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新華社發(fā)布《甘肅去年為農村貧困當事人發(fā)放923萬余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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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客戶端甘肅頻道5月17日電(記者王博)甘肅省人民檢察院17日通報稱,2021年,甘肅省檢察機關救助農村貧困當事人249戶343人,為他們發(fā)放司法救助金923.5萬元,以防止當事人因案致貧、因案返貧。
2021年,甘肅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國家司法救助申請469件,決定給予國家司法救助322件421人,共發(fā)放司法救助金1357.4萬元。其中,農村貧困當事人的救助人數(shù)和救助金額分別占救助總數(shù)的81.5%和68%。
為提高群眾對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曉度,以盡可能做到“應救盡救”“應救即救”,全省檢察機關充分利用網(wǎng)絡平臺宣傳該項工作,在接待群眾來信來訪中主動向困難群眾介紹司法救助政策。
甘肅檢察機關圍繞認罪認罰、重大人身傷害等案件主動開展國家司法救助線索排查,發(fā)現(xiàn)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主動依職權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徐雷說,目前甘肅省具有司法救助職能的105個檢察院全部開展了司法救助工作。全省檢察機關辦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三分之二以上是在依法履職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主動啟動救助程序的。
據(jù)悉,檢察機關還將進一步推動司法救助融入社會救助格局,建立健全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優(yōu)化提升多元救助綜合幫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