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5日,檢察日報二版頭條刊發《解封的房產幫企業擺脫了破產危機——甘肅平涼:執行監督糾正超標查封問題》一文。
《檢察日報》截圖
本報訊(記者南茂林 通訊員趙元桂 姚錦鋮)“多虧檢察院的幫忙,這下企業有救了!”近日,甘肅省平涼市涇川縣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打電話給平涼市檢察院。
據悉,王某某是涇川縣某農資公司與果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經營公司數年,對當地農村經濟發展作出一定貢獻。可是,在2018年王某某等人與朱某某因股權轉讓發生了糾紛,法院判決王某某等人向朱某某支付轉讓款及利息500余萬元。因為訴訟中朱某某申請了財產保全,王某某價值千萬元的5層樓房產被法院裁定查封。王某某認為查封的財產超出了執行標的,多次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但均未得到實質性解決。
“超出判決的錢數太多了,聯系好的貸款也因為我無房產抵押貸不出來,公司的資金鏈要斷了!”2020年6月,當王某某知悉檢察機關和工商聯聯合開展維護民企權益專項行動后,通過平涼市工商聯找到了平涼市檢察院。
經初步審查,該案符合檢察機關的受理條件,平涼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辦案檢察官路永潔調閱了法院審判的全部卷宗,在對所有證據、判決、執行情況全面審查之后,又實地走訪查看了被查封房產情況。
“被查封的房產位于平涼市繁華地段,一層門面做出租使用,我們去了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調查發現涉案房屋確屬王某某所有,結合王某某提交的評估報告,能夠確認法院查封的房產價值確實超出了履行范圍。”路永潔介紹。
據此,2020年10月,平涼市檢察院向平涼市中級法院提出執行監督檢察建議,指出法院超標查封王某某房產,違反了相關規定。
“該案的問題是超標的查封房產,而且涉案房產為5層,可以解封超出的1至2層。”平涼市檢察院干警多次前往法院溝通聯系。
最終,平涼市中級法院采納了平涼市檢察院的檢察建議,重新委托評估公司對涉案房產進行了評估,評估價值為1200余萬元,遠超判決確定的支付價款500余萬元。
日前,法院對超標的一層樓房予以解封,王某某用解封的房產作了抵押貸款,名下的兩個企業也恢復了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