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甘肅日報二版刊發《全省檢察機關以司法救助助推鄉村振興》。
《甘肅日報》截圖
本報蘭州5月17日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石丹丹)記者從今天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國家司法救助申請469件,決定給予國家司法救助322件421人,共發放司法救助金1357.4萬元,同比增加36%。
據了解,2021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全面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救助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專項活動部署,推動落實司法救助各項工作措施,以救急救困、矛盾化解、促進和諧為目標,不斷強化服務意識,確保困難群眾不因案致貧、不因案返貧,為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貢獻檢察力量。
省檢察院按照“兩聚焦一結合”工作思路,結合全省檢察工作實際,制定相關意見,狠抓工作落實,全省具有司法救助職能的105個檢察院全部開展了司法救助工作,實現司法救助工作三級院全覆蓋。為做到“應救盡救”“應救即救”,全省各級檢察院通過加強對司法救助工作的宣傳力度,將司法救助納入檢察官業績考評,督促辦案人員在辦理案件時同步開展線索篩選排查,利用全國檢察業務應用系統主動開展國家司法救助線索排查等方式,多措并舉拓展案件來源。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辦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案件是在依法履職過程中發現并主動啟動救助程序的案件。
為使司法救助助推鄉村振興工作走深走實,全省各級檢察院通過將司法救助與民政救濟等社會救助深度融合、對司法救助金進行多方監管、建立回訪機制及時跟進幫扶等系列舉措,提升救助效果。同時,各級檢察院對2017年以來辦理的司法救助案件開展“回頭看”,圍繞救助范圍、救助標準、審批程序和救助金發放等方面開展自查,提升司法救助規范化水平;通過走訪申請人所在社區、村社核實申請人生活狀況,向公安、法院等相關單位部門了解原案辦理情況,嚴格審查救助范圍和救助標準;經審查認為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在做到“應救盡救”的同時也做到依法依規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