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甘肅日報五版刊發《助力脫貧攻堅 讓老百姓過上“暖”日子》一文。
《甘肅日報》截圖
2020年是脫貧攻堅決戰之年,我省作為全國脫貧攻堅的主戰場,舉全社會之力向貧困發起最后的總攻。全省檢察機關按照“兩聚焦一結合”的工作思路,將服務保障脫貧攻堅作為服務大局“六項重點工作”之一持續推進,一方面立足“四大檢察”充分運用司法手段助力脫貧攻堅,一方面認真開展定點包片精準幫扶,努力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中履職盡責,凸顯檢察作為。
依法嚴懲危害“三農”犯罪
2020年6月18日,臨夏回族自治州東鄉縣檢察干警來到該縣北部的董嶺鄉周家塬村,就該院辦理的一起惡勢力案件進行回訪。“案件辦理后,黨的惠民政策得以落地實施,社會風氣也明顯好轉。”董嶺鄉黨委書記韓高錦對回訪檢察官這樣說。
時間回溯到2016年,蘭州市某公司與東鄉縣國土資源局就該縣董嶺鄉周家源村荒地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支付了補償款。時任村書記的周某林在其后兩年多時間里,通過孤立、除名、威脅、辱罵等“軟暴力”,唆使村民上訪向相關部門索要該補償款,并與多人共謀,以阻礙惠農政策落地向政府部門施壓,多次阻撓村委會換屆選舉。
該案被公安機關立案后,東鄉縣檢察院立即成立專案組,提前介入案件偵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追加漏犯4人。經法院審理,被告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罰。
“要圍繞平安鄉村建設,依法嚴厲打擊危害農村穩定、破壞農業生產、侵害農民利益的犯罪活動。”在全省檢察機關服務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工作推進會上,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玉就如何立足檢察職能服務保障脫貧攻堅作出部署。
據了解,2020年,全省檢察機關緊緊圍繞脫貧攻堅戰略實施,突出打擊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百姓的“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有效懲治侵吞扶貧資金、制售假劣農資等危害“三農”犯罪,共批準和決定逮捕2088人、起訴6048人。開展侵害農民工權益犯罪專項監督,聯合省人社廳掛牌督辦案件60件,起訴惡意欠薪犯罪88人,支持起訴255件,幫助913名農民工追回欠薪1440萬余元。
“應救盡救”“應救即救”
將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準扶貧工程,是全省檢察機關助力脫貧攻堅的又一重要發力點。
1995年2月,臨洮縣某村村民侯某與曹某因瑣事發生口角,后兩人在撕打過程中,曹某用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將侯某捅傷,致侯某失血性休克,并于當晚死亡。案發后曹某外逃,直至2018年被抓獲歸案,但因該案已過追訴時效,最高人民檢察院最終作出不予核準追訴的決定。因侯某系家中唯一的兒子,失去主要勞動力的侯某一家因生活困難,于2013年就被確定為建檔立卡戶。為了及時撫慰被害人家屬,同時緩解其生活上的困難,臨洮縣檢察院一方面耐心勸說曹某家屬自愿給付侯某一家經濟賠償,另一方面考慮到申請國家司法救助周期較長,先行墊付了5萬元司法救助金,以解侯某一家的燃眉之急。在辦理司法救助的同時,檢察機關積極與相關政府部門對接,為侯某一家落實了義務教育、基本醫療、產業獎補、住房安全等一系列扶貧政策,盡最大努力改善其經濟和生活條件。
“在辦理司法救助案件中,我們不斷增強脫貧攻堅的大局意識,積極推進司法救助與脫貧攻堅有機結合,切實加大對因案致貧、因案返貧、因案增貧等貧困當事人的救助力度,持續擴大司法救助覆蓋面。”省檢察院第十檢察部主任張振宇介紹。
據統計,2020年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533件,決定司法救助案件340件395人,發放救助金941萬余元,其中救助建檔立卡貧困對象311人,發放救助金776.9萬元,實現了全省三級檢察院司法救助全覆蓋。
“戰疫”“戰貧” 兩場硬仗一起打
2020年2月,突如其來的疫情讓省檢察院派駐兩當縣的11名駐村干警沒等假期結束,便匆忙回到了各自所在的鄉村,和村干部們一起通過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向村民發放省檢察院籌集到的口罩、酒精等防護用品。
“我們克服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鼓勵干警‘以購代捐’‘以買代幫’帶頭消費貧困戶的產品,開展了農產品促銷簽約儀式和網絡直播活動,花椒、蜂蜜、粉條等當地土特產紛紛亮相,再也不愁銷路了。”5月13日,在兩當縣舉行的“消費扶貧、助農增收”啟動儀式上,主辦方省檢察院幫扶辦負責人、該院二級巡視員毛蔚偉介紹,為拓寬幫扶點農產品銷售渠道,把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省檢察院將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消費扶貧活動,通過對接促銷、干部代購等方式,助力農戶增收。
在依托檢察職能助力脫貧攻堅的同時,全省各級檢察機關按照省委和各級黨委部署,緊盯“兩不愁三保障”脫貧指標,針對疫情影響積極調整幫扶措施,持續加大定點幫扶工作力度,竭盡全力為幫扶地區爭取項目和資金支持。
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的起點。朱玉表示,全省檢察機關將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等部署,持續抓好各項服務保障工作,為全省鄉村振興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和檢察力量。