遞企業存在對寄遞安全監管、寄遞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監管未落實到位的問題。為嚴格落實最高檢“七號檢察建議”,4月15日,該院依法向敦煌市交通運輸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加大監管力度,切實強化寄遞安全工作。
收到檢察建議后,敦煌市交通運輸局立即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并于日前向檢察機關進行了書面回復,表示將理順執法機制,增強執法力量;依托道路運輸信息化監管平臺,提升信息科技應用對快遞企業安全監管的支撐作用;強化培訓教育,督促快遞企業全流程規范用戶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和刪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