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0日甘肅日報頭版刊發《優化營商“軟環境” 夯實發展“硬實力”——甘肅省檢察機關積極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經濟發展》一文。
《甘肅日報》截圖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全省檢察機關緊盯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大局,以“維護民企權益、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為抓手,緊緊圍繞企業所思所盼,聚焦主責主業助力優化營商“軟環境”,夯實發展“硬實力”,為促進經濟發展提檔升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送“檢”上門 問需于企
2020年,白銀市靖遠縣17家民營企業有了檢察“聯絡人”。
受疫情影響,甘肅某生態有限公司缺乏流動資金急需貸款,但因企業法人馬某屬于社區矯正對象,銀行貸款遲遲不能到位。靖遠縣檢察院在走訪民營企業過程中了解這一情況后,主動為企業提供服務,與相關部門積極協調,幫助馬某成功辦理了銀行貸款。
“此舉不但幫助企業走出了困境,企業復產后還帶動了200多名群眾就業。”據辦案檢察官介紹。靖遠縣檢察院還對全縣18個鄉鎮社區矯正對象中的涉民營企業情況進行摸排走訪,共摸排在復工復產中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17家,逐一建立臺賬,并主動與縣司法局銜接印發了關于聯合開展依托社區矯正、服務保障“六穩”“六保”工作的相關通知,精準助力民營企業復工復產。
民營經濟發展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業、增加就業等方面的作用舉足輕重。全省檢察機關持續深化“維護民企權益、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開展“千人進萬企”大走訪大調研活動,“面對面”“零距離”了解企業所盼所需。2020年,全省檢察干警4926人次走進24471家商會和民營企業,辦理企業問題線索2657件,幫助民營企業挽回損失2500萬余元。
特別是針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省檢察院仔細梳理民營企業司法需求及扶持政策實施的堵點盲點,制定出臺疫情防控期間依法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的實施意見、匯編并下發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法律法規選編,進一步提升涉民企案件辦理質效,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堅持寬嚴相濟 落實平等保護
全省檢察機關牢固樹立平等保護理念,依法妥善處理涉民企案件,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界限,落實“少捕慎訴少監禁”刑事政策,既依法保障企業權益,又促進企業守法合規經營。
慶陽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于2012年承建鎮原縣一住宅小區,建設過程中,企業因資金短缺無力支付工程款及工人工資,企業法人代表張某以個人或公司的名義向郭某等16人借款660.6466萬元,承諾2.5%至3%的月利率。
后因用于借款抵押的房屋出現一房多次抵押的情況,債權人在無法實現債權情況下向鎮原縣公安局報案。縣公安局于2019年10月以張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向鎮原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張某的借款行為屬于高利息民間借貸行為,不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不應以犯罪定罪處罰。2020年4月17日,鎮原縣檢察院決定對張某不起訴。在辦案的同時,檢察機關動員張某親屬籌措資金用于還款;并督促房地產公司繼續建設小區的附屬工程,按時交工,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在辦理涉民企案件中,各級檢察機關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最大限度減少執法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讓執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建立長效機制 抓好源頭預防
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檢察機關注重寓監督于服務之中,不斷延伸服務觸角,廣泛知民情、充分保民權、傾力解民憂,為民營經濟更好發展提供優質檢察產品。
為幫助民營企業進一步提高依法經營管理水平,省檢察院認真梳理了企業在合同簽訂履行、公司治理、知識產權、勞動用工、行政管理、案件執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制定并印發《宏觀經濟形勢下企業防范經營法律風險50項提示》《民營企業民商事法律風險防控指引》,幫助民營企業查找、管控自身風險,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管理機制,增強民營企業競爭力和發展后勁。
結合司法辦案,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和警示教育,引導企業知法守法、誠信經營。充分發揮“12309”檢察熱線作用,做好企業政策解讀和涉法問題解答,為其尋求法律咨詢、司法救濟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同時,搭建網上“服務保障民企權益信息平臺”,整合配置有限的司法資源,進一步暢通民營企業反映問題渠道,打通服務民企“最后一公里”。
同時,主動做好與企業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服務工作,常態化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參加檢察開放日、座談交流等活動,及時通報檢察工作動態,主動聽取意見建議。此外,加強與工商聯的溝通聯系,建立了聯席會議、定期通報、聯合調研和法治宣傳等常態化機制,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張富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